甲公司2×23年8月因与乙公司的销售合同纠纷被起诉,截至2×23年12月31日该诉讼案件尚未判决,甲公司根据法律顾问的意见,按照最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120万元(含20万元诉讼费)确认了相关预计负债。乙公司预计,如无特殊情况,甲公司很可能败诉,估计很可能获得150万元赔偿金额。2×24年3月25日,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公司140万元,诉讼费金额不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接受判决,不再上诉。甲公司2×23年度财务报告于2×24年3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账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