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2×24年12月1日,甲公司从国外购入一批原材料,共计10000美元,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9元人民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的进口增值税为9984元人民币,进口关税为7800元人民币,原材料的货款尚未支付,但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截至2×24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入的原材料尚未使用,货款尚未支付,但在国际市场的价格已降低至95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7元人民币。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会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