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成套配电装置安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A公司,双方签订了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主要设备及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A公司与一家劳务分包公司B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将某分部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B公司。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的工程材料延迟进场,使B公司停工待料,B公司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项目进行到母线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母线连接方案时,发现有如下内容:
(1)母线加工后应保持清洗,并在接触面上涂上凡士林。
(2)当母线平置时,螺栓应由上向下穿入。
(3)用螺栓连接的母线,应在单侧加平垫圈,螺母侧应装有弹簧垫圈。
(4)母线的螺栓连接必须采用力矩扳手紧固。
(5)母线与设备连接前,应进行母线接地电阻的测试,并进行耐压试验。
该电气装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A公司将其交付给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间,有部分设备运行不正常甚至有部件损坏,主要原因有:①设备制造质量问题,②建设单位工艺操作失误,③安装精度问题,建设单位与A 公司因质量问题的责任范围发生争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