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基金公司对所管理的基金进行持续营销,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今年以来收益率超15%”的营销文案且未载明历史业绩。该表述存在( )。
某男患,65岁。患胃癌4年,晚期,已失去手术治疗价值,生命垂危。家属再三恳求医生,希望能满足病人心理上的渴求,收他入院。医生出于"人道",将他破格地收入院。究竟该不该收治这个病人
从病人的权利分析,应该收治的理由是
某基金公司对所管理的基金进行持续营销,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今年以来收益率超15%”的营销文案且未载明历史业绩。该表述存在( )。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基金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业实施行业的( )。
关于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结构和应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