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年1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乙公司签订合同,在一年内以固定单价400元向乙公司交付80件标准配件。甲公司以往的习惯做法表明,在该商品出现瑕疵时,将根据商品的具体瑕疵情况给予客户价格折让,甲公司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认为会向客户提供一定的价格折让。合同开始日,甲公司估计将提供800元价格折让。2×23年1月3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40件配件,乙公司已取得40件配件的控制权。2×23年1月31日,乙公司发现配件存在质量瑕疵需要返工,甲公司返工处理后,乙公司对返工后的配件表示满意。2×23年1月31日,为了维系客户关系,甲公司按以往的习惯做法主动提出对合同中80件配件给予每件12元的价格折让,共计960元,该折让符合甲公司以往的习惯做法。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