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24年3月1日动工兴建一栋厂房,并预计于2×25年12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购建该厂房,甲公司发生如下借款:
借款项目 | 基本情况 |
(1)专门借款 | 长期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6%,2×24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期限5年,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 |
(2)一般借款 | 长期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6.5%,2×22年6月1日从银行借入,2×25年6月1日到期,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
(3)一般借款 | 公司债券5000万元(按面值发行),年利率7%,2×24年1月1日发行,期限5年,每年年末支付利息 |
工程建设期间的支出分别为:2×24年3月1日支出1500万元,2×24年5月1日支出1000万元,2×24年10月1日支出2500万元,2×25年1月1日支出1000万元。上述借款的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相同,专门借款中未支出部分存入银行月收益率为0.4%。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