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年,甲公司发生下列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的交易或事项:(1)甲公司以自用的机器设备换取乙公司6%股权,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甲公司以购入的与黄金价格指数挂钩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换取丙公司一项专利技术;(3)甲公司以自产产品换取丁公司的30%股权,能够对丁公司施加重大影响;(4)甲公司以持有其他公司20%股权(具有重大影响)换取戊公司60%股权,能够控制戊公司。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在交易前均不具有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交易或事项中,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