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女,10岁。体重30kg,近日由于上呼吸道感染诱发干咳,医生开具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5mL/次,3次/日,已知该药品规格是100mL/瓶。关于该药物制剂的说法,错误的是( )
正鸣公司经营不力,外债累累,后经清偿,只剩对青瑶公司40万元债务尚未清偿。2021年8月22日,正鸣公司依法分立为正和公司与一鸣公司,并确定正和公司与一鸣公司按照1:3的比例分担对青瑶公司的债务。2021年9月1日,青瑶公司以对正鸣公司的40万元债权到期为由,要求正和公司与一鸣公司予以清偿。在正和公司清偿10万元之后,青瑶公司又要求正和公司清偿剩余的30万元,那么,( )。
青瑶公司无权要求正和公司再清偿30万元
所余30万元只能由一鸣公司来予以清偿,正和公司没有义务清偿
正和公司与一鸣公司对4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而正和公司在清偿10万元之后,仍有义务清偿剩余债务
正和公司与一鸣公司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担对青瑶公司的债务,因而青瑶公司无权要求正和公司再清偿30万元
患儿,女,10岁。体重30kg,近日由于上呼吸道感染诱发干咳,医生开具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5mL/次,3次/日,已知该药品规格是100mL/瓶。关于该药物制剂的说法,错误的是( )
属于低分子溶液剂。
含蔗糖量应不低于45%(g/mL)。
可口服也可外用。
溶液应澄清。
应检查相对密度。
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1982 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航行权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对此,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的上述权利
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
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权利
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利
被告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
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
向当事人进行释明,要求其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不可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
某男,36岁,患慢性肾炎5年,求中医诊治,希望配服中成药,以缓解病情。症见浮肿,腰痛,乏力,小便不利,舌红,苔黄腻。证属湿热内蕴兼气虚。据此,医师处以肾炎四味片。医师处以肾炎四味片,此因其功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