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P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23年6月30日,甲公司向P公司定向发行本公司普通股8000万股,取得P公司持有的乙公司80%的股权,实现了对乙公司的控制。收购后,乙公司为甲公司唯一的子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在合并前后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交易。甲公司2×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3000万元。乙公司2×23年度个别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000万元,其中,在被甲公司合并后实现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合并乙公司前,甲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32000万股。除上述股份发行外,甲公司普通股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动。甲公司2×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基本每股收益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