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年11月1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项2×24年7月1日实施的授予股票期权方式的股权激励方案,并确定了授予价格为每股4元。当日,甲公司估计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2元。2×24年7月1日,董事会进一步确定了授予对象以及授予的股份数量,即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股票期权。协议规定,这些管理人员必须从2×24年7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以每股4元购买100股甲公司股票。董事会将批准的该方案具体条款或条件与200名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当日,甲公司估计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5元,甲公司估计未来3年离开的管理人员比例为20%。2×24年7月至12月,甲公司实际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甲公司估计未来还有10名管理人员离职。2×24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4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