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废除了1979年以来实行的免予起诉制度,同时扩大了不起诉案件范围。请说明不起诉与免予起诉有什么不同?1996年刑诉法为什么要取消免予起诉制度?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论述题】
《民诉法解释》第420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8项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421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
请评述该司法解释规定所涉及的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