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酮康唑口服制剂的公告》(2015年第85号),决定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如果零售企业继续销售酮康唑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 )
( )是指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策略性选择。
2015年6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酮康唑口服制剂的公告》(2015年第85号),决定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如果零售企业继续销售酮康唑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 )
销售劣药处理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理
销售假药处理
无证经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