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对技术法规的要求包括( )。
【背景资料】
A公司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接了某医疗中心机电工程项目,工程内容:给水、排水、消防、电气、通风空调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A公司经建设单位同意,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水泵、稳压泵、报警阀、配水管道,水源和排水设施等)的安装,调试分包给B公司。
为了提高施工效率,A公司采用BIM四维(4D))模拟施工技术,并与施工组织方案结合,按进度计划完成了各项安装工作。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阶段,B织公司组织相关关人员进行消防水泵,稳压泵和报警阀付的调试,完成后交付A公司进行系统联动试验,但A公司认为B公司还有部分调试工作未图完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见图2)的出水方式和排水立管不符合规范规定。B公司对末端试水装置进行了返工,并完成相关的调试工作后,交付A公司完成联动试验等各项工作。系统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甲受聘担任N公司副总工程师期间,将属于N公司商业秘密的某种染料生产工艺流程和某种染料的3个结构式披露给乙,乙当即送给甲5万元。乙仅按甲提供的某种染料的工艺流程作了小试,即案发。经评估、鉴定,该染料生产工艺专有技术及应用于相关6个品种的资产收益评估值为387万元,该染料研制开发费用为30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案例(二)【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城市主干道的地下隧道工程,长520m,采用明挖法施工、闭合框架结构,隧道基坑深12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围护桩为钻孔灌注桩,截水帷幕为双排水泥土搅拌桩,两道内支撑中间设立柱支撑;基坑侧壁与隧道侧墙的净距为1m
施工过程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进场踏勘发现有一条横跨隧道的架空高压线无法转移,鉴于水泥土搅拌桩机设备高,与高压线距离近,施工危险,导致高压线两侧共计20m范围内水泥土搅拌桩无法施工。项目部建议变更此范围内的截水帷幕桩形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设计变更。
事件二、坑内降压井施工时,在埋设护筒时发现钻孔部位有过路电缆管,项目部及时调整了降水井位置。
事件三、在挖土过程中发现围护结构有两处出现渗漏现象,渗漏水为清水,项目部立即采取堵漏措施予以处理。
【背景资料】某综合大楼位于市区,裙楼为5层,1#、2#双塔楼为42层,建筑面积116000m2。建筑高度208m。双塔楼主要结构为混凝土核心筒加钢结构框架。其中钢结构框架的钢管柱共计36根,规格为φ1600×35、φ1600×30、φ1600×25,三种,材质为Q345-B。钢管柱制作采用工厂化分段预制,经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方法采用埋弧焊。钢管柱吊装采用外部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单个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1.6t。现场临时用电满足5台直流焊机和10台CO2气体保护焊机同时使用要求。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深基坑、人工挖孔桩、模板、建筑幕墙、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提出本工程还有几项安全专项方案应编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补充。
事件2: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了钢结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夜间施工。因噪声扰民被投诉。当地有关部门查处时,实测施工场界噪声值为75dB。
事件3:施工班组利用塔式起重机转运材料构件时,司机操作失误导致吊绳被构筑物挂断,构件高处坠落。造成地面作业人员2人重伤,其中1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5人轻伤。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报告。
背景资料:
某桥梁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了解工程地点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水文条件,掌握了地基土壤种类及其物理学性质、各层土的厚度及标志、周围地区地下水位和地面排水情况,并办理了设计提供的控制桩的交接手续。
施工单位为了做好桥梁工程前期质量控制,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施工各阶段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严格按有关法规规定签字、盖章后,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A公司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于 2003 年开始建设, 2003年12月1日经该市发展计划局批准立项, 2004 年2月26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4年3月开始投产。
建设期间未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2005 年企业生产规模逐步形成,安全问题日渐突出。 2006年3 月,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专家对 A公司尾矿库进行了现场检查,确定该尾矿库存在重大隐患,并于 12 日责令其停产整改。
2006年4月A公司委托设计院完成了《选矿厂尾矿库可行性报告》,并开始着手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此间,公司在未经安全预评价、未经初步设计审批,没有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的情况下,仅凭初步设计草图,于2006年8月组织本单位人员和不具有尾矿库施工资质的人员,开始进行尾矿库改扩建施工。
2007年3月扩建完成后开始向库内排放尾矿浆。 3月30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向A公司下达了整改指令和停止向库内排放尾矿的强制措施,并要求企业对新改扩建的尾矿库履行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尾矿库工程于 2007年11月2日通过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并于 2007 年11月6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月2 日,尾矿库工程竣工验收后,A公司尾矿库车间主任陈某,发现从库内用水泵抽出的清水中混有大量的矿浆,在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将尾矿库坝体又平均加高了 1.5m,
2007年11月25 日4时30分左右,尾矿坝车间巡坝工人王某、张某在坝上巡检过程中发现5号库坝体东部距山边约 100 处,有一条向西延伸的裂缝,约1 cm宽30m长,距坝外侧约3m,随即向当班班长杨某报告。杨某调来铲车准备对坝体进行抢修加固时,坝体开裂加速,已经无法实施加固,杨某带领人员从坝上撤出,约5时40分,发生垮坝,形成底宽约 22m,顶宽约 70 m的缺口,致使约5.4 × 105 m3 尾矿下泄,造成该库坝及下游约2km 外的部分房屋被冲毁和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尾矿库坝体超高,坝坡过陡,超过设计要求,坝基坐落在碳质泥岩上,坝基下有部分强度较低的黏性土没有清除。该A公司管理混乱,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均不到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设计单位违规设计,安全评价人员未到现场就出具了评价报告,安全设施审查验收不负责任,导致不合格通过验收。
经此事故后,A公司加强了安全风险管理,设立了重大风险公告栏,明示各类重大风险。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接了10km的山区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其中包含一座长800m的双车道隧道隧道出口处于浅埋段,属于V级围岩。在目前施工中围岩级别较差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围岩变形较大,拱顶下沉最大值达到1.6m,因此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勘查后将从目前掌子面DK118+649至DK118+629由原设计台阶法开挖变更为CD法,具体施工流程如下图所示:


施工单位针对该项目编制了施工方案:
事件一:断层破碎带及其影响带地段初期支护及时封闭成环,根据围岩量测结果及时施作二次衬砌。
事件二: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距离不得大于90m。
事件三:为了稳定工作面,采取超前大管棚、超前锚杆、超前小管棚、超前预注浆等辅助施工措施进行超前加固。
某项目部承接一项雨水管改建工程,里程桩号为K0+000~K0+150,见纵断面图1。该段地质为老黄土,开挖深度1.00-2.11m,采用HDPE承插式双壁波纹管,管外径为500mm,见横断面2,施工现场平面图如图3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