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
【背景资料】
某公司中标承建该市城郊结合交通改扩建高架工程,该高架上部结构为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梁底板距地面高15m,宽17.5m,主线长720m,桥梁中心轴线位于既有 道路边线。在既有道路中心线附近有埋深1.5m的现状DN500自来水管道和光纤线缆,平面布置如图4所示。高架桥跨越132m鱼塘和菜地。设计跨径组合为41.5+49+41.5m。其余为标准。跨径组合为(28+28+28)m×7联。支架法施工。下部结构为H型墩身下接10.5m×6.5m×3.3m承台(埋深在光纤揽下0.5m),承台下设有直径1.2m,深18m的人工挖孔灌注桩。

某市城郊改扩建高架桥平面布置示意图(单位:m)
项目部进场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了“支架地基加固处理”和“满堂支架设计”两个专项方案,在“支架地基加固处理”专项方案中,项目部认为在支架地基预压时的荷载应是不小于支架地基承受的混凝土结构物恒载的1.2倍即可,并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含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内的四位专家对方案内容进行了论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提出了应补充该工程上部结构施工流程及支架地基预压荷载算需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项目部未按专家组要求补充该工程上部结构施工流程和支架地基预压荷载验算,只将其他少量问题做了修改,上报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时未能通过。
下列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
该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以致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对于发生重大事故表现为过失,但对于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往往是明知故犯
犯该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某机电安装公司经过投标,中标一石化厂的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反应器安装、油气工艺管道安装、压缩机组安装调试以及土建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仪表工程等,合同签订后,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机电安装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A和B。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A分包商在一车间施工时,把与设备连接的压缩空气管道与给水排水管道一起施工至车间外墙,机电安装公司施工管理人员由于刚到工地情况不明,在多余施工的管道工程量追加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事件二:机电安装公司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发现B分包商自身因质量把关不严有三处质量不合格现象;
事件三:B分包商的两处质量问题经及时处理,达到质量要求,一处因已无法达到质量要求,经机电安装公司和业主同意,作让步处理。
事件四:空气管道系统泄漏性试验不合格。
【背景资料】
某大型引调水工程施工投标最高限价3亿元,主要工程包括水闸、渠道及管理设施等,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2009版)编制,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如下:
条款1: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2: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3天向招标人提交;
条款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提交:
条款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延续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止;
条款5: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利息除招标代理费后退还:
事件二: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件中,柴油预算价格计算样表见表5
事件三:中标公示期间,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拆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经核查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但在当地建设行政主部门监管平台中末销号;
事件四:招标阶段,初设批复的管理设施无法确定准确价格,发包人以暂列金额600万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明标列出,并说明若总承包单位未中标,该部分适合分包管理。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对管理设施公开招标,总承包单位参与投标,但末中标,随后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合同:
事件五: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支付条款中,工程质量保证证金的相关规定如下:
条款1:工程建设期间,每月在工程进度支付款中按3%比例预留,总额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条款2: 工程质量保修期间,以现余、支票、汇票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以银行保函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条款3:工程质量证金担保期限从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条款4: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处理费用超过工程质量保证金数额的,发包人还可以索赔;
条款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利息退回给承包人;
背景资料
某施工企业承担一地面建筑的基坑开挖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5m,基坑北侧距基坑边缘4m处已有一栋三层永久建筑物,坑缘堆有施工单位的大量建筑钢材。基坑所处的地质条件为砂质土层。地下水位在地表以下4m。
基坑设计采用钢板桩支护。施工前建设单位为节约工程投资,指示更改支护设计,只在基坑北侧采用钢板桩支护。其他部分采用无支护的垂直开挖方式。结果基坑南侧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变形,且一直未被发现,最终部分塌陷。因施工单位未及时处理,结果又引起了第二次更大面积的塌方。事后施工单位准备就两次基坑坍塌造成的损失向建设单位索赔。
【背景资料】
某新建别墅群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0㎡,各幢别墅均为地下1层,地上3层,砖混结构。某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按憧编制了单幢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某计划工期为180d,施工进度计划见图1。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审核该进度计划后,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进度计划,以确保该幢工程在计划日历天内竣工。

该别墅工程开工后第46天进行的进度检查时发现,土方工程和地基基础工程基本完成,已开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期进度滞后5天。项目部依据赶工参数(具体见表一),对相关施工过程进行压缩,确保工期不变。
表一:赶工参数表

项目部对地下室M5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提出了技术要求;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自来水、中砂、防水剂等材料拌和,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防水层施工前应采用强度等级M5的普通砂浆将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堵塞抹平;防水层施工要求一遍成型,铺抹时应压实、表面应提浆压光并及时进行保湿养护7天。
监理工程师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检查验收后,要求在装饰装修完工后第5天进行TVOC等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项目部对检测时间提出异议。
【背景资料】某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电站及灌溉涵洞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总库容6亿m3,主坝为黏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93.5m;溢洪道控制段共5孔,每孔净宽15.0m。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根据水利部《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2】309号),严格执行“六项机制”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
事件2:某天夜间在进行水电站厂房混凝土浇筑时,现场灯光昏暗,3名工人在距地面27m高的作业处攀爬脚手架,不慎跌落,直接坠地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相关单位立即启动了应急响应相应等级。
事后调查结果表明,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不到位,该班组不重视“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且保障措施不到位。
事件3: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结合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并在施工过程中,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事件4:电站基坑深6m,施工单位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电站基坑工程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编制完成后直接报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B石材厂位于东北某市,采矿场的南部矿岩节理比较发育,小的断层较多,梯段坡面因接近地表风化作用强,在断层面上沉积的泥质填塞物,因潮湿而减小断层面的粘着力,岩体断层面的坡角为35度,较岩层的倾角(20度)大,其在横断面上的重心与其在台阶坡面上支撑点间的坡角约50度左右(该岩石的自然安息角:37~38度),致使这部分矿岩产生自然下滑的作用力。
B石材厂在采石场南部的采矿活动,将发育的矿岩小的断层揭露了出来,在断层下方进行正常的采矿和爆破作业破坏了岩体的支撑,在潜孔机钻孔和挖掘机铲装作业的振动下,加速了处于不稳定的矿岩发生顺层滑动。
2003年10月31日上午,生产技术科科长周某安排矿工陈某清理采矿场二层台面的运输道,董某在同一层操作潜孔钻机打眼,凿岩工刘某清理采场坡面的浮石,陈某驾驶挖掘机在三层台面清理矿石。当工作进行到16时10分左右,凿岩工刘某正在清理浮石的第二台阶与第三台阶之间的边坡时,由于误触及盲炮导致爆炸,爆炸冲击波致使坍塌事故发生(坍塌的矿石约4800立方米),将其和正在坡面下方第三台阶进行作业的陈某及驾驶的挖掘机一同埋在矿石中。
经过现场勘查取证发现,该石材厂缺乏矿山地质、采矿、爆破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坍塌部分地质构造情况比较特殊,可能发生边坡坍塌事故,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制定边坡安全管理的规定和防止边坡坍塌事故发生的措施。特别是厂长张某缺乏必要的地质及采矿专业知识,在险情存在的情况下,仍继续组织生产,造成了坍塌事故的发生。
石材厂对采矿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漏洞。正在进行采掘作业的南部台阶宽度部分达不到矿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要求的不小于30米的规定,发生坍塌下部台阶的宽度仅有15米,使坍塌的矿岩冲断第三级台阶和第四级台阶,4800立方米的矿岩堆积于采场的底部,致使事故扩大。
经历此事故后,B石材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了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技术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了边坡垮塌事故专项预案,组织了应急演练。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2020年4月6日上午8时 30 分,某集团公司下属某矿发生了中毒窒息伤亡事故。在救助过程中,又有参与抢救的多名职工死亡。本次事故死亡 12 人、直接经济损失 1900万元。
事故发生的二工区是该矿主要生产工区,采用平硐-斜井开拓,中段高度 40米。采用两翼进风,中央出风的侧翼通风系统,风机功率30 kW,风量 40 m3 /min,负压 90 mm水柱。通风线路是从南翼进风,经三中段平硐口进入斜井,从北翼进风经五中段平硐口进入斜井,南北两翼风流在斜井汇合后,通过七、八中段平巷进入各中段采场。各采场污风经采场回风井,进入回风平巷,再进入5号回风井去地表。
3日凌晨,二工区七中段采场进行爆破作业,装药量为8t多,整个爆破工作进展顺利。
6日7时30 分,二工区7人入井前往十中段进行正常作业。 5人先下到十中段,2人在八中段开泵后下去。约8时 30 分,走在前面的3人中毒昏倒(后死亡),后面 2人感觉不对,立即往回走,被开泵的2人救到八中段,之后向其他作业现场的职工报警。在随后的抢救过程中,由于盲目施救、指挥不当又造成下井抢救人员中9人中毒死亡。
【案例五】
某水库枢纽工程除险加固的主要项目有:坝基帷幕灌浆、坝顶道路重建、上游护坡重建、上游坝体培厚、发电隧洞加固、泄洪隧洞加固、新建混凝土截渗墙、下游护坡拆除重建、新建防浪墙。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2680万元,工期17个月,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
(2)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3)从第1个月起,按进度款的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当地汛期为7~9月份,根据批准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安排,所有项目均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其中“上游坝体培厚”、“发电隧洞加固”、“新建混凝土截渗墙’’安排在第一个非汛期完成,为满足防汛要求,“上游护坡重建”在第一个非汛期安排完成总工程量的80%,剩余部分工程量安排在第二个非汛期施工,其余项目均安排在第二个非汛期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如图1所示,其中第二个非汛期计划在2016年10月1日开工。该计划上报并得到批准。
“上游护坡重建”工作累计持续时间为180天;每月均按30天计。
工程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发电隧洞加固”项目计划从2015年12月21日开始,进度曲线图如图2所示。
事件2:由于设计变更,发包人未能按期提供图纸,致使“新建防浪墙”在2017年1月25日完成,因此增加费用4万元。据此承包人提出了延长工期15天,增加费用4万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