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建一山岭隧道工程,该隧道为双向四车道公路隧道,起讫桩号K3+510~K6+235。岩性为砂岩、页岩互层,节理发育,有一条F断层破碎带,地下水较丰富。隧道埋深18~570m。围岩级别分布如图所示。
该隧道设计支护结构为复合式衬砌,即:喷锚初期支护+二次混凝土衬砌,IV、V级围岩设钢支撑和仰拱。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决定按进、出口两个工区组织施工,进、出口同时进洞施工,采用钻爆法开挖,模板台车衬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了开挖支护月进度指标为:Ⅲ级围岩135m/月,Ⅳ级围岩95m/月,Ⅴ级围岩50m/月;施工准备2个月,二衬滞后开挖支护1个月,沟槽及路面工期3个月,贯通里程桩号设定在K4+900。
事件二:在隧道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安全质量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如下错误做法:
(1)仰拱混凝土超前拱墙混凝土施工的超前距离,宜保持3倍以上衬砌循环作业长度。
(2)仰拱施工宜分幅施工
(3)仰拱以上的混凝土应在仰拱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施工。
(4)IV级围岩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不得大于70m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在K5+000~K5+120处发生了塌方,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理。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当场死亡3人,重伤1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