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包一斜井井筒工程,该井筒全长3000m,倾角22°,设计断面为半圆拱形,正常段为锚杆金属网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抗拔力100kN;破碎带采用C40现浇混凝土支护。斜井井筒穿过围岩主要为砂岩,整体稳定性较好;距离井520.0m处有一含水断层破碎带,长度约9.0m。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该斜井井筒由上向下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计划工期18个月。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第3个月共完成59m井筒的掘进支护工作,安装锚杆590根。质量验收时,抽查检验了2组锚杆共计6根,抗拔力实测值分别为92kN、116kN、115kN、102kN、98kN、110kN。
事件2:斜井下山施工过程中,由于巷道沿途顶板淋水和底板出水较多,水流向工作面积聚,而工作面空间有限,无法布置大型排水设备。淤泥积水影响了正常施工。后采取措施,保证了工作面正常施工。
事件3:完工时,实测井筒总漏水量90m³/h,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发现巷道底部欠挖。
事件4:监理工程师在例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中线及腰线的设置存在问题,叫停施工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