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了一矿井的施工工作。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井田中央布置了3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直径7.0m,井深625m;风井净直径5.0m,井深515m。
施工单位在矿井开工前,组织编制了该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矿井的施工方案,明确了施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考虑到井筒表土较薄,又没有流沙,采用普通法进行施工:基岩部分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而主井由于出水淹井,施工进度缓慢,耽误工期1年;副井先到底,矿井整个施工组织被打乱。
项目部审查了施工图纸后,由施工单位组织了会审施工图纸,并签发了图纸会审纪要。地质资料显示,在副井356米深度位置,有浅埋型溶洞,施工单位拟采取桩基法处理方案,但被监理工程师叫停。
在矿井进入三期工程时,由于部分工程滞后,排水系统管路刚开始铺设,中央水仓刚施工完成;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掘进工作面仅安设了压风管路和通信线路就匆忙施工掘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