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大型水库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复,征地,移民等相关工作已经落实,主体工程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发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编制了工程招标文件,施工招标完成后,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配备了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
事件二:工程施工过程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填写了违法行为认定表,其中部分内容如表所示。
事件三: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事件四: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尚有部分缺陷责任没有完成,发包人依据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