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合同工期275d。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了如图所示的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批准。
施工过程中,在第三个月末(第90d末)检查时发现:E工作尚需60d完工,C工作尚需30d完工,F工作尚需10d完工,G工作尚需100d完工。为满足业主坚持按合同工期完工的要求,施工单位首先将P工作(路面施工)由顺序改为两个施工段流水施工,基层每施工段为24d,面层每施工段为18d。在不改变除P工作之外网络计划逻辑关系的条件下,施工单位根据表按照经济性原则进行计划调整

在G工作进行到一半左右,出现了合同中未标明的硬质岩石,导致施工困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了监理。因处理硬质岩石导致增加费用20万元、G工作延误25天,对此,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工期及费用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