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资料
某水厂扩建,向社会公开招标。在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载明了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等三项内容。并且在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须为市政一级资质,且有相应水厂施工业绩。
A公司中标本水厂扩建工程。确定了水厂4座小清水池为本工程的施工重点。小清水池主要分项工程时间要求如下表。

其中3#小清水池施工现场地面高程25.5m,池体底板高程20.3m,底板板厚1m,设计水位高程29.2m,地下水稳定静水位23.6m。因本工程四个小清水池结构设计尺寸完全相同,所以施工单位在清水池池壁施工采用定型大模板,因定型模板较重,每次模板安装拆卸均采用25t汽车吊配合施工作业。池体顶板采用现浇支架法施工。
清水池施工中,施工单位考虑了顶板混凝土的防裂措施,要求顶板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需要达到设计规定的混凝土强度。
清水池全部施工完毕后,进行了满水试验,试验过程中未出现任何异常现象,试验合格后进行水池回填。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