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某地级市中心机房电源设备安装工程,工期5周(每周工作时间按7天计),项目部制订的进度计划见图4。
本项目实际发生的材料费与表中所列材料费一致,由施工单位采购,并按照工作量平均分摊:施工单位人工成本为500元1天/人。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每周实际参加人数及周末统计的已完成工作量比例见表4。
完工后,施工单位提交了竣工资料,内容包括:变更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停(复)工报告、开工报告、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设计变更、交(完)工报告、交接书、洽商记录、竣工图、测试记录。
施工合同未约定保修期,工程终验后第10个月,个别电池极柱发生严重腐蚀现象,经分析认定为由电池生产缺陷问题造成的。
如果孙子小明认为遗嘱中的条款对他有利,想阻止爷爷撤销这个遗嘱,并想尽快获得财产利益,因此毒死了爷爷李某,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法官应判决遗嘱信托有效,其效力不受孙子小明毒害行为的影响
法官应判决遗嘱信托无效,若得知孙子恶毒意图,李某不会设立该信托
孙子小明恶毒杀害李某,其应丧失受益权
任何人都不应从其犯罪行为中获益,遗嘱信托应终止
卓玛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债权人李大明向法院申请卓玛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卓玛公司向法院申请和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和解协议的通过应当由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
卓玛公司在破产原因出现后,只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
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法院认可的,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经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持反对意见的债权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案例四
【背景资料】
某总承包工程项目按照采购进度计划,总承包单位项目采购部门将采购的两台解体安装的大型压缩机运至现场,依据设备采购合同,组织了包括监理单位代表和本项目部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的设备施工现场验收。
在进行设备验收的核对验证时,进行了以下工作:
(1)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等。
(2)设备整机、各单元设备及部件出厂时所带附件、备件的种类、数量等与制造商出厂文件的规定和订购时的特殊要求的符合性;关键原材料和元、器件质量及文件复核。
(3)检查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实。
(4)查阅设备出厂的质量检验书面文件,与设备采购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5)查阅制造商证明和说明出厂设备符合规定和要求所必需的文件和记录。
在对设备关键元件、配件和附件的质量检查中,发现运抵现场的压缩机随机附属合金钢管道的化学成分与设计要求不符,部分焊道存在内部超标缺陷。
因为压缩机要在 1 个月后安装,项目部采购部门在压缩机设备验收后将其运到安装施工队的露天临时设备、材料存放场地,交与施工队管理,设备存放场地用铁丝网隔离,没有围墙;无专人管理,人员可随便出入。施工队在机组设备下方铺垫道木,上面用彩条布遮盖,零、配件木箱放置在机组旁边。项目部采购部门与安装施工队交接时未进行设备配件的进出库清点、验收。
【问题】
安装公司中标北方某市建筑面积9800m2新建大型商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PC模式),该地区冬季寒冷,冻土层厚度1.5m。工程内容包括:建筑消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为充分利用资源,屋顶建设18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发电全部并入国网电力公司输电线路,并把光伏电站的安装纳入安装公司的施工范围。
开工前安装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质量策划,对工程中与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的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及其检验试验等进行了确认。
工程所用材料由安装公司采购,采购部门对采购工作进行详细策划后,制定采购计划和询价计划,及时组织合格材料供应商进行招标,签订采购合同。
屋顶光伏电站主要有光伏支架、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电气设备等组成,在电站安装前安装公司与国网公司提出并网申请,办理相关入网手续,设备及系统进行了光伏组件串测试、逆变器调试等,验收合格后按时并网发电。
施工质量验收时分别通过施工单位自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专项验收。其中专项验收在分层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工程总体验收前进行。
室外接地装置按图5设置,人工接地体与商场基础的水平距离为0.8m,在工程隐蔽验收时被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
地下车库为独立的防排烟系统,防排烟风机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为防止风机运转时产生振动,使用橡胶垫减振,防排烟风机与风管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柔性短管连接。
案例(四)
背景资料
某公司水建一项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处理构筑物为地下结构,底板最大埋深12m,富水地层设计要求管井降水并严格控制基坑内外水位标高变化。基坑周边有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项目部进场开始了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和钻孔灌注桩围护结构的施工,主体结构部分按方案要求对沉淀地、生物反应池、清水池采用单元组合式混凝土结构分块浇筑工法,块间留设后浇带。主体部分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30,抗渗等级P8。
受拆迁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延迟约1个月,为保障项目按时投入使用,项目部提出在后浇带部位采用新的工艺以缩短工期,该工艺获得了业主、监理和设计方批准并取得设计变更文件。
底板倒角壁板施工缝止水钢板安装质量是影响构筑物防渗性能的关键,项目部施工员要求施工班组按图纸进行施工,质量检查时发现止水钢板安装如图4所示。

图4质量检查时发现止水钢板安装图
混凝土浇筑正处于夏季高温,为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项目部提前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沟通,对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进行了优化调整。项目部针对高温时现场混凝土浇筑也制定了相应措施。
在项目部编制的降水施工方案中,将降水抽排的地下水回收利用,做了如下安排:一是用于现场扬尘控制,进行路面洒水降尘:二是用于场内绿化浇灌和卫生间冲洗。另有富余水量做了溢流措施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背景资料:某建设单位拟建一矿井井筒,该井筒设计净直径4.5m,井深682m。招标文件提供的井筒检查孔地质资料表明:井筒基岩段614m有两个含水层:井深342~422m段有断层破碎带,涌水量较大;井深436~447m段为砂岩裂隙含水层。井筒围岩以泥岩和胶结不好的破碎砂岩等弱稳定岩层为主,部分为中等稳定的砂岩、泥质砂岩。整个项目工期安排紧。招标文件发出后,建设单位考虑到井筒涌水的风险,开标前12d发出补充函,要求:
(1)井筒验收的漏水量不得超过6m3/h;(2)在无其他质量问题的条件下,如井筒漏水量每增加1m3/h,罚款50万;每减少1m3/h则奖励20万;延迟3d开标,以便投标单位完成补充说明。
该井筒项目有3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发现各投标文件对井筒涌水和补充函的处理各有不同:
(1)关于井筒治水方案,A单位采用工作面预注浆;B单位对破碎带采用地面注浆,砂岩含水层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案;C单位则采用单一的地面预注浆。
(2)关于排水方案,A单位采用风动潜水泵排水方案;B单位采用吊泵排水的方案;C单位采用吊桶加风动潜水泵排水,另配卧泵及相应排水系统方案。
(3)对于建设单位提高井筒漏水量质量标准和加强处罚的规定,A单位因无法承受建设单位的奖罚要求,采取了“本项目存在风险,决定以项目总价增加5%作为风险费”的办法;B单位在工程费中增加了“为避免涌水引起的风险,增加措施费80万”;C单位则提高了原井筒排水设备风险费(10万),并要求将地面预注浆工程分包给专业注浆单位,另增加壁后注浆风险处理费(20万),总计30万作为井筒涌水的风险费用。
最终评标委员会在指正了各投标单位不合理做法的基础上,确定C单位中标。
C单位修正了投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对井筒注浆施工分包,要求注浆后的井筒漏水量不得超过5m3/h。
在项目实施中,井筒施工到破碎带附近时,抓岩机的抓斗在转向吊桶时突然甩落一块较大的岩块,砸伤一名工作面工人。检查发现抓岩机及抓斗设备均完好。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