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矿井主井和副井井简掘砌同时到底,井筒工程结束后迅速转入井底车场的施工,井底车场的巷道布置(部分)如图所示。为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单位编制了车场巷道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安排充分考虑了可利用的工作面来安排施工,以组织多 工作面平行作业来加快施工进度。在主井和副井没有进行贯通前共安排了6个掘进工作面(A、B、C、D、E、F)同时进行施工。
(一)背景资料:
A安装公司总承包石油化工安装工程,安装内容包括3台固定顶储罐、调压站2台压缩机及相关的配套管线等。考虑到工程施工进度,A安装公司在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后,将工程的防腐绝热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B公司。
A安装公司在进行压缩机基础划线时,直接以土建提供的纵横中性线为依据进行压缩机安装,结果与工艺布置图纸位置出现偏差。A安装公司及时进行整改。
B公司在签订合同后,认真进行合同分析、交底和控制,保证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完工,得到A安装公司和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
储罐施工时,由于订货的液压提升系统设备不能按计划日期到达施工现场,为不影响工程进度,项目部决定将液压提升系统倒装的施工方案修改为采用电动葫芦倒装的施工方案。为此项目部按修改了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实施。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审批手续不符合要求,因此报请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工程暂停令。 储罐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了罐体几何尺寸检查和充水试验,均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
【背景资料】某矿井主井和副井井简掘砌同时到底,井筒工程结束后迅速转入井底车场的施工,井底车场的巷道布置(部分)如图所示。为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单位编制了车场巷道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安排充分考虑了可利用的工作面来安排施工,以组织多 工作面平行作业来加快施工进度。在主井和副井没有进行贯通前共安排了6个掘进工作面(A、B、C、D、E、F)同时进行施工。
(一)阅读本文材料和具体要求,完成题目。
课文原文
师说
韩愈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嗟乎!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今之众人,其下圣人也亦远矣,而耻学于师。是故圣益圣,愚益愚。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
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问之,则曰:“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呜呼!师道之不复,可知矣。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
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子、苌弘、师襄、老聃。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不拘于时,学于余。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
课文介绍
该课文为统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上第六单元中的**文言文。本单元其他课文是《劝学》《反对党八股》《拿来主义》《读书:目的和前提》《上图书馆》。
单元介绍
学习本单元,以“学习之道”为核心,通过梳理、探究和反思,形成正确的学习观,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要准确把握作者的观点和态度,关注作者思考问题的角度,学习他们有针对性地表达观点的方法;学会发现问题,从合适的角度以恰当的方式阐述自己的看法。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
阅读古今中中外论说名篇,把握作者的观点、态度和语言特点,理解作者阐述观点的方法和逻辑。阅读近期重要的时事评论,学习作者评说国内外大事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在阅读各类文本时,分析质疑,多元解读,培养思辨能力。
学生情况
高一年级第一学期,班额50人。
教学条件
教室配有多媒体设备,能够演示PPT,播放视频、音频文件,能够投影实物。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建一山岭隧道工程,该隧道为双向四车道公路隧道,起讫桩号K3+510~K6+235。岩性为砂岩、页岩互层,节理发育,有一条F断层破碎带,地下水较丰富。隧道埋深18~570m。围岩级别分布如图所示。
该隧道设计支护结构为复合式衬砌,即:喷锚初期支护+二次混凝土衬砌,IV、V级围岩设钢支撑和仰拱。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决定按进、出口两个工区组织施工,进、出口同时进洞施工,采用钻爆法开挖,模板台车衬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了开挖支护月进度指标为:Ⅲ级围岩135m/月,Ⅳ级围岩95m/月,Ⅴ级围岩50m/月;施工准备2个月,二衬滞后开挖支护1个月,沟槽及路面工期3个月,贯通里程桩号设定在K4+900。
事件二:在隧道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安全质量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如下错误做法:
(1)仰拱混凝土超前拱墙混凝土施工的超前距离,宜保持3倍以上衬砌循环作业长度。
(2)仰拱施工宜分幅施工
(3)仰拱以上的混凝土应在仰拱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施工。
(4)IV级围岩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不得大于70m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在K5+000~K5+120处发生了塌方,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理。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当场死亡3人,重伤12人。
某施工队承担一锚喷支护巷道的施工任务。设计锚杆排距1m,每断面锚杆11根;采用树脂药卷锚固,每根锚杆采用中速和快速凝固各一卷;喷混凝土厚50mm。在对200m锚喷支护巷道中间验收时,锚杆部分的记录有以下内容:
(1)树脂药卷检查:材料进场验收单一张,抽查药卷3个,合格;
(2)锚杆检查:
1)进场抽查单一张,抽查锚杆三根,合格;
2)锚固力检查有全部合格班组检查记录,中间验收采用平均分布(间隔50m)抽查共计三根,最小值不低于设计的90%;
3)与锚固力检查相同办法检查锚杆间排距离,共抽查三根,偏差小于100mm;
4)锚杆孔深、锚杆方向、锚杆外露长度的检查数据均符合要求。
【背景资料】
某堤防除险加固工程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包括防洪闸及堤防加固。其中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单位批准,发包人同意将新闸门的制作及安装由分包单位承担。合同约定:
(1)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时,其超出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所造成的延期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工期提前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天,逾期完工违约金为10000元/天。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假定各项工作均衡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山体滑坡毁坏了运输必经的公路,新闸门比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推迟10天运抵现场。
事件二:在C工作中,闸墩部分钢筋安装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监理单位要求进行了返工处理,导致C工作推迟5天完成。
事件三:在D工作中,由于安装新闸门的技术人员未能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导致D工作推迟6天完成。
事件四:在G工作中,由于设计变更使堤段填筑的工程量达到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的120% ,导致G工作48天完成。
事件五:在F工作中,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F工作20天完成。
针对于上述事件为此承包人与发包人发生了合同争议。
Most people would define optimism as being endlessly happy, with a glass that’s perpetually half full. But that’s exactly the kind of false cheerfulness that positive psychologists wouldn’t recommend. “Healthy optimism means being in touch with reality,” says Tal Ben-Shahar, a Harvard professor. According to Ben-Shahar, realistic optimists are those who make the best of things that happen, but not those who believe everything happens for the best.
Ben-Shahar uses three optimistic exercises. When he feels down--say, after giving a bad lecture--he grants himself permission to be human. He reminds himself that not every lecture can be a Nobel winner; some will be less effective than others. Next is reconstruction. He analyzes the weak lecture, learning lessons for the future about what works and what doesn’t. Finally, there is perspective, which involves acknowledging that in the grand scheme of life, one lecture really doesn’t matter.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建城中村改造工程,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约了施工总成合同。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为10%,除钢材、水泥、铜材按实际调整外,其他一律不予调整。施工单位签约合同的价的有关费用如下:分部分项工程费22000.00万元;暂列金额4000.00万元;总包管理费1000.00万元措施费以建筑面积为基数,按照200元每平米记取;规费费率为2%;增值税费率9%。经分析测算包括人工费在内的工程直接成本为19900.00万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后,及时开展了各项准备工作,按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付款之日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预付款申请。工程预付款约定支付期满七天内,建设单位仍未支付,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出停工通知书,并采用了停工措施,在停工七天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索赔申请报告。施工过程中因砌块市场供应紧张,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了采用ALC隔墙板替代砌块的合理化建设说明,监理单位核实确认之后,上报建设单位。
二 给定材料
材料1: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社会的稳定是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化,农村纠纷处于多发期。
纠纷普遍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之中,农村纠纷主要是指发生在农村的民事纠纷,或者所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是农村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主体的社会纠纷。当前,我国农村纠纷解决的方式,一是和解,是指在纠纷发生时,当事人之间自行协调,化解分歧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通常被称为“私了”。二是调解,就是引入第三方,以公正、公平的立场,对纠纷各方进行劝解、说服、教育、协商,促使纠纷各方达成协议谅解、解决纠纷方式。第三方可以是双方关系都较好的亲友长辈、村乡镇干部、当地人民调解员、政府机关调解部门。三是行政处理,是指乡镇政府及行政机关派出机构(包括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乡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纠纷进行处理解决。四是仲裁,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仲裁委员会是非司法机构,一般由农村行业自治组织的专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等组成,其裁判结果对纠纷当事人有强制约束力。五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这是村民导求解决纠纷的最权威、最有效也是最后的途径。这几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性质、功能、程序和形式各不相同,包括了诉讼与非诉讼两大类型,共同构成了多元化的农村纠纷解决机制。
材料2:
新年伊始,家住C市Z镇某村的王姓老人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几个儿女告上了法庭。王老人膝下育有二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按照农村的习俗,老人由两个儿子轮流赡养,各家尽着自己的本事,相安无事。直到2013年底,大儿子在一场车祸中丧生,这种平和的状态就此被打破。大儿媳和大孙子搬到C市市区居住,他们认为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多有不便,于是提出将老人送往敬老院,费用两家分摊。但是,小儿子提出按照农村的习俗,家有儿子而将父母送往敬老院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所以,小儿子坚决不同意将母亲送往敬老院的做法。至于出嫁的女儿,由于在传统观念上已经被界定为“外人”,所以也不便发表意见,大家就老人赡养问题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出现老人生活无人照料的情况。村委会多次上门做工作,终无结果。最终,老人把儿女告上法庭。
E村村民老王和老李的老宅基地相之间有1米的公地。后来,老王将老屋拆除重新改建,占用了两家的公地。邻居老李见势也不甘示弱,在老层改建中占用了剩余空地,致使两家的房屋紧贴。老王认为老李新改建房屋设施严重影响其住房采光、通风,而老李则认为老王霸占公地盖房,自己没有什么错。为些,两家多次发生争吵,虽然镇村多次调解,甚至对簿公堂,但双方各不让步,导致纠纷一直得不到解决,积怨11年。经过村干部调解员长达一年的悉心开导,苦口婆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讲法律,明是非,讲人情,双方当事人才转变了态度,你家道歉,我家让地,握手言和。
2007年,G镇政府提出新农村建设,老郭家的房屋因靠近公路被列为拆迁房。当时,老郭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意见,多次与村委会协商未果,闹起了纠纷。此后的七年里,频频到乡镇、市里上访,甚至闹访,一时间成为当地闻名的老上访户。2014年,乡领导把此事作为重点,多次找村、镇、市领导协商解决。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终于使老郭在原先的宅基地上盖起了160平米的大平房,马上就要开始内部装修,老郭心中积累多年的怨气也被化解了,逢人就说:“政府是我们村民的知心人,我以后再也不上访了。”
2000年,B村将92亩土地租给本村一村种植水稻,签订的合同2014年到期。合同期满前,该承包人在没有和村委会商议的情况下,私自跟村里的一合作社签订协议,将92亩土地的承包期又签了10年。村委会要求按约收回承包地,当事人以已与合作社签订协议为由拒绝交还土地。双方经过多次调解未果,矛盾不断加深。最后,村委会向奉贤区土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很快仲裁结果下来,村委会如期将土地收回,村集体土地权益得到了维护。
陈秀英所在的松江区车墩镇联庄村,是黄浦江水源一级保护区。10年前,一名商人向村里承租了十余亩非耕地,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加盖厂房,分别出租给6户企业。经过环保部门鉴定,这6家企业均属污染企业。“污染企业一来,村里环境也变了。”6家企业所在地,离黄浦江仅200米,四周都是村民楼房。“纸箱厂、塑胶厂的机器一开动,油墨味刺鼻,在家都能闻到。”村民们不敢把衣服晒到外面,怕沾上粉尘和味道,大白天也要关门窗。厂房排出来的废水直接流入村里的大明沟,“黑黑的,有味道,老吓人的!”当镇村相关部门找到承租人和6家企业经营者时,他们先是拒绝拆除,后又开始要价,迟迟不愿搬迁拆除。最后,经过5个月的谈判、协商,才同意拆除,并与村委会签订了资产补偿款协议书。
K镇吴村发生了一起群体性事件,起因源于一场征地纠纷。几年前,吴村村委会和K镇人民政府签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将村里的246亩集体土地租给镇政府开发,每年每亩租金为1900元,租期50年。然而,某天一村民在省国土厅网站“闲逛”时,偶然发现吴村这些土地已经被出售给了J市五金有限公司。集体土地怎么能出售呢?消息传开,村民拨打纪检监察和信访部门的举报电话,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但K镇和J市一直未能给出明确答复,导致村民情绪激动,开始通过堵路等形式表达诉求,并于近日演变成一场群体性事件。关于这场 冲突,K镇政府的通报是:X日起,吴村部分村民因征地补偿及历史遗留问题,在J市五金公司门口聚集,用砖块拦截该公司出入通道。X日下午,有村民反映,五金公司准备组织300名员工清场。为避免双方发生冲突,16时,当地公安分局组织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清理现场路障,在这过程中有村民起哄,一些村民互相推搡,造成镇政府工作人民梁某被村民投掷的石头砸伤头部,村民冯某、霍某头部受伤,三人送医院经CT检查,均为皮外伤。
材料3:
中国乡村社会向来推崇“以和为贵”的传统道德和处世原则,有着“排难解纷”、“息诉止讼”的优良传统。明代思想家薛瑄曾说,“惟宽可以容人,惟厚可以载物”。因此,千百年来,中国农村纠纷最主要最常用的解决方式是调解。“无讼”、“以和为贵”是我们的传统文化。古代的民间调解组织的形成、兴盛,形成了宗族调解,乡治调解、官府调解等调解方式。民间调解纠纷的依据主要是民间生活中的风俗习惯、礼仪礼节、家法家规、宗教规条、村规民约等。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民间调解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制度,这是一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纠纷化解机制,被西方人士称为“东方经验”。人民调解制度使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员由推选产生的人民调解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材料4:
“这老宅院早应该翻修了。”
“说的简单,翻修的钱从哪儿来?”
一大早,A县东沟村村委会大楼里的吵闹声引来了街坊四邻的围观。在一间挂有“矛盾纠纷调解室”门牌的小屋子里,该村一对亲兄弟因为翻修老宅院的问题争执多日,早已被村调解员老郝掌握并记录在册。这天,老郝专门请他们俩来调解室“吵架”,调解室里,几乎反目的兄弟俩经过一番理论,在老郝的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最终互相谅解。
在村一级设矛盾纠纷调解室,是A县构建社会矛盾调解体系的重要举措。这个依托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立的调解室,有多名调解员,老郝就是其中之一。因为老郝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在调解室成立之初,被东沟村村民一致推选为调解员。这些“老郝”们负责信息搜集,掌握全村的大事小情,并记录备案,开展调解工作。“能在家里说和的就到家里说,需要认真理论的,就请双方到这里调解。”老郝说。自一年前调解室成立以来,东沟村未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和民转刑案件,所有的矛盾纠纷在这里都得到了解决。
记者了解到,A县把县、乡、村三级调解机构纳入“大调解”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将县、乡、村调解机构的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为调动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A县出台了调解工作以案定补政策,同时,为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落实好“大调解”工作,2014年,A县推行“综治专干”制度,在每个乡镇配备一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主要负责基层矛盾的排查和化解。这一系列保障措施的出台和落实,不仅激发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也使A县的“大调解”队伍不断壮大。“综治专干”老赵是A县法院一名法官,2014年以来,每个周三他都要到该县白家庄村走访一番。村里的调解室,就是他的办公室。每到这一天,调解室总会很热闹。“碰上矛盾纠纷就现场调解了,如果没啥事,就给我们做一些法律知识的培训。”该村村民这样告诉记者,“现在有个法官在咱们村了,有事情,事先就打听清楚了,还能有啥矛盾?”
老赵颇有感触地说:“其实坚持下来走一走,帮大家做调解,做咨询,就会发现,以前很多诉讼原本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不能做基层就地化解,所以越搞越僵,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打官司,使司法资源更加紧张。”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2015年,A县在“大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将“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与“党员干部进农村、千家万户暖民心”活动有机结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农村,千家万户暖民心”活动,要求机关干部要深入一线,每人要入户10户以上,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负责,调解员包户到人,入户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在走访活动中要带着热情走访,带着感情解民忧,带着责任求实效。每名干部进村前,都要与管理区、村两委干部结合,了解各村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到党员、贫困户、留守人员家中,广泛了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每名调解员要通过村民组长充分了解各户的具体情况,既要征求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又要积极宣传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真正听取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群众反映好的调解机制要及时向镇司法所、市司法局汇报,为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参考;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民间纠纷,能当场化解的当场化解;不能当场化解的,要及时归纳、记录,想办法加以化解。
A县人民调解员在这次走访活动中,发放人民调解知识宣传页10000余份,共化解各类纠纷45件,有力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由于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得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材料5:
F村是经济中等发达的一个南方乡村,有人口3000余人。近些年各种纠纷时有发生,当纠纷发生后,村民们都会选择什么方式进行解决呢?解决的效果如何呢?某媒体采取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的形式进行调研,发放了200份调查问卷,调查显示,当纠纷发生后,本村村民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首先是选择调解,其中找村干部(包括人民调解员)解决纠纷的最多,占60%以上,找乡镇领导调解的占15%,找有威望的人调解的占5%;其次是选择和解,也就是私了,占9%。最后,选择找相关行政部门解决的较少,打官司的更少,几年来,仅有2起。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村民的叙述中,国家司法机构仍具有重要的位置。“法院”、“打官司”、“派出所”、“公安”等是经常被提到的。这种重要性还体现在很多村民意识到,这些机构“说了算数”。但是,大多数村民对于司法部门的印象是模糊的。很少有村民能指出当地最近的法庭所在地。
记者了解到:F村所在乡没有派出法庭的设置,而是与其它几个乡共用一个派出法庭,离F村大约二十里,单程车费大约3元,行程花费大约一个小时左右。有一个乡司法所,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平时忙于应付一般的乡村事务工作,很少有纠纷被提交到这里来解决。
记者还了解到:F村所在的县大致是一个乡一个人民法庭,但由于财政、人员以及其他的原因,也有数个乡设一个人民法庭的。县法官队伍大致有下面三个来源:正规院校来的学法律的或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包括专科和本科;从当地招考或政府其他部门调入法院的;复员军人。法官队伍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村民大多不愿法院打官司,觉得打官司又麻烦又花钱,自己又不懂法。村民说,写个状子得50元,还得坐车到乡法庭;大老远的去了不一定找得对地方,找对地方材料还不一定能带全,带全了还得排队。就是法庭判了,打赢打不赢也都得听人家的。
大多数村民表示,遇到纠纷还是最愿意找村民委员会或其他村级班子调解解决。相对于F村的总人口而言,该村的村委会比较简单。村干部主要包括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调解主任、计生专干、民兵营长和会计。调解主任理论上专门负责纠纷的调解,但是据村委会主任介绍,一般小事调解主任去,大事则大家一起支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住在同一个村晨。采访中,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均表示,村民如果有事找他们,“打个电话,捎个口信就可以了。”他们的电话号码村里人都知道,而且村里的电话基本已经普及了。他们表示只要有人来找,不管风雨,都去。一般都是晚上去,或者“就着其他的人都有空的时侯”去。
但是也有村民认为村干部只能解决一些“小事”,“大事”解决不了,只会“往上推”,村民认为他们不解决的主要原因是“怕担责任”。
对村干部调节结果,村民一般还是认可的,但认为也有不公正的时侯。有时侯,村干部也会有偏心啊!有时侯即使当面调解好了,事后也有反悔的,也会不起作用。
村干部E说,近些年土地承包纠纷、财产纠纷有所增加,这些纠纷涉及的政策性很强,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解决起来也力不从心。几乎没有机会参加培训,了解相关政策,提高调解技巧,都靠自己琢磨。
村调解员A说,自己平时工作也很繁忙,调解村民占用很多时间,全凭热心和责任心,没有多少补助,有时侯还要自己贴钱。
很多村民指出,政府和法律管大事,出现严重的情况了才会来“管”。比如村民提到“只要出现不正常的死亡情况,村里、乡里、公安机关等会主动来维持局面”,“问题解决不了就拖,拖到严重了,上面就会来管。”
村干部D说,“近几年来,年轻人到外面找工的很多,村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如果有大事,还是要找政府和法律解决。这也是农村社会的进步吧。一些村民也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村民们很多不懂法啊。”记者了解到F村所在地乡镇法律服务所形同虚设,只挂了个牌子应付上头。村里有一位曾经从事法律工作的老人说,邻村一位村民,儿子与人斗殴被抓进了派出所,媳妇行为不便,这位村民在儿子被抓的当晚就背了媳妇到他这里来咨询怎样打官司。可惜周围懂法的人不多。
记者了解到,F村制定了村规民约,而且确实起到了维护本村秩序的作用。F村村规民约在制定之后,通常村委会领导班子会让全体村民签字,然后由乡镇政府进行指导,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会提出建议,最后由村民大会通过。基本上,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是在法律框架之一制定出来的,对村民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传统习俗在村民发生纠纷时,也能起到一定的润滑作用。
F村一位干部记者讲了一个实例:在F村有这样一个习俗,中秋节的时侯,家家户户为了表示对嫦娥的敬意,会在睡觉之前放一碗水、菱角、水果和月饼在外面,等到第二天醒来,大人会将贡品收起来给自己家的小孩吃,这样孩子就会变得聪明。有一年,一家小孩淘气,把另外一户人家放在外面的贡品偷吃了,引起了主人家的不满,于是就发生了纠纷。当时,这个纠纷就是根据当地的传统习俗解决的。小孩的家长带着小孩去庙里敬香,以此向神灵和主人家表示自己的忏悔,结果,双方很快就和解了。
但是,年轻人对村规民约不怎么看重,有些还不以为然。
材料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其效果决定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一直有着浓厚的重贤、尚贤的良好风尚,并由此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乡贤文化。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它植根于乡村社会土壤,蕴含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历史上,分布在广大乡村的一批批乡贤们借助自己的威望、品行、才学,主动履行起了凝聚族群、尊祖继统的职责,他们不仅是乡村社会优良道德和淳美家风的示范者和引导者,而且还是规范族人和乡民行为的监督者和执行者。他们在打理好本族事务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不少慈善、教化、纠纷解决等社会功能,很好地参与了乡村社会的共同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秩序一直处于大的变动和调整中,尽管原有的乡贤文化和乡贤群体随着时代的变迁已无法复原,但其作为我们文化传统的一个部分,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和对待。现在农村也不乏一些优秀人才,如回乡养老的离退休干部、乡村知识分子、优秀农民工、企业家等。有专家呼吁:在国家致力于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际,全社会应重视和发掘我们固有的乡贤文化,扶持并鼓励更多农村优秀人才积极参加乡村社会治理,真正把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建设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