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为什么既能实现路和桥等基础设施的"硬联通"、规则标准的"软联通",也能架起世界各国人民"心联通"的桥梁?
美术课上,李老师让学生画月季花。他在教室里巡视时发现晓宇把月季花涂成了咖啡色。
“老师,我的花漂亮吗?”晓宇问道。
“你见过这种颜色的月季花吗?还漂亮……来,来,来,你看看别的同学是怎么涂的。你看,人家都涂的是白色、黄色、粉红色、大红色。多漂亮,多好啊!现在知道该怎么涂了吗?”边说着,李老师边随手指了指旁边的几位学生。晓宇愣愣地看着老师,难过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晓宇捧着一束用丝绒制作的咖啡色月季花来到教室。同学们叽叽喳喳议论着:“哇,真有咖啡色的月季!”“好漂亮呀!”……
美术课代表去办公室取作业本时,兴高采烈地跟李老师说:“老师,晓宇还真的带来一束咖啡色的月季花。”李老师打算去教室一探究竟,一进教室,李老师就看到几个同学正围在晓宇的座位旁议论着那束“特别”的月季花。
李老师缓缓地走过来说:“这花是假的!”
“老师,那假的就不能画吗?”晓宇问道。
李老师:“自然不是。”
“那为什么就不可以画我家里的咖啡色月季花呢?”晓宇反问道。
此时,李老师生气地说:“你怎么就不开窍呢?看来你还真是没有画画的天赋!”转身离开了教室。
问题:请结合材料,从教育观的角度评价李老师的教育行为。
材料:
新学期开始,李红和张霞担任幼儿园大班教师,她们认为大班幼儿就要进入小学了,为了做好幼小衔接工作,让幼儿尽快适应小学生活,她们采取了小学化的教育模式。例如,教学内容以算术和写字为主、布置书面家庭作业等,将幼儿所适应的以游戏为主的活动改变为以学习为主的活动,离园后还要预习、复习功课或做作业等。
问题:请运用相关理论分析该大班两位老师的做法。
星期一,A 老师埋怨地说:“孩子在家过了一个双休日,再回到幼儿园后,许多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退步了,不认真吃饭,乱扔东西,活动时喜欢说话,真不知道孩子在家时,家长是怎么教育的!” 站在一旁的 B 老师颇有同感地说:“是啊,如果家长都能按我们的要求去教育孩子,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A 老师接着说:“这些家长不按我们的要求去做倒也罢了,还经常给我们提这样那样的意见,好像我们当老师的还不如他们懂得多,真拿这些家长没有办法…… ”
请你运用幼儿园与家庭相互配合的有关理论,对 A、B 两位老师的教育观点进行评析,并具体谈谈幼儿园应该如何与家庭相互配合从而共同教育好儿童。
今早入园时,我发现一向神采奕奕的奥奥今天十分沮丧。互相问候之后,我用关心的口吻问他:“奥奥今天不舒服吗?”但他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然后赶紧跑开了。
奥奥离开后,我赶紧问奥奥妈妈原因,原来奥奥把家里的金鱼都晒成了“鱼干”。一气之下,她就把奥奥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听完之后,我心里犯起了嘀咕,奥奥平时对自然角的植物特别呵护,而且非常有爱心,他为什么这么做呢?在自由活动时,我把奥奥叫到了身边,询问道:“奥奥,金鱼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他向后退了一步,没有说话。考虑到要保护孩子的自尊心,我还是语重心长地说:“老师相信奥奥一定不是故意的,你愿意跟老师说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吗?”他思索了一会儿,走到我跟前,问道:“老师,小鱼和人不一样,是吗?”我有些不解地问:“是呀,你怎么会想到这个问题的?”“人不晒太阳会缺钙,那为什么小鱼晒太阳就会死呢?”说完,他难过地低下了头。原来如此,谜底终于揭开了,奥奥之所以把金鱼放在太阳下晒,是因为想让金鱼补充钙质。
弄清楚原因,我先跟奥奥妈妈联系,说清楚奥奥的本意并耐心地跟家长分享育儿经验。奥奥妈妈听完我所说的,这才恍然大悟,表示要向奥奥道歉,并且以后会耐心地与孩子对话,了解孩子的奇思异想。除此之外,我还打算开展一系列的探究活动,让孩子们明白,人和动物的区别都在哪里。
问题:请结合材料,从教师观的角度评析“我”的教育行为。
材料一:
在研究我们这里提出的简明公理及其与法律和道德的联系时,重要的是注意到,在每一种情况下,被提到的事实都提供了一个理由:假定生存是一个目的,法律和道德应该包括一个具体的内容......没有这样一个内容,法律和道德就无法促进人们在互相结合中所抱有的最低限度的生存目的。
——[美]哈特:《法律的概念》
材料二:
就这项事业而言,有八条通向灾难的独特道路。第(1)种也是最明显的一种情况就是完全未能确立任何规则,以至于每一项问题都不得不以就事论事的方式来得到处理。其他的道路包括:(2)未能将规则公之于众,或者至少受影响的当事人知道他们所应当遵循的规则:(3)滥用溯及既往性立法,这种立法不仅自身不能引导行动,而且还会破坏前瞻性立法的诚信,因为它使这些立法处在溯及既往式变更的威胁之下;(4)不能用便于理解的方式来表述规则;(5)制定相互矛盾的规则,或者(6)颁布要求相关当事人做超出他们能力之事的规则;(7)频繁地修改规则,以至于人们无法根据这些规则来调适自己的行为;以及最后一种(8)无法使公布的规则与它们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吻合。
这八个方向中任何一个方向上的全面失败都不仅仅会导致一套糟糕的法律体系;它所导致的是一种不能被恰当地称为一套法律体系的东西。
——[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
材料三:
法律是一种阐释性的概念。对我们来说,法律的一般理论就是对我们自己司法实践的一般阐释......法律不可能由任何原则或规则体系阐述得淋漓尽致,每种这样的体系都有自己控制的具体行为的领域。任何官员与其权力也不可支配我们的生活。法律的帝国并非由疆界、权力或程序界定,而是由态度界定。我们主要在上诉法院中研究过那种态度,这种态度在那里接受检验,然而如果它即使在法院也能很好地为我们服务,那么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肯定会行得通。
——[美]德沃金:《法律帝国》
问题:总结上述材料的主要论点,分析它们所反映的共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