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公司承包了一厂房,钢结构工程。工程的围护材料(墙板、屋面板及其防火涂料)由业主采购。合同工期为100天,并约定提前1天奖励5万元,延误一天罚款5万元。
事件一:施工单位项目部进场后,依据合同施工图,验收规范及总承包的进度计划,编制了厂房工程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和计划费用。当正式施工时,因厂房需提前验收,业主要求该厂房工程提前5天完工。项目部按工作持续时间和计划费用(见下表)分析,在关键工作上, 以最小的赶工增加费用,在钢梁吊装工作前赶出了5天。

进入钢梁吊装工作时,发现有部分钢梁防锈处理不当,重新处理用去了3天,并增加费用3万元,项目部又赶工3天,该厂房工程最终按业主要求提前5天竣工,验收合格后,资料整理齐全,准备归档。
事件二:为了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施工单位临时在工地大门入口处悬挂了“五牌一图”;检查小组离开后,将标牌等拆下运至工地仓库保管,以备再查时使用;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