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背景资料】
某山区河道新建混凝土重力坝工程,设计坝高28m。工程主要施工项目内容包括岩石开挖、基础固结灌浆、帐幕灌浆、坝体混凝土浇筑:合同约定该工程主要施工项目内容应在2022年8月完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把坝体某坝段混凝土分为Ⅰ、Ⅱ、Ⅲ层浇筑施工。固结灌浆在Ⅰ层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混凝土重力坝结构及施工方案示意图如图2-1所示。

事件⒉:施工单位编制的某坝段施工进度计划如图2-2所示(每月按30天计,持续时间包含必要的间歇时间)。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指出。图2-2中项次4、5、6的项目开始时间安排不妥并要求改正。

事件3:施工单位编制的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水平施工缝采用风砂枪打毛处理。纵缝表面不作处理;
(2)夏季混凝土温控采取了降低混凝土出机口温度和浇筑后温度控制措施;
(3)坝体混凝土应在终凝后开始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28d。
事件4:某坝段浇筑完成后,验收时发现了一条冷缝,需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