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工程开工之前,总承包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各工作均匀进行(如图所示)。该计划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当工程进行到第7个月末时,进度检查绘出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所示。
【背景资料】某生产矿井进行矿井生产水平的延深工作,采用新建一个井筒到延深水平的方案,新建井筒在矿井工业广场西部边界,距离原井筒120m,工程前期的施工准备及工程的施工均由施工单位进行。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几个问题:
(1)施工单位圈定了新建井筒的工作范围,修建了围墙,搭建了临时施工设施,临时炸药库布置在工作场地内远离井口的地方,锅炉房位于临时生活区的上风方,设备检修利用该矿井的机修车间进行。但业主安检部门对此安排不予审批。
(2)施工单位提出要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以该矿井已有井筒检查钻(原井筒)资料,延深部分有矿井地质资料为由,不同意进行。实际井筒施工中发现基岩部分有一断层,岩石破碎、涌水量很大,只能进行工作面预注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85万元。
(3)工程完工进行验收时,井筒未发现集中出水点,但总涌水量为12m³/h,业主要求注浆处理,施工单位仅进行了基岩短注浆,工期2个月,费用35万元,最终涌水量为3m³/h。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以原地质资料存在问题进行水平,施工单位不予批准。
背景资料:某建设单位拟建一矿井井筒,该井筒设计净直径4.5m,井深682m。招标文件提供的井筒检查孔地质资料表明:井筒基岩段614m有两个含水层:井深342~422m段有断层破碎带,涌水量较大;井深436~447m段为砂岩裂隙含水层。井筒围岩以泥岩和胶结不好的破碎砂岩等弱稳定岩层为主,部分为中等稳定的砂岩、泥质砂岩。整个项目工期安排紧。招标文件发出后,建设单位考虑到井筒涌水的风险,开标前12d发出补充函,要求:
(1)井筒验收的漏水量不得超过6m3/h;(2)在无其他质量问题的条件下,如井筒漏水量每增加1m3/h,罚款50万;每减少1m3/h则奖励20万;延迟3d开标,以便投标单位完成补充说明。
该井筒项目有3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发现各投标文件对井筒涌水和补充函的处理各有不同:
(1)关于井筒治水方案,A单位采用工作面预注浆;B单位对破碎带采用地面注浆,砂岩含水层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案;C单位则采用单一的地面预注浆。
(2)关于排水方案,A单位采用风动潜水泵排水方案;B单位采用吊泵排水的方案;C单位采用吊桶加风动潜水泵排水,另配卧泵及相应排水系统方案。
(3)对于建设单位提高井筒漏水量质量标准和加强处罚的规定,A单位因无法承受建设单位的奖罚要求,采取了“本项目存在风险,决定以项目总价增加5%作为风险费”的办法;B单位在工程费中增加了“为避免涌水引起的风险,增加措施费80万”;C单位则提高了原井筒排水设备风险费(10万),并要求将地面预注浆工程分包给专业注浆单位,另增加壁后注浆风险处理费(20万),总计30万作为井筒涌水的风险费用。
最终评标委员会在指正了各投标单位不合理做法的基础上,确定C单位中标。
C单位修正了投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对井筒注浆施工分包,要求注浆后的井筒漏水量不得超过5m3/h。
在项目实施中,井筒施工到破碎带附近时,抓岩机的抓斗在转向吊桶时突然甩落一块较大的岩块,砸伤一名工作面工人。检查发现抓岩机及抓斗设备均完好。
问题:
【背景资料】
某三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跨度为90m+155m+90m,箱梁宽14m,底板宽7m,箱梁高度由根部的8.5m渐变到跨中的3.5m,根据设计要求,0号、1号块混凝土为托架浇筑,然后拼装挂篮,用悬臂浇筑法对称施工,挂篮采用自锚式桁架结构。施工单位根据该桥的特点,制订了详细的施工流程,其中对箱梁悬臂浇筑阶段的主要施工工序如下:
(1)在两主墩的两侧安装托架并预压,架立模板,绑扎0号、1号块钢筋,浇筑混凝土并张拉预应力筋。
(2)拼装挂篮,用堆载法预压挂篮,以消除挂篮的非弹性变形。
(3)按设计标高值加预加抬高量值架立模板、绑扎钢筋、浇筑各个节段的箱梁混凝土,张拉预应力筋。
(4)拆除模板,移动挂篮,开始下一个节段的施工。
(5)在整个悬臂浇筑过程中,定时进行箱梁节段标高的测量,以及应力和温度的观测,整个测量完全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背景资料】某矿业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有6家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项目按程序开标,评标委员会由建设单位派出的2名代表和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的5名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开标前,1位专家因突发原因无法参与评标,为确保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招标单位对评标委员进行了合理调整。施工单位A开标后提交了一份补充文件,表示如果中标,可降低投标报价的5%。施工单位B开标时发现其投标价远低于其他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施工单位C的投标函有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签章,但无项目负责人的签章;施工单位D投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10天。建设单位接到评标报告5天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E中标,并于当天向施工单位E发出中标通知书,随后进行了2天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案例三)
【背景资料】
某通信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某地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对方于3月初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包括走线架安装、线缆布放、传输设备安装和测试等。合同约定4月15日开工,7月15日完工,建设单位在4月11日完成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由于业务需要,本工程增加三个站点的OTN设备配置。
事件二:由于一个SDH站点走线架的位置与实际不符,设计单位修改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增加了部分工日。
事件三:由于施工原因导致部分线缆报废,建设单位重新订购电缆,导致停工5天。
工程于7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于当日进行了通信建设工程验收备案手续。后续,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了全套竣工资料,其中竣工文件包括工程说明、建设安装工程量总表、已安装设备明细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停复工报告、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交完工报告和交接书,工程顺利完工。
【背景资料】某矿井一倾斜巷道采用下山法进行掘进,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作业规程,其中施工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条款为:
(1)工作面采用电动凿岩机钻眼,钻眼必须湿式作业;
(2)工作面放炮工作由专职放炮工担任,考虑到围岩涌水量较少,可采用非防水炸药进行爆破;
(3)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通风,以迅速排除炮烟及粉尘,风筒选用直径600mm的胶皮风筒;
(4)进行装岩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定期清理岩壁;
(5)施工中必须设置防跑车装置,主要考虑在工作面上方20~40m处设置可移动式挡车器。
(6)巷道内每隔一定距离,在侧壁上开设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排除工作面的积水。
三、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建一项建筑机电工程,施工单位组建项目部具体实施,项目部电气施工班组负责建筑电气和智能化分部分项的施工。
施工前,电气工长根据施工图编制了“电缆需用计划”、“电缆用量统计表”,作为施工图预算、成本分析和材料采购的依据,电缆盘运到现场并具备敷设条件后,电工班组按照“电缆需用计划”组织实施了电缆敷设及电缆接头制作。
施工中建设单位增加几台小功率排污泵,项目部下达施工指令,项目部以无设计变更为由拒绝执行。
在电缆敷设后的检查中,动力照明电缆和智能化电缆分层独立桥架敷设,发现两种电缆桥架内,都有中间接头,并列电缆的中间接头位置相同。
电气施工班组按照电缆敷设的施工程序完工并经检查合格后,在各回路电缆装设标志牌,进行了质量验收。
【背景资料】
某新建水闸工程的部分工程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3-8所示(单位:d)。
合同约定:工期提前奖金标准为20000元/d,逾期完工违约金标准为20000元/d。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A工作过程中发现局部地质条件与发包人提供的勘察报告不符,需进行处理,A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为34d。
事件2:在B工作中,部分钢筋安装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进行返工处理,B工作实际工作时间为26d。
事件3:在C工作中,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进度曲线如图13-9所示。
事件4:由于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导致闸门在开工后第153天末才运抵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