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建10k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所处路段横断面形式为半填半挖和路堑,当地年降水量为650mm。沥青路面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其中路面基层施工采用42.5强度等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通过重型击实试验可知,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的最大干密度为2.35g/cm3,压实度标准采用98%。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对基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材料的组成设计工作,依据《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按照原材料检验、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以及施工参数确定的流程组织实施,其中生产配合比设计完成了确定料仓供料比例、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等技术内容。
事件二:施工单位在组织实施沥青面层施工时,采取了以下做法:
①由于施工单位下面层施工在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方案等方面与以往本单位承担的其他类似工程完全相同,因此决定利用其经验和结果,不再铺筑新的下面层试验路段,并报监理审批。
②沥青混合料的运输,主要根据拌合站的产量和当地气温条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输车的车厢内保持干净,涂防粘薄膜剂,运输过程中覆盖棚布。
③采用两台摊铺机一前一后梯进式施工作业,两台摊铺机的纵向间距控制在30~50m,两幅横向有50~100mm宽度的重叠,且摊铺过程中随时检查高程、摊铺厚度、摊铺质量。
事件三:施工单位(承包人)根据招投标文件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将本工程的沥青路面面层摊铺施工分包给了符合要求的分包人,承包人还与某劳务合作公司签订了劳务合作合同。工程竣工后,分包人以及劳务合作公司均向承包人和发包人提出申请施工分包业绩证明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