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管桩基础。建设单位 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9个月。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 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见图 1-3(时间单位:月),该计划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专业分包单位将管桩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遭到监理工程师拒绝。在桩基 施工过程中,由于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对管桩进行封底施工,监理工程师向施工总承包 单位下达了停工令,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监理工程师应直接向专业分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拒绝签收停 工令。

 事件二:在工程施工进行到第7个月时,因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作G停止施工1个月。 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按期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据此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赶工费索赔。根据合同约定, 赶工费标准为18万元/月。

 事件三:在工作H开始前,为了缩短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原施工方案中工作H的异节奏流水

 施工调整为成倍节拍流水施工。原施工方案中工作H异节奏流水施工横道图见图1-4(时间单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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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不定项选择题】

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一项城市主干道改扩建工程,全长3.9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缆线入地工程等,道路工程将既有28m的路幅主干道向两侧各拓宽13.5m,建成55m路幅的城市中心大道,路幅分配情况如图1所示。

 

图1路幅分配示意图(单位:m)

排水工程将既有车行道下d1200的合流管作为雨水管,西侧非机动车道下承建一条d1200的雨水管,两侧非机动车道下各建一个d400的污水管,并新建接户支管及接户井。将周边原接入既有合流管的污水就近接入,实现雨污分流。缆线入地工程既有架空电力线缆及通信电缆进行缆线入地,敷设在地下相应管位。

工程进行中发生如下一系列事件:

事件一:道路开挖时在桩号K1+350路面下深0.5m处发现一处横穿道路的燃气管道,项目部施工时对燃气管道采取了保护措施。

事件二:将用户支管接入到新建接户井时,项目部安排的作业人员缺少施工经验,打开既有污水的井盖作散味处理后就下井作业。致使下井的一名工人在井内当场晕倒,被救时已无呼吸。

事件三:桩号K0+500~K0+950东侧为路堑,由于坡上部分难度大,设计采用重力式钢筋混凝土挡墙进行垂直支护,减少征地。


【不定项选择题】

2019 年 3 月,张某为自己的轿车在人保南京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险金额为 100 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间均自 2019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止。轿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为 “非营运”, 保单上载明的使用性质为 “家庭自用汽车”。2019 年 7 月 28 日,张某通过打车软件接到网约车订单一份,遂驾驶该轿车运送网约车乘客王某。车辆行驶至清水亭东路丁字路口,在右转弯过程中,与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程某、乘客王某伤残,并导致车辆损坏。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可要求人保南京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对其进行赔偿

B.

 程某可要求人保南京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对其进行赔偿

C.

 程某可要求人保南京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其进行赔偿

D.

 王某可要求人保南京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其进行赔偿

【不定项选择题】

某中型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由政府和一家民营企业共同投资兴建,并组建了建设班子(以下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拟把安装工程直接交于A公司承建,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否定。之后,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选择安装单位,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施工资质,工程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经资格预审后,共有A、B、C、D、E五家公司参与了投标。
投标过程中,A公司提前一天递交了投标书;B公司在前一天递交标书后,在截止投标前10分钟,又递交了修改报价的资料;D公司在标书密封时未按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E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建设单位确认,最终C公司中标,按合同范本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开工后因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整体晚到,致使C公司延误工期10天,并造成窝工费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C公司租赁的大型吊车因维修延误工期3天,经济损失3万元,因非标准件和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量变更,增加费用30万元;施工过程中遇台风暴雨,C公司延误工期5天,并发生窝工费5万元,施工机具维修费5万元。
事件二:非标准件制作过程中,C公司按要求做目视检查,检查时质检人员用放大镜观察了焊缝是否有缺陷,并及时进行了修复。

【不定项选择题】
对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属于月度或季度检查维护项目的有( )。
A.
手动应急启动功能
B.
火灾状态下自动应急启动功能
C.
逻辑编程功能
D.
持续应急工作时间
E.
一键检查功能
【不定项选择题】

某采石场企业进行花岗岩露天开采作业。该采石场的可采储量为133184万m³,每年开采规模为5万m³,采用露天方式进行开采,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进行。凿岩采用风动式YT-18凿岩机,钻孔孔径为Φ32-40mm,孔深为3 ~4m,采用浅孔爆破方式进行爆破。采高达到6m时,进行分阶段开采。从上部开拓下一工作面,逐步形成多台阶的开场方式。矿石采用反铲挖掘机配自卸汽车进行开采。
2018年5月19日晚8时左右,矿山发生泥石流事故,淹没采石场的工棚。工棚建在一个山谷的小沟旁,上面的山坡很陡峭。工棚有一个小坡作为掩护,小的山洪、泥石流被小坡阻挡,直接流入小沟中。但是此次的泥石流来势凶猛,小沟被填满后,泥石流仍向前移动,直接把工棚给吞没了。整个事故过程历时很短,造成多人未及时逃生。事故发生后,该企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队伍,将伤员送医救治,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了报告。该泥石流事故造成8名工人死亡。事故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
经过事故调查,发现引起事故的原因如下:
(1)该采石场地质较软弱,产状不稳定。上部由松散堆积物覆盖。
(2)泥石流发生前采石场遭遇暴雨,暴雨冲刷岩体上部地表。
(3)矿山企业未设置监测小组进行边坡监测,未能针对泥石流事故进行有效预防。
(4)采石场雨水无排泄通道,造成雨水积存。
该事故处理后,采石场为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发生,针对采石场地质灾害及其他安全隐患编制了处置方案,并严格按照处置方案执行。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

【不定项选择题】

(一)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19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1辆定制的自产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000元,另收取手续费33900元。

(2)将10辆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9万元/辆,甲公司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7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12万元/辆。

(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4S店一批自产小汽车,6日签订合同,11日收到预收款,16日发出小汽车,21日开具发票。

(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180辆,其中171辆用于销售、3辆用于广告、2辆用于本公司管理部门,4辆用于赞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定制的自产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226000+33900)×5%=12995元
B.
226000÷(1+13%)×5%=10000元
C.
(226000+33900)÷(1+13%)x5%=11500元
D.
226000×5%=11300元
【不定项选择题】

【背景资料】

某山区5×40m分离式双向四车道公路简支T梁桥,该桥梁整体处于3. 0%的纵曲线上,单横坡为2. 0%,桥两端为重力式桥台,中间墩为桩柱墩,桥台、墩身盖梁与T梁之间设置板式橡胶支座,该桥立面示意图如图5所示。该桥在桥台处设置80mm钢制伸缩缝。T梁单片梁重120t,预制梁采用龙门吊调运,架桥机架设。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编制了T梁运输与安装的施工方案。

事件二:本桥T梁采用C50混凝土,低松弛钢绞线,夹片式锚具。施工单位在T梁预制、张拉施工中采取了如下做法:

(1)T梁预制台座设置了反拱值。

(2)用标准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作为预应力筋施加张拉条件。

(3)预应力张拉程序为:0→初应力→1. 03δcon(持荷5min锚固)

(4)由于设计未规定,预应力张拉时要求混凝土的弹性模量不低于混凝土28d弹性模量的75%。

(5)施工单位采取在模板制造时设置模板横坡的方式对T梁进行横坡调整。

事件三:预制施工时,施工单位对梁长、梁端竖直度参数进行严格控制,T梁安装严格按放样位置进行。T梁安装完成后,发现梁端顶面与桥台台背之间间隙在20~30mm之间,小于伸缩缝安装间隙要求。经检验,预制T梁和台背各项检验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可以排除施工误差对梁端顶面与台背间隙的影响。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支座垫石倾斜度、支座倾斜安装的做法弥补支座垫板未作调坡处理的缺陷。


【不定项选择题】

普遍取消数量限制中的“数量限制”是指(   )。

A.

对进口的数量限制

B.

对出口的数量限制

C.

禁止进出口

【不定项选择题】

1.给定材料

材料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决策顺利实施,2015年11月2日至7日,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派出检查组,对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5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达南京、芜湖、九江、黄冈、武汉、岳阳等6市,在南京,查看了江苏省南京板桥基地、综合执法平台,乘船巡查南京市水域;在芜湖,查看了芜湖市采砂管理基地,乘船巡查芜湖市水域;在九江,查看了九江市综合执法基地、砂场整治现场、砂石集散中心、庐山区拆解采砂船现场;在黄冈,查看了浠水县执法基地,乘船巡查戴家洲水域;在武汉,乘执法船巡查长江二桥至白沙洲水域;在岳阳,查看了岳阳市采砂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每到一处,检查组现场查阅各地采砂管理日常巡查、值班记录、执法案卷等文件资料。检查组还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省水利厅和相关市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长江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认为,一年来,在长江中下游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长江海事、航道、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共同维护了长江河势稳定、保障了防洪和通航安全。目前,长江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可控,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检查组强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采砂管理工作已经步入深水区,需要以创新的思维逐步破解困扰采砂管理工作的各种难题。

检查组要求沿江各地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采砂管理工作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责任制。

材料2:

检查组以为,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乱采滥挖的情况十分严重。偷采现象时有发生,执法成本和难度加大,暴力执法也经常发生。

2009年10月16日晚至17时上午,湖北省水利厅对长江河道蕲春县蕲河段、武汉段进行了暗访检查,暗访组发现30多艘小型采砂船扎堆采砂。

16日21:15,在“鄂江左112”江堤,该江域中心灯火通明,机声隆隆,一片繁忙作业景象,约30多艘小型采砂船正在采砂作业。该作业水域离黄同砂管基地不足1公里。22:00,一艘小艇驶近,在采砂聚集水域的上游观望。22:20,小艇向采砂船靠近。22:27,陆续有采砂船熄灯并往下游撤离。22:40左右,该水域的采砂船全部撤离。23:00,在上述水域下游约4公里处,撤离的部分小型采砂船正在往左岸停靠。次日0:10,又有7、8艘船陆续在此停靠。17日9:45,在“鄂江左83+400”处,暗访组发现武穴龙王庙水域有一艘双链斗大型采砂船正从下游往上游航行,其后有7艘2000吨级空船机随行,伺机偷采作业。从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偷采现象严重,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具有规模性。30多艘小型采砂船聚集偷采,且有大型“吸砂王”在江上出现,伺机偷采。二是具有计划组织性。无论从30多艘小型采砂船聚集偷采和20分钟时间内全部撤离,还是从大型“吸砂王”引领7艘空船机来看,都表明了偷采具有周密的计划性和组织性。三是具有公开性,30多艘采砂船在砂管执法基地的视野范围内聚集开采,一致开灯,可谓明目张胆,不算“偷采”。

2010年4月27日至29日,湖北省水利厅暗访组对汉江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了巡查暗访,发现汉江河道非法采砂现象正在反弹。数百艘采砂船舶正在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其中荆门境内有443艘(钟祥市220艘,沙洋县223艘)。当时,湖北正进入汛期,大规模的非法采砂活动不仅扰乱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而且威胁着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情急之下,省水利厅立即向荆门市水利局发出紧急通报,要求联合海事、公安等部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2013年5月13日,太阳刚落,长江中游戴家洲右方江面驶入20多艘外表斑驳的小船,它们船头连船尾,沿岸一字排开。

随着机器轰鸣,小船正面的吸砂泵开始工作,船面上,碗口粗的管道全力抽砂。江中百余艘运砂船排起长队,前船装满开走,后船补上,这种集体非法采砂场面绵延数百米。5月14日凌晨2点,采砂船增至30余艘。一些过路船,由于辨不清哪是航标灯,哪是采砂船桅灯,担心走错航道,只好暂且抛锚,天亮再行。

在谈及长江非法采砂情况时,长江航道局工程建设指挥部人员田某深表担忧,“戴家洲这一段正在实施汛后护坡、护岸工程,非法采砂迟早会挖空坡岸下方的基础。”

在非可采区采砂还会改变长江流道,造成航道江水分流、航槽淤积、航道变浅。长江航道局执法人员称,泸州到宜宾维护航道深度为3.0米,5月份计划达到3.2米,目前,不少江段只有2.7米,“继续非法采砂,很难维持通航标准”。

在戴家洲看到,大部分运砂船严重超载,江水几乎要漫过船帮,长江各段都有砂船因超载而断裂、沉没。“非法采砂船因身份非法,海损、人员伤亡事故多数私了,很难统计。”

非法采砂之所以屡禁不止,暴利是关键。今年3月,质量最好的洞庭湖黄砂每吨均价45元,同比上涨30%,长江中游江砂价格月月涨,均价超过15元。小型吸砂船1小时采砂500吨至600吨,按一晚偷采10小时,计5000吨来算,一晚毛利超过7万元,“‘吸砂王’船,一晚上能采上万吨”。

目前,管理长江采砂的法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非法采砂情节严重者,罚款10万元至30万元,拆除采砂机具。外地籍非法移动采砂船只,罚款1万元至3万元,遣返船籍所在地。非法采砂船或驾驶员无证行驶,公安部门可行政拘留不超过15天。据武汉市水务执法人员介绍,非法采砂属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涉案金额再大,违法者也不会坐牢。去年,武汉市查获非法采砂船66艘,罚款总计89.4万元,平均1艘船罚款1万多元,“武汉江段一年非法采砂动辄百万吨、市场价值上亿元,如此违法成本,几乎可忽略不计。”

“这一暴利行业,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条,涉及经济利益面广,组织严密,行动迅速,从望风、盯梢的马仔到船老大,一旦事发,一呼百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如今,采砂利益链条买通了一些地方执法和管理部门,上级来检查,他们会通风报信。在长江上游,国家至今没有划定可采区,有的地方政府立“规”立“法”,自行划定可采区拍卖。这类拍卖的中标门槛极高,资格审核通过后,至少交纳1000万元费用,后期还需缴纳砂石资源费。有的地方政府错误地认为河道资源属于地方集体所有,未经河道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砂石管理站擅自与采砂业主签订开采协议,甚至低价拍卖资源开采权,造成违法开采、违规开采,扰乱砂石开采市场。

河道采砂技术简单,损伤简便,而收益立竿见影。如果不申请行政许可、不缴纳相关规费,进行非法采砂,那么利润更是可观,可以算是暴利。在暴利的驱动下,为了实现某一河段或某一水域的垄断经营,黑恶势力便出现了,即使其他采砂户进来采砂,也要向其交纳一定的“保护费”或“出让费”。涉黑、涉恶势力对采砂活动的渗透,因其具有一定的组织性、集体性,并具有一定的暴力性,给采砂管理执法增加了很大难度。

2014年4月12日晚上,武汉市汉南区水务局采砂管理人员发现长江河道水洪段有釆砂船舶正在进行非法作业。23时许,该局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牌洲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队共8人展开打击行动,现场查获4艘非法采砂船舶。4艘采砂船舶均没有船名、船号和船籍港等标识,且船员不肯提供船舶证件,拒绝配合调查。执法队员决定将4艘采砂船舶分别押送至不同码头,以便调查处理。在押送过程中,突然,1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乘坐2艘快艇急速驶来,并登上采砂船舶,强行阻挠押送和执法。执法队员遂立刻汇报,就在汇报时,对方强行没收了队员们的通讯手机,并进行殴打和恐吓,同时强行劫持4名执法人员登上快艇离去。4艘非法采砂船也乘机逃脱。案件发生后,长江航运公安局会同长江海事局立即派出执法艇展开搜救,在长江多个水域用探照灯查找和高音机喊话,直至13日凌晨2时,在长江南岸的辉洲湾才找到被劫持的4名执法队员。

材料3:

近年来,由于建筑用砂需求激增,黄砂价格居高不下,盗采江砂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暴富捷径。受利益驱使,大量非法采砂人在禁采区甚至主航道内非法采砂,采砂过程中抛弃的废石弃潭直接堆到河道里形成砂堆影响河道,并致使长江流态紊乱,航道条件恶化。为躲避打击,非法采砂常采用昼伏夜出方式,且在盗采作业时无警示标识,使过往船舶面临撞船倾覆危险。据有关部门统计,2012年,登记在册的长江水上交通事故,超过70%涉及非法采砂,死亡失踪人数占比高达42.1%。非法采砂船为了多采砂,不分地点,哪里有好砂就在哪里下泵抽砂,致使国家投入巨资兴建的丁坝、护岸等航道整治建筑物地基被掏空、垮塌和损毁。如长江干线戴家洲水道,国家投资2亿多元建设的航道护坡护岸工程,被非法采砂挖得千疮百孔;2013年初,长江下游九江水道鳊鱼滩航道整治工程被3艘挖砂船近距离非法采砂破坏,国家耗资数百万元才得以修复。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非法采砂数量达数千万立方米,从而在江底形成深潭,造成局部河床下切,严重影响河床稳定。同时,非法采砂恣意搅动河道泥沙、随意排污,破坏了长江生态,恶化了水生物的生存环境。由河道采砂引发的纠纷规模之大,影响层次之高,其尖锐复杂程度和延续历程,在湖北、江西两省长江边界河段颇为典型。湖北省武穴市、江西省瑞昌市双方群众因在该河段为争夺较好的采砂地点时常发生纠纷,且波及到两省省委和政府,甚至牵动了党中央国务院。

材料4:

2016年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唐局长说,长江航道作为国家水上交通重要基础设施,是“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鉴于当前长江干线水域非法采砂行为泛滥,严重破坏长江航道、危害过往船舶航行安全、威胁长江生态环境的现状,他提出:“应依照《刑法》对在长江上非法采砂严重破坏航道危及航运安全的行为,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量刑,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唐局长说,屡禁不止的非法采砂行为,破坏性巨大。“长江航道是重要的水上交通设施。依法保护长江航道,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唐局长表示:“违法成本过低,是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据唐局长介绍,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后,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建立了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合同沿江省、市政府组织水利行政执法部门和长江海事、航道、公安机关,采取专项联合执法治理非法采砂行为。同时,《航道法》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对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的行为也都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由于主客观原因,尚无因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的行为而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长期以来,行政机关只能将非法采砂行为责任追究停留在行政处罚上,形成了非法采砂获得巨大但违法成本十分低的局面,导致不法分子趋利而动、暴力抗法甚至腐败寻租。”为此,唐局长建议,对非法采砂严重破坏长江航道、危及航行安全行为,应依照《刑法》第117条、119条,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他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法律量刑适用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以满足司法操作的基本需要,依法保护长江航道,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还有专家指出“非法采砂”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刑法》第114条,该条采用列举加兜底方法列举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刑法》第114条规定具体包括了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5种罪名。“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照刑法学理论上的分类,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典型的危险犯,即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还要求犯罪行为产生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但不要求犯罪行为实际发生某种危害结果。

河道防洪工程是保障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屏障,河道内非法采砂严重破坏河床自然形态,致使河道水流状态发生变化,泥砂冲淤平衡被严重破坏。特别是目前较流行的大型真空泵吸砂船,吸砂泵一般功率在150千瓦以上,吸砂管管径50厘米,8小时连续作业可采砂2000吨,管长最长达25米,可深入河床表层以下10~12米。按水下河床稳定坡度1∶14~1∶20计算,影响半径达160~220米。在堤防、控导工程安全保护区内非法超深采砂,导致河床严重下切,致使深槽迫岸,险段增加,防洪压力增大,加之洪水的不断冲洗,防洪标准大大降低,河堤面临被掏空的威胁。一旦汛期较大,洪水来临,脆弱的防洪工程有被冲决的危险,严重危及两岸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

材料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突出问题。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决不可脱离法律的轨道,这是法制社会依法治水的必然。为了更好地管理河道采砂,需要我们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中寻求解决之道,严格执法并对执法进行监督。目前,我国涉及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等。以法治守护平安,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016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首次开展统一清江行动。春节刚过不久,万物悄然复苏,长江干流八省市却度过了不平静的两天。2月29日-3月1日,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下,长江宜宾以下干流开展了为期2天的统一清江行动。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8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动,在各自境内长江河道上开展了一轮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稳定可控的秩序。

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沿江各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清江行动,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清江行动的分工、任务和要求,以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清江行动有序开展。

谋定后动,成效显著。清江行动期间,重庆市水利局出动巡查船艇5艘,车辆12台,人员80人,联合相关部门检查5次,委派3个督导组对江津、主城六区、涪陵、长寿、万州、忠县等区县清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重庆共查获非法采砂行为1起,查扣船舶4艘,有效地威慑了非法采砂行为。

江西省九江市采砂办集中调配多艘执法船艇,4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清江行动,对长江过往涉砂船舶进行严格检查,查看了采砂船集中停靠和砂场运营情况,严密监控长江水安段、江新洲段、八里江口段、红光段、马当等省际交界水域涉砂船舶(机具)情况。

上海市水务局对浏河口、宝山锚地、下扁担沙、新浏河沙、吴淞锚地、创建水阐、横沙水道、北港水道等重点水域进行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陆上巡查120公里,出动执法船艇2艘次,登检涉砂船舶5艘,登记涉砂船舶56艘,责令整改1起,涉及许可项目1件。

8个省市统一行动,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执法链条,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目前清江行为虽已结束,但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仍任重道远,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逐步推进,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从现实上看,今后一段时期内,长江河道来沙量锐减的状态将长期维持,砂石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并日益突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形势将更加复杂且严峻。

对此,长江水利委员会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马某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管理理念,以“人、砂、船”和“采、运、销”为管理核心,逐步完善“政府主导、水利牵扯头、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采取系列措施将采砂管理由“治标”向“标本兼治”推进,基本实现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的目标,确保长江河势稳定、防洪、通航和水生态安全,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不定项选择题】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接了某公路B合同段K8+000~K9+800的路基、路面、1座3×20m的简支梁桥和8道涵洞施工,合同工期为200d。该段土质以松散砂土和黏土为主,路基主要工程量见表6-5。

施工单位进场后,积极组织施工,将路面分成三个段落组织流水作业,并绘制了施工平面布置示意图和网络计划,分别如图6-22和图6-23所示。


路基施工中,石方开挖采用爆破,土方开挖采用挖掘机配自卸汽车作业。经实测,挖掘机的台班平均生产率为560m³/台班,机械利用率为0.85。填筑施工采用土石混合倾填,并进行纵向分幅,用振动压路机碾压。
桥梁墩台基础施工完毕后,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挖开再次检查坑底承载力和基础混凝土质量,施工单位对此提出开挖费用索赔。
该路段投入使用1年后,在K9+200~K9+600段出现了路基的纵向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