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
某大型蛋糕店为了防止面粉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于是与某大型面粉供应商签订了以固定价格购货的长期合同。但后来考虑到合同可能存在对手违约风险,于是将规避风险的方式改为在期货市场上利用小麦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背景资料】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签订了施工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施工至第3个月,受百年一遇洪水灾害影响,工作B暂停施工1个月,工作E暂停施工2个月,造成施工现场的工程设备损失30万元、施工机械损失50万元,施工人员受伤医疗费用5万元。施工单位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延期3个月、费用补偿85万元的申请。
事件2:因用于工作F的施工机械未能及时进场,致使工作F推迟1个月开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工作F,施工单位为此产生赶工费25万元。随后,施工单位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延期1个月、费用补偿25万元的申请。
事件3:工程施工至第17个月末,项目监理机构检查进度后绘制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上图所示。施工单位为确保工程按原计划工期完成,采取了赶工措施,相关工作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见表。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21 年 7 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 日,与乙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向其销售 A、B 两种商品,合同价格为 8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04 万元,实际成本为 600 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甲公司 A 商品的单独售价为 400 万元,B 商品的单独售价为 600 万元。
(2)5 日,与丙企业签订一份商品销售合同,为取得该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包括:因投标而发生的投标费 2万元,差旅费 3 万元,销售佣金 5 万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3)10 日,甲企业按照与丙企业签订的合同发出该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 1000 万元,增值税额为 130 万元,实际成本为 800 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 5 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4)20 日,向丁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2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26万元,商品已发出。销售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 120 万元。甲企业基于对客户的了解,预计客户 10 天内付款的概率为 75%,20 天内付款的概率为 20%,30 天内付款的概率为 5%,甲公司认为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能够更好地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甲企业在 28 日收到货款。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5. 根据资料(1)至(4),甲企业销售业务对其 2021 年 7 月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本期金额的影响是( )万元。
【背景资料】
南方某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供水和发电的中型水利工程,需进行扩建和加固,其中两座副坝(1号和2号)的加固项目合同工期为8个月,计划当年11月10日开工。副坝结构形式为黏土心墙土石坝。项目经理部拟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所示。
说明:
1.每月按30d计,时间单位为“d”;
2.日期以当日末为准,如11月10日开工表示11月10日末开工。
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按照12月10日上级下达的水库调度方案,坝基清理最早只能在次年1月25日开始。
事件2:按照水库调度方案,坝坡护砌迎水面施工最迟应在次年5月10日完成。
坝坡迎水面与背水面护砌所需时间相同,按先迎水面后背水面顺序安排施工。
事件3:“2号副坝填筑”的进度曲线如图4所示。
事件4:次年6月20日检查工程进度,1号、2号副坝坝顶道路已完成的工程量分别为3/5、2/5。
【背景资料】
某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十六层,由两栋结构类型与建筑规模完全相同的单体建筑组成。总承包项目部进场后绘制了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2所示。项目部针对四个施工过程拟采用四个专业施工队组织流水施工,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见表2-1。

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工期,项目部决定增加相应的专业施工队,组织成倍节拍流水施工。
政府主管部门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7号令)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委托了监理单位控股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建设单位按照合同采用一批钢材时,要求钢材供应商在总承包单位材料人员见证下,从其货场对该批钢材取样送检,检测合格后送到施工现场使用。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项目部编制了雨期施工专项方案,内容包括:
1.袋装水泥堆放于仓库地面;
2.浇筑板、墙、柱混凝土时可适当减小坍落度;
3.室外露天采光井采用编织布覆盖固定;
4.砌体每日砌筑高度不超过1.5m;
5.抹灰基层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
项目主体结构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对主体结构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时发现部分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经协商后采取回弹-取芯法对该批次对应的混凝土进行实体强度检验。
某地下矿山由14个矿井整合而成,共投资9660万元,现有职工150名。该矿设计能力3万t,于2017年建井、2018年投产,采用平硐运输,斜井提升。
2018年9月27日零时,主、副井共有下井作业人员34人,其中有主井值班长曹某,副井值班长冯某。8点前已经上井18人,分别是2个值班长、副井10 m南回风巷掘进6人、井下瓦检员1人、主井底挂钩工1人、主井15m水平一石门5人、15m运输巷推车工3人。8点左右,曹某等16人从各自工作面来到行人井10m车道准备上井,上午8时10分,当人车被放下来后,共10人进入自制人车中,其他人在停车场入口及斜井停车位置等下一趟人车。10人进入自制人车后,坐车人发出提升信号,人车开始往上提升。当人车提升至50 m时钢丝绳在距井口约110m处突然断裂,人车和工具车沿轨道跑下来,在距10m变坡点约20m处碰撞了一下巷道右帮,人车和工具车继续沿轨道迅速往下跑。到达10m甩车道变坡点后,碰撞到甩车道变坡点巷道两帮,因工具车打横,人车碰撞工具车后停止,将在斜井停车位置候车的1人和在10m变坡点候车的2人当场撞死,另有3人和坐在自制人车内的10人受伤。
2018年10月26日,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井内二氧化碳浓度为1%,1#罐笼的钢丝绳使用超过1年,井巷内堆积很多用过的费油、棉纱等废物,存在安全隐患,1#井钢丝笼需立即进行更换。10月28日晚,对已更换的钢丝绳又进行检查、调试,发现该钢丝绳偶尔存在漏电现象,但未查出原因。10月28日晚23时30分左右,方某对电气线路进行隐患排查,当检查完五中段控制室后未发现异常,便准备爬梯子到机房检查,方某爬了三、四格梯子后突然触电坠落。
在这紧急关头,站在井口2164分层的工友李某一把将方某拉到安全平台上,避免了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
为保证运输,该矿山企业计划设置电梯,电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制造,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后投入使用。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
A公司总承包某建设单位的二期扩建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厂房基础、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厂房内建筑机电安装。厂房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屋架下弦高度为10m,钢结构屋架采用分片安装。经建设单位同意,A公司将工程中的电气安装工程分包给 B公司。工程中的照明灯具、镀锌钢导管沿屋架下弦布置。厂房照明工程的施工方案中确定:高处作业使用A公司在钢结构施工时的脚手架和移动登高设施,进行镀锌钢导管敷设、管内穿线及灯具安装等。
B公司在照明施工方案优化时,将原先的流水施工改为分段施工。上段施工内容:钢结构屋架在地面拼装时,完成电气照明的部分工作(主要包括:测量定位、镀锌钢导管明敷、接线盒安装、管内穿线);下段施工内容:待厂房屋面封闭后,再完成后续工作(主要包括:测量定位、配电箱安装、镀锌钢导管敷、管内穿线、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灯具安装、开关安装、通电试运行)。
施工中,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就钢结构屋架吊装前后的施工进度、施工平衡和交叉配合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沟通与协调。因A公司在投标中承诺施工期间以免收人工费的方式,对一期工程进行维修,二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 A公司对一期工程(已竣工2.5年)的设备及线路进行维修。
C铜矿位于某省D市,与E公司签订了井下巷道的施工合同,由E公司承包施工北七采区的巷道施工任务。
2019年2月27日7时,E公司当班工人在主斜井口派班室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例会。7时30分许,司机张某在E公司分管设备副总经理齐某的安排下,驾驶东风超龙牌越野客车从维修车间出发运送当班工人入井作业。该客车属大型客运车辆,核载30人,车体颜色呈迷彩色,无牌照,无行驶证,使用干式制动器,制动型式为鼓式气压制动,但右前轮制动器促动管破损漏气,4片制动蹄摩擦片中有1片局部破损脱落于制动鼓内。车厢内部结构经过改装,原横排座椅被拆除,车厢内两侧及尾部焊有角钢框架,角钢框架上铺有施工模板,构成简易座位,未设置扶手及安全带。张某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09年,准驾车型为C1。
7时33分许,车辆到达主斜井口的派班室等待工人上车;7时46分许,待工人上车后,驶离派班室,驶回维修车间;7时48分许,到达维修车间,于7时52分许搭载工人后驶向辅助斜坡道井口;期间,途径主斜井口派班室附近,有人员上下车,至此车辆实载50人;8时14分许,车辆行驶到措施斜坡道井口处停车,等待入口电子门开启。17秒后,车辆起步驶入措施斜坡道,行驶过程中,车辆失控,与措施斜坡道左右侧帮多次刮蹭后,正面碰撞在巷道第19个躲避硐室的侧壁上,造成事故发生。碰撞瞬间速度约66km/h。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725.06万元。
事故调查发现:C铜矿与E公司均未按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出入井记录不真实,少登错登情况极为普遍。人员定位卡管理混乱,人员变动不对应更新,使用不规范,不配戴定位卡出入矿井的情况时有发生。事故车辆是报废车辆,经过多个中间人多次转卖后被E公司购买改装后使用。
事故现场位于措施斜坡道距离井口约595米处,从措施斜坡道口到事发地点平均坡度为12%(坡角度为6.6°),距井口垂直落差68.4米,巷道宽4.8米,高4.5米,粗糙混凝土路面,巷道侧帮上均设置了示宽标识,巷道内照明良好。沿途有3个会车用的错车硐室和19个人员躲避硐室。除从斜坡道口至80米处用钢筋混凝土支护外,其余部分全部采用钢梁挂网锚喷支护。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
下列有关商个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
商个人是具有传统特征的自然人状态与富有现代特征的单个出资组织体相结合的概念
商个人与自然人的个人属性密切相连,自然人发生变化,商个人也可能发生变化
商个人并不是法律上的拟制主体,而是实际的自然主体
商个人的行为超过法律授权的范围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