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承包商的投标工期为18个月,经业主批准的网络计划如图10.2-1所示(单位:月),

其中G工作所需的关键起重设备计划在完成E 工作后周转使用 。根据合同规定,工期每提前或 拖延1d奖或罚1万元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商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致使A工作 需部分返工并拖延了2个月,因为A工作为关键工作,使总工期拖延2个月 。
承包商召开会议研究方案有三种 :
方案一 :仍然按原计划继续组织施工 。
方案二 :另行租赁一台起重设备用于施工G工作,无须等E工作施工完再转到G工作施工,租赁费用每月增加5万元。
方案三:压缩网络图某些关键工作的时间,以满足工期要求,网络图各工作压缩施工时间所花费用及最短施工时间见表 10.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清单中细目209-3-c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细目210-3-b中,招标人给定了锚杆的工程量是256m,投标人甲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锚杆的市场综合单价为55.06元/m。其他部分的计算均正确。评标委员会按照偏差修正的有关原则对偏差进行了修正,并征得投标人甲的同意,最终投标人甲以修正后的报价中标并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