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实施的《职工×××××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2008年9月18日公布实施的《企业职工×××××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争议××××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依据。
刘明于2011年3月25日到某汽修公司从事汽车维修工作,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7000元。2014年3月24日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双方因未休年休假的工资问题发生争议。刘明称自己到该公司.之前累计工作已达11年,依法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在职期间公司未安排其休年休假,应支付其30天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汽修公司称,刘明入职时并末提交任何能证明其工怍经历的材料,公司不清楚其已有11年的工作年限,故只同意支付10天的年休假工资。于是刘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最终裁决汽修公司给付刘明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9655.17元人民币。
仲裁委员会裁决给付刘明9655.17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请列出算式。
材料:
大班的手工课上,马老师展示纸折的蚂蚁,大家都在认真欣赏。突然孩子们中间冒出一句话:“马老师,这只蚂蚁怎么没有‘大胡子’呀?”提出这个问题的不是别人,正是班里的淘气包浩浩。这个问题引起了孩子们热烈的讨论。有的说:“对呀,我看过蚂蚁碰‘胡子’!”有的说:“蚂蚁只有两根‘胡子’。”马老师停顿了一会儿说:“我们先到院子里观察蚂蚁的样子,再回来折纸蚂蚁好不好?”
大家兴高采烈地在马老师的带领下到院子里观察蚂蚁。回到教室马老师问:“大家还记得小蚂蚁是什么样子的吗?”大家又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最后马老师总结说:“蚂蚁的身体分三段,头、胸、肚子,在它的头上长着两根细细长长的触角,在它的胸和肚子上长着六条细长的腿。”很快大家就开始专心做纸蚂蚁了。浩浩用铁丝做了蚂蚁的触角和腿。有触角的蚂蚁栩栩如生,马老师直夸浩浩爱思考,爱动手。
问题:从教育观的角度,分析上述材料中马老师的行为。
高中历史《孔子和早期儒学》
1.题目:孔子和早期儒学
2.内容:
春秋晚期,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他认为仁就是爱人,要求人与人之间要相互爱护,融洽相处;实现“仁”,要做到待人宽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强调统治者要以德安民,爱惜民力,取信于民,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他希望恢复西周时的礼乐制度,主张“克己复礼”,使每个人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
孔子首创私人讲学,主张“有教无类”,认为不分贫富贵贱,人人都有受教育的资格,打破了贵族垄断文化的局面。
战国时期,孟子和荀子是儒家学派的两位重要代表人物。孟子发展了孔子“仁”的思想,主张施行
“仁政”,进一步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在伦理观上,孟子主张“性本善”,认为人的天性是善良的,侧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所以要实行仁政来回复和扩充人的善性。
荀子也主张统治者施政用“仁义”和“王道”,以德服人,并提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著名论断,强调人民群众的力量巨大。荀子提出“人之性恶”,认为人生来本性是恶的,强调用礼乐来规范人的行为,使人向善。
孟子、苟子对儒家思想加以总结和改造,又吸收了一些其他学派的积极合理成分,使儒学体系更加完整,儒家思想更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战国后期,儒学发展成为诸子百家中的蔚然大宗。
3.基本要求:
(1)请在10分钟内完成试讲内容。
(2)教学过程中创设适当的情境。
(3)有必要的板书设计。
4.答辩题目:
(1)请你简述中国古代儒学的发展趋势?
(2)如何理解在历史教学中帮助学生形成历史概念的意义?
案例:
作品评价课是专门对学生作品进行评价的一堂课。通过作品评价,用来代替以往机考形式的单元测试。在陈老师的课堂上,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她为学生提供了评价量表,评价量表的指标包含规划意识、技术实现、审美表达、主题思想和创新能力五个方面。陈老师打开一个作品,根据评价量表的标准,她为学生自我评价作了示范,然后,陈老师打开另一个作品,让学生作评价,但是大家似乎对这种方式感到有些无所适从,并且没有人主动作评价。陈老师只能强硬点名,最终只有少部分同学完成了点评……陈老师觉得学生参与度不够。
课后陈老师与赵老师交流得知,赵老师在作品评价时,没有使用评价量表,取而代之的是直接打开一幅图片,根据作品提问“小孩运动鞋的白色鞋面为什么不见了”,一些学生抢答说“因为抠图时,使用魔棒工具不当”。赵老师继续提问“那怎样留下白色的鞋面呢?”同学们纷纷举手回答,“先用橡皮擦,再用魔棒工具进行选择、删除”“可以借助磁性套索”。赵老师接着提问“大家觉得这个作品怎么样?”……整节课完成后,赵老师又布置了新的任务:“作品在很多技术处理上存有遗憾,请指出并提供改进意见”。
问题:
(1)陈老师的评价量表有什么优点?学生们为什么感到无所适从呢?(10分)
(2)对赵老师的教学,有什么建议?(10分)
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作文。
东邻人家的岳母死了,殡葬的时候需要一篇祭文,这家人就托私塾的先生帮忙写一篇。塾师便从古本里规规矩矩地抄了一篇,但误抄了悼岳丈的祭文。葬礼进行的时候,识字的人发现这篇祭文完全弄错了。这一家人跑回私塾去责问塾师。塾师解释说:“古本上的祭文是刊定的,无论如何不会错,只怕是你家死错了人。”
综合上述材料所引发的联想和感悟,写一篇论说文。
要求:
用规范的现代汉语写作;角度自选,立意自定,标题自拟;不少于1000字。
1)2015年4月26日,央视财经频道的节目《是真的吗》播出了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该栏目组记者在北京随机购买的8份草莓中均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节目称,百菌清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乙草胺在国家的草莓残留物标准中并无登记。节目检测的草莓样品中,乙草胺的含量最高的是0.367mg/kg,最低的也有0.1mg/kg左右,相比欧盟标准(0.05mg/kg)来说,有的草莓超标7倍多。节目还通过专家指出,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乙草胺的代谢物中毒,有致癌性。
央视报道过后,全国各地一片哗然,关于草莓农药残留超标致癌的新闻风靡网络,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以下对话反映了普通民众的普遍心理。
放学回家路上的小珊想吃草莓,没想到被一向惯着孙女的爷爷奶奶一口回绝了。
奶奶:反正我感觉是农药多。
爷爷:反正闹不清,是不是不安全、膨大剂什么的,都担心。
奶奶:以后不行就别吃了。
4月30日,《澎湃》发表辟谣文章《草莓真的农药超标了?长期食用可能致癌是无聊的文字游戏》。文章重点强调两大观点,第一个观点是检测结果存疑。首先,一个可靠的食品检测必须要满足两条:一是严格遵循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二是检测机构需要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央视节目中的检测是委托农学院进行的,而农学院并不具备进行此类检测的资质。其次,乙草胺是一种除草剂,通常用于作物发芽之前,到草莓结果的时候,土壤里的乙草胺已经降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些许残留被吸收到草莓中要达到检测到的高含量,基本上不可能。并且,北京地区的草莓种植中一般会采用地膜覆盖,覆盖会抑制杂草的生长,是否还有使用除草剂的必要性,也很值得怀疑。
第二个观点是“长期食用致癌”的说法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迎合了大众心理。节目中宣称“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吓住了许多人。然而,B-2类致癌物是美国环保署的分类,意为“有证据对动物致癌,但对人体致癌无证据或者证据很弱”。按照安全评估中的毒理学试验数据,以节目中检测出的乙草胺的含量计算,一个60公斤的人每天草莓的安全摄入量为3.3公斤,或者苛刻一点是590克,也即每天都吃这么多草莓,吃一辈子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忽略——这里的“风险”,也包括致癌的风险。
5月2日,《人民日报》也刊发报道表示,“吃草莓致癌”不靠谱;随后,各大媒体、网站纷纷跟踪报道。其他草莓主产地也相继对当地草莓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均无乙草胺残留。不过,国内草莓市场依然因此遭遇严重打击,大量草莓滞销无人问津,主产区价格暴跌四成以上。
5月6日,一亩田研究院披露草莓行情数据显示,我国辽宁、河北、吉林、河南、山西、山东、陕西等七大产地草莓价格在4月底遭遇滑铁卢,由4月中旬的4~8元跌至1~4元,部分地区的草莓甚至跌到1元以下,连当地农户的人工费都不够。按我国草莓种植面积200万亩计算,今年我国草莓种植户可能亏损数十亿元。面对这样的光景,果农措手不及:“种过草莓的都知道,乙草胺能除草但也会杀死草莓,没人敢冒险用啊……”
2)中国食品科技协会从2012年开始,在每年年末请食品安全专家点评当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在专家眼中,很多媒体热炒的事件并非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以2013年为例:
(1)新西兰奶粉检出双氰胺
概况:1月,新西兰牛奶及奶制品被检测出含有低含量的有毒物质双氰胺(二聚氰胺),我国紧急与新西兰联系,当日新西兰大使向消费者道歉。
结论:污染是由使用含双氰胺肥料造成微量残留,因低于欧盟标准,不构成健康风险。
(2)镉大米
概况:2月,在广州市场随机抽取多批次湖南大米,结果显示镉超标,属于不合格产品。为此,广州市食药监局抽检,结果显示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率达44.4%,同时公布涉事的餐饮单位、涉事米制品企业等信息。
结论: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事件属于湖南省局部地区受镉污染的土壤上种植水稻加工的大米,或使用大米制作米制品导致镉超标,不是非法添加。
(3)农夫山泉被指生产标准不如自来水
概况:3月,消费者投诉称,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中出现黑色不明物。某报撰文称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在砷、镉等毒理指标上宽松于两个强制性国标。农夫山泉回应,其饮用天然水即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也遵守国家标准。
结论:企业在标淮的使用上存在不当之处,但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非食品安全事件。
(4)三品牌奶粉检出反式脂肪酸
概况:7月,一家港媒报道称,三品牌国产婴儿配方奶粉中,每100克奶粉检出含0.4~0.6克反式脂肪酸,但含量并未超出内地和国际安全标准。该报道被部分媒体转发,标题被修改为“××奶粉被曝含反式脂肪可诱发心血管病”等耸人听闻的话语,引发消费者担忧。
结论:报道中奶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是天然带入,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这次的媒体报道有严重误导作用,非食品安全事件。
(5)地沟油变身食品原料,百余企业涉案
概况:10月,涉案金额6000万元,涉及117家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及个人粮油店的特大地沟油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案是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地沟油”大案。
结论:全程监管是食品安全的保障,法律是舌尖安全的最后底线。
(6)方便面被曝含重金属
概况:11月13日,台湾媒体报道称,台湾市场销售的包括“康师傅香辣牛肉汤面”“韩国辛拉面”等在内的多个名牌泡面的油包都含铜、铅、砷、汞等重金属。
结论:台湾方便面酱包中检出的重金属含量都远低于我国以上相关限量标准,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为什么轰动2013年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专家眼中却有多数谈不上危机,更不是食品安全事故呢?
2015年4月22日~23日,由国际食品科技联盟、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主办的2015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在北京举行。北京大学视听传播研究中心副主任许教授指出:媒体、科学家往往处于不同的话语体系中。科学家和老百姓之间存在认知差异,两方的感知方式不同。科学家会讲概率、讲剂量效应,而老百姓会说,摊上了就是100%。有些食品安全问题,科学家认为风险危害不大,而老百姓的情绪感知却很愤怒。由于话语体系和认知模式的差异,开展风险交流应采用双向对等模式,而不是以单向不对等或双向不对等模式进行。
3)风险交流,也称风险沟通,是起源于环境科学领域的一门交叉学科,在国外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史。早在1989年,美国风险认知和交流委员会便在《改善风险交流》一书中对风险交流下了定义:个体、群体以及机构之间交换信息和看法的互动过程,这一过程涉及风险特征以及相关信息的多个侧面。它不仅直接传递风险信息,也包括表达对风险事件的关切、意见及相应反应,或者发布国家或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措施等。这一定义首次确立了风险交流中的“互动”特征,这也成为其他风险交流定义中必不可少的一条。从此风险交流不再是简单的传达、灌输和宣布等单向行为,而是包含了信息的交换过程。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出版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用指南》中明确指出,“风险交流是在风险分析全过程中,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消费者、企业、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就某项风险、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的过程,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结果的解释和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这意味着风险分析涉及的所有人都是风险交流的参与者,包括政府管理者、风险评估专家、消费者、企业、媒体、非政府组织等。欧洲食品安全局对此的描述是:“我们要在正确的时间通过正确的方式将正确的信息传达给正确的人”。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不仅仅有利于达成共识,也有利于顺利实施风险决策。
近几年,我国才将风险分析引入食品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2011年10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工程院陈院士建议“在我国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按陈院士的设想,“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应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它不应该受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工作是完全透明的,由科学家独立承担。第二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它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政府根据风险评估,从当时当地的各种条件出发,作出科学的决策。第三部分,是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这种交流在政府官员与科学家之间;科学家与媒体、消费者之间双向进行。三部分合起来,是一个整体。建立起了这个框架,就能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然而越来越多的热炒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陈院士当年设想的局限性,风险交流的作用日益重要,风险交流需要贯穿风险分析的全过程,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
4)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该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2015年5月27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新〈食品安全法〉的正确打开方式》称新食品安全法“用交流,实现社会共治”:
每每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媒体率先爆出,除了一些“专业的”媒体外,还有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应运而生的自媒体。他们的信息来源复杂真假难辨,在爆出了一些行业的惊人内幕的同时,也不乏鱼目混珠危言耸听的谣言。
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困境的原因之一。所谓风险交流,就是要求所有的利益相关方能有一个公开的、双向的信息和观点的交流,使风险得到更好的理解,并作出更好的风险管理决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的“社会共治”正是体现了国家对风险交流的重视,新法要求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以及权益保护组织等都参与其中,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正如陈院士所说,新法中关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难度和现实的差距还很大,一些诸如如何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如何应对自媒体、如何规定虚假信息的判定人等问题,是我国未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需要面对的挑战。
(一)根据“给定资料1~2”,概括草莓农药残留超标致癌等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反映出的问题。(20分)
要求:概括全面、准确,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
1.题目:一五计划
2.内容: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在国内既不能制造汽车、飞机,也没有冶金设备、矿山设备和大型发电设备等制造业。1953年,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优先发展重工业,在其实行期间,鞍山钢铁公司三大工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机床厂和飞机制造厂等先后建成投产。我国开始改变工业落后面貌,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3.基本要求:
(1)请在10分钟内完成试讲内容。
(2)教学过程中有合作探究环节。
(3)有必要的板书设计。
4.答辩题目:
(1)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过程中,我们取得了哪些主要成就?经历了哪些主要的曲折?
(2)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