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膏矿区在不足0.6k㎡的范围内,设立有甲、乙、丙、丁、戊5座矿山,其中甲、乙、丙3座石膏矿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5座矿山各自为政,缺乏统一协调,开采影响范围重叠,且地面建筑物建在地下开采的影响范围内,为矿山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2015年11月6日19时36分左右,该石膏矿区发生井下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冒落,引起地表塌陷,形成一长轴约300m、短轴约210m、面积约5.3万㎡近似椭圆形的塌陷区以及24.5万㎡的移动区。造成甲、乙、丙3座石膏矿井下48名作业人员被困,地面88间房屋倒塌,29名矿山员工和家属被困,矿山工业设施严重受损。
事故发生后,各石膏矿立即向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各自积极展开自救。当地县、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赶到事故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紧急调集400多名武警、消防、驻地部队官兵和5个专业矿山救护队90多名队员以及部分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当地村民参加救援工作,并按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此次事故最终造成33人死亡(其中井下16人,地面17人),38人受伤(其中井下26人,地面12人),井下4人失踪,该起事故的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9023万元,善后处理费用3052万元,清理现场费用200万元,财产损失1850万元,停产损失580万元,处理环境污染费用5万元等。
事故调查后发现,石膏矿安全管理决策层职责重叠,现场管理混乱。相关图纸不能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新入职的人员,未经入井培训,便直接下井作业。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0分,每题2分,1-3题为单选题,4-5题为多选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