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某水库枢纽工程除险加固的主要项目有:坝基帷幕灌浆、坝顶道路重建、上游护坡重建、上游坝体培厚、发电隧洞加固、泄洪隧洞加固、新建混凝土截渗墙、下游护坡拆除重建、新建防浪墙。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2680万元,工期17个月,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
(2)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3)从第1个月起,按进度款的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当地汛期为7~9月份,根据批准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安排,所有项目均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其中“上游坝体培厚”、“发电隧洞加固”、“新建混凝土截渗墙’’安排在第一个非汛期完成,为满足防汛要求,“上游护坡重建”在第一个非汛期安排完成总工程量的80%,剩余部分工程量安排在第二个非汛期施工,其余项目均安排在第二个非汛期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如图1所示,其中第二个非汛期计划在2016年10月1日开工。该计划上报并得到批准。
“上游护坡重建”工作累计持续时间为180天;每月均按30天计。
工程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发电隧洞加固”项目计划从2015年12月21日开始,进度曲线图如图2所示。
事件2:由于设计变更,发包人未能按期提供图纸,致使“新建防浪墙”在2017年1月25日完成,因此增加费用4万元。据此承包人提出了延长工期15天,增加费用4万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