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组织的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 )
(一)中国居民林某为境内甲公司工程师。林某育有一子一女,8岁的儿子就读小学二年级,
4岁的女儿正接受学前教育。2019年林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全年工资191000元,全年专项扣除4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林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为乙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一一次,取得劳动报酬3200元。林某自行负担交通费100元。
(3)将一套自有住房与张某的一套住房互换。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林某房屋价值1600000元,张某房屋价值1800000元,林某支付张某差价款200000元。林某、张某互换住房均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4)办理手机话费套餐,获赠价值1500的手机一部。
(5)参加航空公司金卡会员抽奖活动,获得价值2000元的电器
(6)获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创新奖奖金6000元。(7)取得储蓄存款利息10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预扣率,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综合所得减除费用60000元/年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契税适用税率为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 %,速算扣除数为25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至2022年发生的有关资产业务资料如下:
(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幢办公楼的建造工程出包给乙公司承建,按合理估计 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乙公司结算进度款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发票注明工程款800万元,增值税税额72万元。2018年12月31日,工程完 工后,收到乙公司有关工程结算单据,补付工程款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工程款400万元,增值税税额36万元,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 付企业总部使用;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50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不考虑净残值。
(2)2021年1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日起将该 栋办公楼出租给丙公司,为期3年,年租金为60万元,合同约定租金于每月末收 取。该办公楼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 得同类房地产的市场报价,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项出租的房地产进行 后续计量。合同签订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
(3)2021年12月31 0 ,该办公楼公允价值为1260万元,2022年12月31日,该办公 楼公允价值为138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 根据资料(1),甲公司将办公楼建造工程出包给乙公司承建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某新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市政配套工程,一期主干道长2.5km,其下敷设有DN1200mm雨水、DN1000mm污水、DN500mm给水(钢管)、DN400mm次高压B燃气(钢管)、DN300mm供热(钢管)等管道工程。计划工期为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由于拆迁拖期、专业管线施工发生质量返工,致使工期延误,6月1 5日各专业管线才完工,使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处于雨期施工。
背景资料:某新建办公楼工程,地下2层,地上20层,建筑面积24万m²,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M公司总承包施工。
事件一:M公司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3所示
事件二:M公司将图3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报送监理单位后,总监理工程师发现E工作应该在B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要求M公司修改,M公司按监理单位提出的工序要求调整了进度计划,各项工作持续时间不变。
事件三:监理单位对M公司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要求M公司在计划实施中确保修改后的进度计划总工期应与原计划总工期保持不变。原计划各工期相关参数见表3
事件四:M公司拟在工程施工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以加快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根据资料 (3),关于仓库毁损的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 )。
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结转至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80
累计折旧 1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
贷:固定资产 400
发生清理费用等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2
贷:银行存款 2
残料变价入库以及保险公司赔偿:
借:原材料 5
其他应收款 1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5
结转固定资产毁损净损失:
借:资产处置损益 127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7
如果二审程序中洪某因意外车祸死亡,关于市中级法院的下列处理,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市中级法院应对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作出二审判决
市中级法院应裁定按撤诉处理
市中级法院裁定终结诉讼,一审判决不生效
市中级法院裁定终结诉讼,一审判决生效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井下半圆拱形硐室,硐室墙高8m、宽6m。地质资料显示,围岩中等稳定,瓦斯含量低。该硐室采用光面爆破掘进,铺网喷支护,喷射混凝土强度为C20,喷层厚度为200mm,初喷厚度50mm,复喷厚度150mm。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为加快掘进进度,施工单位拟采用全断面一次爆破作业方式,并编制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审核后认为不妥,建议采用正台阶工作面施工方法,并要求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事件2:某日探水钻进时,发现钻孔出水量突然增大并有顶钻现象,因钻进深度尚未达到施工方案要求,工人准备继续钻进以进一步观察出水量。
事件3:某次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井下工作面喷射混凝土等工作时发现:喷浆工手持喷头离帮部3米,喷嘴指向与受喷面应保持45°夹角;喷射混凝土分两次进行,初喷混凝土50mm后间隔3h直接进行复喷。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