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
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
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
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
某施工单位承建巷道工程。该卷道净断面20㎡,所穿过的岩层属于IV~V类稳定性围岩,采用锚喷支护。锚杆长度2.0m,间排距800m×80mm,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厚度100mm,同时架设铜棚支架,支架间距0.8m。地质资料预计该巷道将通过断层破碎带。
施工单位采用钻爆法掘进,气腿式风动凿岩机钻眼。凿岩机操作人员开始钻眼时,领钎工戴着手套点好周边眼位,要求周边炮眼的眼底落在掘进断面轮廓线外50mm处。钻眼完毕后,班长立即递知爆破工进行装药,此时爆破工在临时水泵房内刚完成起爆药卷的装配工作,接到装药通知后,立即到工作面迎头进行炮眼装药工作。装药过程中,班组长发现工作面围岩破碎,认为巷道已遇断层破壁带,并经监理单位同意,采取了减少装药量(周边眼间隔装药)、缩小钢棚支架间距、钢棚架设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的措施。装药结束经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后,进行了爆破。
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班组长,爆破工和瓦斯检查工进入爆破工作面。发现钢棚支架崩坏、支架间拉杆脱落。在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安全检查时钢棚支架突然发生倾倒,支架顶部大块后石冒落,将班组长等3人砸成重伤。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案例五】某机电安装公司承担了某化工装置安装工程,组建了施工项目部。2012年7月22日11 时左右,施工作业队某焊工在离地面约10m高的钢结构顶部进行钢结构焊接工作。操作平台为钢模板构成,铺设在用钢管搭设的简易脚手架横杆上,模板没有绑扎固定,没有防护栏杆。由钢结构安装工人自行搭设,搭设后没有进行检查验收。
在操作过程中,该焊工在往侧向移动时脚踏在了一个探头跳板上,探头板侧翻,焊工不慎从操作平台上跌落,坠落过程中安全帽脱落,焊工头部着地。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7月23 日下午,施工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向机电安装公司上报了事故,机电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认为已是周末,于是等到7 月26 日上午报告了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郑某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04年9月22日,该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达告知书,称其举报一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2000元。郑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郑某的请求。2005年4月19日,郑某不服告知书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郑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申请期限
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和市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郑某的起诉属重复起诉
如郑某对告知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被诉行为系重复处理行为为由不受理郑某的起诉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了二级公路施工项目,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度10m。桩号K15+000~K18+000为石方开挖地段,石方含量达80%。桩号K18+000~K19+000为填方路堤,平均填方厚度15m,采用分层压实法,自下而上水平分层,逐层填筑,逐层压实。填方路段划分为四级施工平台、四个作业区段。在路床顶面以下0.5m为第一级台阶,0.5~1.5m为第二级台阶,1.5~3m为第三级台阶,3m以下为第四级台阶。四个作业区段是填石区段、平整区段、碾压区段和检验区段。填石作业自最低处开始,逐层水平填筑。每一层均采用机械摊铺、平整,铺撒嵌缝料,将填石空隙以小石和石屑填满铺平,采用重型振动压实设备碾压。施工单位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率,强化了施工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填石路基质量检验实测项目有:压实度、纵断面高程、中线偏位、宽度、边坡坡度和平顺度。
【问题】
有关王某2019年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下列算式正确的是( )。
【背景资料】
甲公司中标T市城区高架路工程第一标段。该高架路工程包括高架桥梁、地面辅道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在清单中列出了措施项目;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计量支付,并约定发生争议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程进行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对清单中某措施项目,甲公司报价130万元。施工中,由于该措施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为210万元,甲公司拟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推荐乙公司分包钻孔灌注桩工程,甲公司审查了乙公司的资质后,与乙公司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公司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损坏通信光缆,造成通信中断,甲公司为此支付了60万元补偿款。
事件2:甲公司为了应对地方材料涨价的风险,中标后即与丙石料厂签订了价值500万元的道路基层碎石料的采购合同,约定了交货日期及违约责任(规定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交付了45万元定金。到了交货日期,对方以价格上涨为由提出中止合同,甲公司认为对方违约,拟向丙石料厂提出索赔。
事件3:施工过程中,经业主同意,为保护既有地下管线,增加了部分工作内容,而原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业主无故拖欠甲公司工程款,经多次催要无果,甲公司计划对业主提起诉讼。
【背景资料】A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B市。该矿前身为地下铝土矿山,2020年10月首次取得露天矿山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A矿业有限公司批复井田面积为1.3448平方公里,设计面积为2.13平方公里。事发时,采场东南部区域超出设计境界范围约2.9万平方米。矿区内仅含一层可采铝土层,厚度0.08~29.21米,平均厚度8.09米,可开采量790万吨,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单斗挖机剥采、自卸卡车运输,采矿、剥离采用水平分层划分台阶。
2022年7月,该矿将土石方剥离、转运、出矿、回填等全部作业发包给C公司。该矿爆破作业单位为D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E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A矿签订工程爆破合同,由相关负责人指定各自爆破作业位置。A矿实际工程监理单位为F监理工程有限公司;F公司为了承接工程监理项目,与山东G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使用山东G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监理资质进行承接,收取F公司20%的资质使用费。
2023年1月16日8时30分,挖机司机、自卸卡车司机、钻机司机等222人陆续进入作业现场。11时56分起,事发区域西侧、顶部等地点发生小面积滑塌,边坡坡面及底部出现裂缝、冒尘等征兆。12时27分,在事发区域东侧边界处标高1395米台阶坡脚进行爆破作业。12时40分,176名作业人员午饭后返回采场作业。
13时许,C公司李某到西区南帮查看施工作业时,发现北帮边坡异常后,使用对讲机分别于13时6分许、10分许、12分许喊话,通知“挖机装完后撤离”、“所有汽车、挖机向后撤”、“所有人员撤离”。13时12分许,采场北帮边帮岩体发生大面积滑落坍塌,现场59名作业人员和17台挖机、27台自卸卡车、8台钻机、4台皮卡车、1台装载机、1台小型客车等58台作业设备被埋,最终造成53人死亡、6人受伤。
事故调查组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到:按照设计,该矿剥采台阶高度应不大于10米,最小工作平盘宽度为32米,按设计进度应形成21个剥离台阶和1个采矿台阶;实际事发区域上部仅形成3个台阶,台阶高度均超过10米、最高达145米。按照设计,采场最终稳定边坡角为36度,计算边坡稳定系数为4.287,满足安全储备要求;事发时,边坡最大垂直高度315米,整体边坡角达到39度,局部台阶最大边坡角达到61度,计算边坡稳定系数为0.982。
事发区域的断层和节理,在剥采、爆破等生产活动扰动下,不断扩展贯通,岩体的完整性持续被破坏。此外,外部排土场超越设计境界排土,排土位置与事发区域采场地表境界紧邻,也增加了边坡载荷。
同时调查组查阅安全设施设计发现,按原安全设施设计,采场应设置49个监测点、形成11条监测线,但实际仅布设7个监测点且均在事发区域外,未形成监测线,无法发挥边坡监测预警作用。
调查组还发现A矿业公司没有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没有明确紧急情况下的撤离顺序和路线,没有组织过应急演练。在提前6分钟发现大规模坍塌迹象的情况下,仍没有果断组织所有车辆、人员立即撤离,错失了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的最后机会。
该事故最终支出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350万、丧葬及抚恤费用7800万元、歇工费用120万元、善后处理费用12000万元、清理现场费用6000万元、事故罚款2000万元、停产损失1800万元、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3000万元。
调查组还排除了冻融因素、采空区因素、地下水因素和地震因素等导致事故的可能性。
A矿山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和《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矿安〔2021〕55号)要求,配齐“五职矿长”,对承包商加强管理,做到“五统一”。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二、刘某经人介绍于2018年6月1日到甲公司上班。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待遇及2个月试用期等事项。2018年11月1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了2年期限劳动合同及刘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等内容。2019年8月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刘某解除了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公司则以劳动合同未到期以及提前解除劳动合网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已知,刘某在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某企业新建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建筑高度55m,地下建筑面积3000 m²,总建筑面 积21000 m²,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大厅高12m,长32m,大厅处有3道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梁。 合同约定:“工程开工时间为2016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总工期488天;冬 期停工35天,弱电、幕墙工程由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与幕墙单位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了一台塔吊用于垂直运输。在结构、外墙装修施工时,采用落地双排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对项目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外脚手架存在 安全隐患,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
大厅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梁浇筑完成25天后,生产经理凭经验判定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 随即安排作业人员拆除了梁底模板并准备进行预应力张拉。
结构施工期间,项目有200人参与施工,项目部组建了10人的义务消防队。楼层内配备了消防 箱,消防箱内消防水龙带长度达20m;在1300 m²的临时搭建设施内,配备了10只10L的灭火器。 外墙装饰完成后,施工单位安排工人拆除外脚手架。在拆除过程中,上部钢管意外坠落击中下部 施工人员,造成1名工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