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业务是只能商业银行经营,非金融机构不能经营的?( )
有关王某2019年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下列算式正确的是( )。
(四)背景资料
某大型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主井直径6.0m,井深890m;副井直径7.0m,井深850m;设计巷道断面较大,井底装载硐室在主井车场水平以下。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中,基岩段涌水量小于10m³/h。施工单位经业主同意安排主井比副井提前3个月开工,装载硐室随井筒同时施工;主井进行临时改绞,用临时罐笼提升。
实际施工中,副井施工较顺利,预计可按时到底。主井地面预注浆效果较差,施工的涌水量达65m³/h。施工单位通过增加排水设备,强行通过了含水层。由于涌水影响,预计主井将比副井滞后2.5个月到底。主、副井短路贯通需2个月。经研究,决定临时改绞的方案不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1 月 3 日,向证券公司存出投资款 2 000 万元。同日,委托证券公司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 50 万股,支付价款 500 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5 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 1.25 万元,支付增值税 0.075 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3 月 20 日,收到乙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的投资款专户。
(3)3 月 31 日,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 480 万元。
(4)4 月 30 日,将购入的乙上市公司股票 50 万股全部出售,售价为 600 万元,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的增值税为 5.66 万元,款项已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
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 根据资料(1)和(2),下列各项中,3 月 20 日甲公司收到乙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正
确的是( )。
【背景资料】
某河道整治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有河道疏浚,原堤防加固,新堤防填筑等。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9个月(每月按30天计算,下同),2015年10月1日开工。承包人编制并经监理人同意的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
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如期开工,但因征地未按期完成,导致临时交通道路推迟20天完成。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保证工程按合同要求的工期目标完成,承包人确定了工期优化方案;
(1) 原堤防加固,按增加费用最小原则进行工期优化,相应的工期优化,费用关系见下表1: 
(2)新堤填筑,采用增加部分关键工作的施工班组,组织平行施工优化工期,计划调整费用增加情况见下表2:
(3) 河道疏浚,计划于2015年12月1日开始。
项目部按优化措施编制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赶工措施报告,并上报监理人批准。
事件二:混凝土浇筑初期,因对已完成混凝土质量有疑问,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对已完成混凝土进行钻孔重新检验,由此增加费用4万元,承包人提出了索赔要求。
事件三:承包人在取得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后,向监理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包括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事件四:承包人在编制竣工图时,对其中图面变更比例超过1/3的施工图进行了重新绘制并按档案验收要求进行编号和标注。
某公司承建一座钢筋混凝土输水箱涵工程,该工程为两孔结构,单孔结构净宽8.0m,净高3.8m,结构顶板、侧墙和中墙的厚度为700mm,底板厚度为750mm。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抗渗等级P6。场地地下水属于地表潜水,水位埋深3.2m,主要含水层为粉土层。
基坑与箱涵结构断面如图4所示。

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1)降水选用φ700mm管井降水方案;
(2)基坑采用放坡开挖,坑壁采用土钉墙支护;
(3)箱涵主体分两步浇筑完成,第一步浇筑底板,第二步浇筑侧墙、中墙和顶板;
(4)经计算,顶模承受的施工总荷载为23.22kN/㎡,模板支架选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体系,立杆规格φ48×3.5mm,立杆横向间距900mm,纵向间距600mm,步距1500mm。
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表等,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给监理单位。
【背景资料】
某地区新建一座大型自来水厂,主要单位工程有沉淀池、过滤池、消毒池等,整个工程由W建筑公司中标施工。其中沉淀池为无盖圆形池,直径40m,基础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厚500mm,该基础由四周向中心呈漏斗型,其高点顶面标高22.50m,低点顶面标高22.10m;池壁采用预制板拼装外缠绕预应力钢丝结构,强度等级为C40。沉淀池现况原地下水位标高26.50m。
某工程项目难度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经有关招投标主管部门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业主于2011年1月20日向符合资质要求的A、B、C三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A、B、C三家承包商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最终确定B承包商中标,并于2011年4月30日向B承包商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之后由于工期紧,业主口头指令B承包商先做开工准备,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B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了施工场地平整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但业主迟迟不同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011年6月1日,业主又书面函告B承包商,称双方尚未签订合同,将另行确定他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B承包商拒绝了业主的决定。后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才于2011年9月30日正式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总价为6240万元,工期12个月,竣工日期2012年10月30日,承包合同另外规定: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5%;
(2)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配件比重按60%考虑;
(3)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4)材料和设备均由B承包商负责采购;
(5)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扣留,工程保修期为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经业主工程师代表签认的B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第1月~第12月)如下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