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变电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一项变电所电气安装调试合同,施工前,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编制了安装调试进度计划,并获得批准,实施的进度计划如图所示。
在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由业主采购的GIS开关设备提前进场,施工单位参加开箱清点,并增加保管费6000元;
事件2:在工作B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因人员与安装设备调配问题,使工作B延长了5天,发生费用2万元;
事件3:在工作G安装中,由于业主提供的配电柜内部接线与外部母线不匹配,施工单位为调整内外线路,使工作G延误10天,发生费用4万元;
事件4:在对工作完成后的验收检验时,发现设备接线位置有误,经检查,是由于电气接线图中接线位置标注错误所致,施工单位进行返工,使工作I延误10天,发生费用3万元。以上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事件2:为加强项目部管理,承包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承包人于2013年2月25日更换了项目经理。 事件3:由发包人组织采购的水泵机组运抵现场,承包人直接与供货方办理了交货验收手续,并将随同的备品条件、专用工器具与资料清点后封存,在泵站安装时,承包人自行启用一封存的专用工器具。 事件4: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承包人在收到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后,向监理人提交了包括变更及索赔金额、工程预付款扣回等内容的完工付款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