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In the same way, children learn to do all the other things  without being taught-to walk,run, climb, whistle, ride a bicycle-compare their own performances with those of more skilled people, and slowly make the needed chan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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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分析题】

1)在中国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一样也是父母双双外出,去繁华都市打工。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都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作为未成年人,他们本应拥有完整的家庭,享受父母的呵护、关心、教育和监管,但是由于父母长期缺位,他们拥有的是不完整的家庭和教育。留守儿童群体是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属产物。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在2300万左右,其中87%分布在农村地区,高度集中分布在四川、广东、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海南等省。在重庆、江西、四川等省市,留守儿童在当地全部儿童中所占比例高达20%左右。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西藏的留守儿童与内地比较,成因较为特殊。狭义的留守儿童仅指在区内外打工、经商的以藏族同胞为主体的人群所留下的子女;广义的留守儿童还包括进藏工作、经商、打工的干部群众留在内地的子女,以及在祖国内地西藏班求学的孩子们。

  拉萨市第三中学的罗老师表示,随着父母外出务工、经商时间的不断延长,因父母经常不在身边,导致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与家庭亲人团聚频率低。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亲子教育缺位现象,家长与孩子分离的时间越长,留守儿童亲子教育缺位现象将越严重。目前西藏农牧区“留守儿童”有近60万人,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城乡二元结构的形势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伴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加快,成千上万的青壮年劳动力不断由农村涌入城市。外出打工的农民一般都是青壮年劳动力,而他们的子女这个时候正好处于小学或初中阶段。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异地入学的高昂费用,再加上各地选用教材的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无奈之下只能将孩子留守在农村老家。随着我国现阶段经济的发展,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外出务工农民数量不断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也日益突出。留守儿童问题不再是某个地市、某个学校或某个儿童的问题或现象,已成为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2)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代管人有时又监管不力,会出现一系列“留守综合症”,如厌学情绪增加、学习成绩下降、性格孤僻、遇到小事易走极端等。部分孩子存在任性、孤僻、冷漠、忧郁多疑、不讲文明礼貌、合作意识差、上进心差等多方面的性格缺陷和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

  留守境遇对儿童的学习情况造成了较大影响。数据显示,留守儿童对学习没有信心的占9%,信心不足的占27%,对应而言,留守儿童中只有8%的学习成绩优秀。当学习遇到困难时,只有56%的留守儿童经常向老师请教交流(正常儿童中此项数据比例为82%);课余时间经常学习功课的占44%,选择看电视、上网和做游戏的占41%,选择干家务活、农活而没有时间学习的占15%。另一项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较差或很差的有120人,占总调查数的22%,学习成绩优等的44人仅占8%(远低于一般孩子的13%)。课堂上经常有违纪行为的占18%,经常撒谎欺骗老师的占229%,有抽烟、喝酒、夜不归宿、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的占49%。许多任课老师反映,留守儿童一般不爱提问,与老师交流较少,向学习好的同学请教也少,有的对学习采取放任态度,很少的留守儿童能够担任课代表与班干部。

  儿童求知欲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强,但是自制能力较差。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留守儿童家庭中绝大部分是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由于体力、知识等原因,大部分隔代监护人表示“照看孩子感到吃力”、“只照顾生活,别的管不了”,对孩子约束少、放纵多,造成其学习上鼓励、引导不足,压力、动力缺乏,进取心和荣誉感差,自由散漫、不求上进。据了解,在江西赣县,留守儿童厌学、弃学现象普遍,近一半孩子学习成绩处于中等偏下。还有一些孩子成了家中的负担,被亲友“踢”来“踢”去,一会儿放到外公外婆家,一会儿赶到叔伯家,使孩子从小心理发育不健康,认为自己是“多余的人”。

  〖=2〗家庭和社区是儿童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场所。随着留守儿童父母的外出,他们的家庭结构变得不完整,家庭教育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缺失现象。在留守儿童中“读书无用论”沉渣泛起,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积极性不高,纪律涣散,学习成绩差,自暴自弃的现象严重。教育的失调和缺失造成他们学业普遍不良和心理发育不健康。

  3)农民工的来去,仿佛一场洪水,洗劫乡村的一切。被洗劫后的乡村到处都是孩子,也只有孩子。某种意义上,孩子仿佛一群被潮水抛到岸上的小鱼,让人感觉到危险、窒息。留守儿童是社会上的一个弱势群体,由于外出打工的父母长年累月难得有机会回一趟家,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监护和保护,往往容易遭受来自社会暴力的伤害。由于缺少父母和其他群体的足够监护,留守儿童的弱势地位完全暴露,成为不少犯罪分子瞄准的对象。

  家住大湾镇的一对夫妇感慨良多。他家有1个12岁的儿子和1个8岁的女儿。由于家里田地少,经济窘困,在小女儿断奶后,就把孩子留给年迈的父母抚养,夫妇俩到了深圳打工,一干就是7年多。每半年夫妻俩才轮流回家一两天。7年过去了,夫妻俩好不容易挣到了几万元,去年回家盖起了新楼,并添置了一批家用电器,令村里人很是羡慕,可谁知由于他俩长年不在家,两个孩子对父母的感情似乎都很陌生,大儿子经常逃学,小小年纪学会了抽烟饮酒,更甚的是,去年年底在个别小混混的唆使下竟然干起了偷电缆的勾当……“真是得不偿失啊!”夫妻俩感叹道。

  父母长年外出打工,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农村留守儿童普遍缺乏安全的活动场所,而当好奇心驱使这些孩子到一些充满危险的环境嬉戏时,悲剧就在瞬间发生。在某市火车站,就发生了小学生贪玩爬货运火车,跳车时摔倒在车厢下,被车轮轧断右腿的惨剧。同样也是在这个城市,一名留守男生在同学家中突然莫名地遭到一群同学和社会青年的暴打,结果伤重导致脑死亡。

  在安全问题上,有一个群体更特殊,那就是留守女童。在留守女童中,被猥亵、被虐待、被诱奸等问题表现得比较突出。在某县清新大道移民村的一名11岁女孩W,此前因独自外出菜地摘菜,结果惨遭侵犯,她在医院昏迷了一个多星期才醒来,却神情恍惚。据悉,这里数幢新高楼住的都是从阳山县高寒山区迁移来的村民,W因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中只有奶奶和小姨照顾,她放学后还要承担部分家务,结果被歹徒盯上。事发当天中午,W下楼去后山的菜地摘菜,一名男子走过来问她“哪里有老鼠可以抓?”其后男子使用暴力侵害该女童。“我在楼下的工地见过他好几次,他是倒水泥的工人。”W摸着自己头上的伤疤,努力回忆那个黑色的中午所发生的一切。11岁的她还不知道自己昏迷后遭受了歹徒的性侵害,她的家人至今没有告诉她被歹徒砸昏后发生了什么,她希望自己能早点回到学校。

  此外,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还表现为对突发性灾难的应变自救能力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通常都需要父母来救助。但父母不在身边,其他人又代替不了父母的角色。这些突发性灾难主要表现为洪水、地震、泥石流、火灾、重大车祸等。一旦救助不及时,留守儿童一般都是受害最严重的。

  4)“父母生下我又不管我,那还不如不生”,从上小学三年级的林林口中听到如此消极的话,实在令人心痛。林林没满周岁父母就外出打工了,林林一直与奶奶相依为命。由于奶奶没文化,年纪大,在管教孙子上有心无力。久而久之,林林养成了任性的性格,极为叛逆。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都面临挑战。心理问题是农村留守儿童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亲情的缺失使孩子变得孤僻、抑郁,甚至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严重地影响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研究发现,部分留守儿童性格行为上在向两个极端的方向发展。一方面,有些孩子因为感到父母保护的缺失而变得胆小、懦弱;另一方面,有的留守儿童因为没有父母的约束而行为失范,变得脾气暴躁、任性、打架斗殴等。缺乏管教引发行为失范甚至越轨,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得比较普遍。调査显示,留守儿童结交好友大多出于学习和摆脱孤独感的需要。573%的留守儿童表示在班级里的好朋友数量较少,只有238%的儿童认为自己的知心朋友较多。调查中,555%的孩子反映,老师和身边的亲人偶尔会关心一下自己的内心想法,39%的孩子认为周围人经常关心他们。虽然大部分(61%)父母深知关心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平均每星期给孩子打电话询问学习情况,但仍有579%的孩子偶尔感到孤独,甚至有213%的孩子会觉得很孤独。因此,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有效的心灵沟通是十分必要的。

  5)“‘留守儿童’这个群体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新问题。各级政府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逐步解决。”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汪晓村专门起草了一个关于进一步关心农村“留守儿童”的议案。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产生,从根源上来讲,是因为长期的城市优先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及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发展差距的结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谐社会是一个内部诸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产生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动力的系统。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城乡发展,消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二元结构的影响。为此,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样,更多的农民就可以就地就业,使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家庭的温暖与关爱。他认为,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核心是解决农民工的经济支付能力和基本生活条件问题。汪晓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在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上,针对关于“留守儿童”相关问题的盲点,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社会政策,使所有社会成员以及各级各类组织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章办事。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待遇,使农民工逐步具备带上子女进城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父母和子女分离的问题。

  此外,还要加快社会管理制度革新,尤其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改革户籍制度的核心并不在于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给进城农民与市民一样的待遇,在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税负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方面给农民工及其子女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对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帮助一些有条件携带子女到城市读书的农民工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加大对打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力度,如定期对老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学管理质量等,使农民工子女也能在城市接受优质的教育。此外,还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监护作用。

  6)2013年1月10日,由教育部、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和中国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确保每名寄宿生有一个标准床位;在国家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地方组织实施的营养改善项目地区,要建立留守儿童用餐登记台账和营养状况档案,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要充分考虑留守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对于公共交通难以满足的地区,要创造条件提供校车服务,保障留守儿童优先乘坐。

  文件还提出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儿童。还将建立16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以保证将其纳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文件还强调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努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温暖的缺失。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广典型经验,整改突出问题。


(二)L市政府准备大力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请你结合“给定资料3”,以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草拟一份宣传纲要。(30分)
要求:1)对有关宣传内容的要点进行提纲挈领地陈述;
2)体现政府精神,使政府工作人员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工作;
3)通俗易懂。不超过400字。

【分析题】

修改下列病句并说明理由。
(1)我昨天一下午看书了。
(2)别的同学比我的说很流利。
(3)山里的人很朴素。很热情我们。

【分析题】

口腔黏膜及皮肤窦道和瘘管常见病因

【分析题】

1)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儿童是弱小的,需要整个社会的关心和爱护;儿童是无辜的,伤害和痛苦不应该由他们承担。有人说,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而其中首要是看他们怎样对待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

  传统文化里,“幼吾幼”本是人伦底线,而对底线尚不能达到者,“清官难断家务事”又往往成为他人或社会介入纠错的障碍。现实中,南京饿死女童案、汕头父亲虐子案在激起公愤的同时,也拷问着法律的底线。传统观念要转型,养育儿女不仅是家庭私事,对不适宜担任监护人的父母,国家有权利也有责任进行干预。

  2015年2月4日,在立法规定可适时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近30年后,我国出现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例。此前,类似案例最终难以执行和落实,皆因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之后,庇护场所的缺位让谁来兜底的疑问无以回应。

  俗话说,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在明确了失责甚至虐待的细则之后,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设立完备的防范网络以及后续保障体系。剥夺监护权后,孩子去哪儿?监护权可以转移,但是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成长学习不应该因此受到重大影响。不能让孩子才出火坑,再入冰窟。

  这正是从“亲权绝对”向“国家亲权”转变的关键,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监护问题,不仅仅是“家事”,更是“国事”。因为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子女,更是国家和社会的一员。父母失责,国家和社会应该担负起兜底补漏的责任。只有建立起能够为孩子遮风挡雨,提供呵护关爱的庇护场所之后,“国家亲权”才有足够的底气剥夺“失职”家长的监护权。

  由于在儿童权益保护上投入关注、资源和经费的不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匹配,我国迄今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儿童权益保护立法和执法链条与网络,结果导致儿童保护的责任主要被推给了客观上力有不逮的家庭和社会,从而出现了一系列恶性事件。

  儿童不仅是父母的心头肉,更是国家的未来星。必须尽快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应在儿童保护中承担最终责任,确立“国家亲权原则”。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实行儿童保护的“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和惩治针对儿童的犯罪,设计侵犯儿童权益的法律责任高压线;加大对儿童保护的经济投入,设计详细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从政策和法律上鼓励支持家庭育儿;当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监护失职的情况下,实行国家监护,由政府来养育儿童;要求和鼓励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在怀疑存在“孩子受伤害”的情况时,必须马上举报。政府通过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时时保持高度警惕,让儿童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童年。

  2)2015年7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的繁华地段,一群乞讨的小孩异常活跃,看到有行人经过就伸出手去,更有甚者抱着行人的腿,直到行人掏出钱包拿出钞票,才肯松手。童童(化名)就在其中。

  8月1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岗勤大队经过摸排,将行乞的一行人带回询问。据岗勤大队教导员李百岐介绍,他们均来自甘肃省岷县,彼此熟悉,且均是父母带着自己的孩子“行乞”。乞讨儿童中,最小的仅6岁,最大的12岁。而他们的母亲,最大的40岁,最小的29岁。

  在童童看来,外出乞讨就像父母外出打工一样。7月初,上学前班的童童放假,用8天的时间写完作业后,在母亲刘美芬的亲戚张玲梅的带领下,和母亲及姐姐芳芳(化名)北上“淘金”。

  “看到有年轻的叔叔或阿姨,就上去问他(她)要钱,记住没?”姐姐芳芳和母亲如是教育童童。“叔叔给点钱……”芳芳率先出击,在顺利拿到1元后,胆怯的童童被母亲推向前。学着姐姐的样子,童童开始向行人要钱,“姐姐给我点钱吧!”“叔叔给点钱……”年幼的童童博得了路人的同情,5毛、1块、2块……不到一个小时,童童顺利将10元收入囊中,收获颇丰的童童获得一根雪糕的奖励。就这样,在零食的诱惑下,童童开始了行乞之路。

  12岁的敏敏(化名)与童童有着相同的背景,同样来自甘肃岷县,父母均务农。不同的是,敏敏已有4年的行乞经验,她曾到过湖南长沙、江苏溧阳、江苏泰州,“夏天放假时出去一趟,冬天过完年出去一趟。”一年中,两次外出乞讨,可以支付敏敏一年的学费、生活费等各项杂费。

  “一开始我也不敢,但看到别的孩子都能要上钱,我也就不怕了。”曾经胆小的敏敏现在成为“头领”,领着4个孩子穿梭在中山西路商业街繁华地段。

  不足5平方米的房间内,摆放着两张床,这是童童一家三口,还有婶婶、妹妹的栖身之所。中山西路、新华大街是童童和妈妈、姐姐每天的活动“轨迹”。“每天有方便面、火腿肠、八宝粥吃,还有小朋友陪我玩”,童童说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在海亮广场上班的田女士告诉记者,“最小的孩子也就五六岁的样子,穿着干净,不像是流浪人员。刚开始时,我都会给他一两块钱,还跟他聊天,询问他家里的情况,但孩子好像并不愿意多说。”

  “我曾怀疑他们是职业乞讨者,这些孩子可能是‘租来’的。”田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多次报警,希望公安机关尽快调查。接到报警后,回民区中山西路派出所民警两次赶到现场,把这些乞讨儿童及监护人带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进行调查。

  “主要是摸排孩子是否存在被拐卖的情况,其次是否存在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为。”岗勤大队教导员李百岐表示。

  经警方调查,经过抽血化验、户籍比对,证实这些孩子和妇女确实是母子(女)关系,不存在拐卖的情况,因为是亲生子女,所以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为也不成立。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庄瑞彪律师向记者分析,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专门的规制未成年人乞讨行为的。“对乞讨的未成年人,其解决办法和管制手段仍然同成年人混杂在一起。救助办法代替收容遣送制度后,对未成年人乞讨者和成年乞讨者‘不加区别’地一律实行自愿救助。”他说。

  此类尴尬已经出现。警方透露,童童的父母等乞讨人员被送往救助站后,很快离开了。他们认为,尽管救助站不愁吃喝,但她们带孩子乞讨是为了“挣学费”。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皮艺军向记者进一步分析,家长唆使未成年人行乞,已侵犯了孩子的人格权。“家长不能将小孩当成私有财产而随意处置。当孩子个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的公权力可以进行干涉。”

  记者查询发现,针对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的情况,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监护人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在发达国家,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当然,在提起诉讼前后,都不存在抚养孩子的困难,因为政府有各种救助机构。当前我们法院不敢轻易受理类似案件的现实问题在于,真的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谁来养孩子?”庄瑞彪表示。

  “如果要罚款,弱势群体哪儿来的钱?如果要拘留,那孩子的住处又成了问题。”皮艺军道出了法院处理未成年人行乞案件时的窘境。

  3)某网站发表了一篇题为《儿童保护,痛着痛着就麻木了》的评论文章:

  在一天之内,我连续读到了三条近期发生的儿童伤害新闻:“和公公争吵后逼亲生儿女喝农药,四川宜宾一28岁母亲被刑拘”“山东少女自拍视频称被继父虐待,警方介入调查”“贵州五岁小女孩疑遭生父毒打,受伤严重躺路边发抖”。这三个事件被媒体密集曝光,如果你愿意仔细查看,其实它们任何一条都堪称“触目惊心”,不过它们没有一个上“头条”。面对类似这样的新闻,我猜测不少人已经到了“过目即忘”的地步。

  让我们的记忆往前回溯,前几天有一个“与猪共舞”的男孩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包括一些民间公益组织的关注。但他现在过得如何了,有谁能告诉我吗?同样,校园暴力、儿童拐卖、留守儿童死亡、儿童性侵、校园安全、校车安全等,这些对于儿童的伤害,几乎都曾经重复、反复出现,而且总是在热闹了一阵之后,迅速被人遗忘。

  这么密集的儿童伤害事件反复发生,这么多儿童伤害的形式重复出现,其实已经证明:儿童保护问题,我们讨论得多,实际重视却不够,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儿童保护的立法没有跟上。如果政府对待儿童保护问题,能做到敏捷、果断,事情或许会好很多。这并非因为“出了事就只知道找政府”,要知道,儿童并非家长的私产,而是整个社会的未来。

  1874年,纽约市的“玛丽艾伦案例”让政府下定决心改变“不干涉家庭生活”的原则,政府开始介入家庭担当起儿童保护的责任;1972年,英国发生肯费特冤案,促使英国颁布《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建立讯问未成年人时需要合适成年人在场的制度;1994年,美国一名叫做梅根的女孩遭遇性侵致死,直接催生了美国各州颁布梅根法案;1996年,美国得克萨斯州,9岁女孩安珀•哈格曼失踪和死亡,催生了著名的“安珀警戒”;1997年,日本神户两名儿童被害、分尸,促使日本修改《少年法》……

  国外的这些立法或全国性儿童保护机制的设立,几乎都建立在一次次的痛苦经历之上。这也说明,每一次悲剧的发生,都不应该被轻易地遗忘和漠视,它应该催生出实际行动,尤其是立法保护儿童,而不应该仅仅成为一次次无解的空谈。

  保护儿童,在立法方面可能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一次次的儿童伤害的悲剧,实际上就是立法的“需求”,诸多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需求。悲剧的发生是让人痛苦的,但最可怕的,并不是痛苦本身,而是我们痛着痛着就“习惯”了、麻木了。更何况,在儿童保护领域,还有无数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我们本不需要那么多的痛苦才能“警醒”,有些工作完全可以做在痛苦来临之前。

  4)随着时代变迁,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社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少年儿童面临的成长环境较之以往更加危机起伏。正因为这样,儿童保护工作也应顺应形势变化与时俱进。相比成年人,儿童本就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如何全方位无死角地呵护儿童成长,为每一个孩子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值得我们共同思索。

  尽管儿童保护理念早就扎根大多数人心中,却仍有不和谐的音符搅扰着儿童成长,侵害儿童权益的现象屡见报端。从屡见不鲜的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到虐童、性侵等社会恶性事件偶有发生,从劣质零食、淫秽暴力网站等外部环境威胁,到因为留守困局、教育资源不均衡给儿童带来隐性心理创伤,无不表明,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问题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儿童权益失护,既暴露了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又凸显出学校、社会保护责任的短板,正因为这样,也愈发需要建构起全方位、全覆盖的儿童保护深层次机制。作为儿童避风港的家庭,能否做到“守土有责”,从而将父母之爱转化为儿童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学校方面,能否在强化教职人员素质之外,从教育的本质入手,将德行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融入到智识教育之中?放到全社会的语境下,各方的衔接是否到位,法律的刚性威力是否得以彰显?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今天,儿童保护的内涵已不仅仅局限于在侵害事件面前充当“创可贴”,相关机构也绝不止步于事后“救火队长”“露头就打,见面就敲”的应急角色。将保护工作前置,防患于未然,已是政府与全社会的共识。2015年5月25日,我国首个儿童失踪预警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引入现代技术设备与多方力量救助失踪儿童,为治理拐卖儿童难题填补了空白。拿出责任与担当筑牢儿童权益保护的链条,祖国的花朵才能灿烂绽放。

  儿童保护,从来都是一个大棋局,需要通盘考量,全局运筹。尽快建立健全遏制虐待儿童的工作机制,以立法规范学前教育,发挥民间慈善机构、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民间团体的作用,持续激发家庭、社会、政府的同频共振,培植护佑儿童成长的良好风尚。

  “我们需要的东西很多都可以等,但孩子们不能等。”保障儿童权益,始于足下,成于共治,止于永久。共同织密儿童保护网,才能够汇聚各方力量,托举起明天的朝阳。


(一)结合“给定资料1”,谈谈你对文中画线词语“国家亲权原则”的理解。(20分)
要求:准确、全面。不超过150字。

【分析题】

《十日谈》

【分析题】

简述世界各国新闻媒介的内部管理模式。

【分析题】

课程计划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

【分析题】

试述胁痛肝胆湿热证的主症、治法和方剂 。

【分析题】

试述咳嗽的辨证要点

【分析题】

灾害新闻有哪些采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