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分析题】

如果你是老师,你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手机使用
微信扫一扫
分享
微信内点击右上角“…”即可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材料分析题】

材料:《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1949年2月22日)中包括以下内容:(1)对国民党“六法全书”的认识,在我们好些司法干部中,是错误的,模糊的。不仅有些学过旧法律的人,把它奉为神圣,强调它在解放区也能适用;甚至在较负责的政权干部中,也有人认为“六法全书”是合乎广大人民利益的,只有一部分而不是基本上是不合乎广大人民利益的。东北印行的《怎样建设司法工作》中所提到的对“六法全书”的各种观点,不过是一部分明显的例证。(2)在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应该废除。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作依据。在人民新的法律还没有系统地发布以前,应该以共产党政策以及人民政府与人民解放军已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条例、决议作依据。目前,在人民的法律还不完备的情况下,司法机关的办事原则,应该是:有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之规定;无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新民主主义的政策。同时,司法机关应该经常以蔑视和批判“六法全书”及国民党其他一切反动的法律法令的精神,以蔑视和批判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反人民法律、法令的精神,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国家观、法律观及新民主主义的政策、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的办法,来教育和改造司法干部。只有这样做,才能使我们的司法工作真正成为人民民主政权工作的有机构成部分,只有这样做才能提高我们司法干部的理论知识、政策知识与法律知识的水平和工作能力,只有这样做,才能彻底粉碎那些学过旧法律而食古不化的人的错误的和有害的思想,使他们丢下旧包袱,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重新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我们的政策、纲领、命令、条例、决议学起,把自己改造成为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人民的司法干部。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为人民服务,才能与我们的革命的司法干部和衷共济,消除所谓新旧司法干部不团结或旧司法人员炫耀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和自高自大的恶劣现象。

问题:根据该材料,分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点。

【材料分析题】

如何理解进入新时代必须"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

【材料分析题】

如何理解“君子和而不同”,请简要概括。

【材料分析题】

张老师带中(1)班的孩子们在户外玩耍,强强和伙伴们转着圈玩耍,玩得满头是汗。趁张老师不注意,强强跑到花圃中玩,他玩得很开心,又蹦又跳,不小心踩断了小树苗。强强看向张老师的方向,不知所措。张老师将强强带到边上,为他擦拭汗水,系好鞋带,温柔地说:“系好鞋带,否则跑步的时候会摔跤的。”然后,张老师说:“强强,你知不知道和你聊天很开心,今天老师还没怎么跟你说话嘞,都快憋不住了。你刚才在干什么呀?”其实,张老师是希望他能够诚实地把刚才折断小树苗的事汇报一下。

“我在花圃那儿踩了草坪,折断了小树苗。”强强说。

张老师接着问:“这样对吗?”

强强低头不语。

张老师轻轻地碰了一下他的脚:“如果老师这样踩你的脚,你会有什么感觉呢?”

强强:“疼。”

张老师:“对,你被踩到的时候会疼,那小树苗呢?”

强强:“小树苗也会疼,我要保护小树苗。”

张老师:“嗯,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现在老师有一项任务交给你,以后你就做花圃小卫士,好吗?”

“好的。”强强很开心地回答道。

后来,张老师带着孩子们认识花圃中花草树木的习性,记录花木的生长,制作爱护花草的标识牌,带领幼儿锄草施肥,开展了“我是花圃小卫士”的主题活动。

问题:请结合材料,从教育观的角度评析张老师的教育行为。

【材料分析题】

材料:

于老师决定在班上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特长展示活动,孩子们陆续报名展示自己的“拿手好戏”:手工、泥塑、弹琴、绘画……于老师发现,除了小伟,其他孩子都报了项目。小伟不太合群,很少和周围的同伴交流,也很少参加集体活动,在班上也没有什么朋友。于老师把小伟找来,鼓励他报名参加特长展示活动,小伟却小声地说自己没有什么特长。于老师启发他说:“不管是什么,只要是拿手的,就可以展示出来!”小伟想了很久,急得快哭了,怯怯地问:“老师,我会讲故事,讲故事算是特长吗?”于老师当即拍板:“行!就这个了。”展示活动当天,于老师郑重地请小伟表演。在大家好奇的目光中,小伟讲了一个《小飞侠》的故事,大家听得津津有味,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从那以后,小伟开朗多了,也爱表达了,也交了最好的朋友。于老师还注意到了他爱干净、爱整理的优点,推荐他做班里的“小小卫生员”,他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得到了锻炼。问题:请结合材料,从教育观的角度,评析于老师的教育行为。

【材料分析题】

三岁半的蒙蒙很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耍,可是奶奶却说:“你还小,出去玩会被别的孩子欺负的,就在家玩多好。” 有时邻居家的小朋友想到家里来找蒙蒙玩,大人常嫌添乱而替蒙蒙婉言谢绝,于是蒙蒙就只能在家独自玩耍。运用同伴对幼儿发展的作用的相关知识,对蒙蒙家长的做法进行评析。

【材料分析题】

文章提出并强调的“半美学”,有什么意义?请简要分析。

【材料分析题】

为了深入了解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状态,初三(6)班班主任熊老师趁同学们在操场上体育课时,去教室里仔细检查了每位同学的课桌和书包。果然,熊老师“收获”颇丰,有好几个同学携带了游戏机、漫画书、娱乐杂志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熊老师没收了这些物品,并对这些学生说:“为了防止你们学习分心,老师暂时替你们保管,期末考试之后再还给你们。”此外,熊老师在男同学李伟的书包里,发现了一封信。出于对李伟的关心,熊老师拆阅了这封信,令他震惊的是,这竟然是李伟写给班里女生王淼的情书。熊老师看后十分生气,也很庆幸自己及时了解到这个情况。为了让其他同学引以为戒,杜绝早恋现象发生,他在班会上读了这封信,并且严厉批评了李伟。周末,熊老师还特意去了李伟家进行家访,和李伟的家长说明了情况,并强调了早恋对孩子学业的不良影响,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李伟进行教育。

问题:请结合材料,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熊老师的教育行为。

【材料分析题】

材料:

教育专家发现,有一些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变得听话,并不是老师或者家长的作用,而是这些孩子的内分泌水平回到了正常。他根据内分泌医生的检测结果发现这些孩子无法提高成绩的原因是基础代谢水平和睾酮素的分泌量远远高于同龄人,而与家长、教师的努力无关。他认为如果高到一定水平以后,这些孩子的大脑是无法控制自己的。

问题:

请运用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因素相关知识,分析教育专家的观点。

【材料分析题】

2007年3月19日至28日,原告董某等8名出租汽车车主所有的出租汽车在经过机动车

安全检测后,先后向被告荆门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提供了机动车安全检验记录单、机动

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单等材料,并申请办理机动车年检手续,核发检验合格标

志。该车辆管理所以上述出租汽车涉嫌有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办理,出具了退办单,

并告知原告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再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此前,被告已针对上述出租汽

车的超速及违章停靠行为,向其挂靠的荆门人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非现场处罚告

知书》,该公司拒收,信件被退回。原告对被告拒绝为其办理年检手续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

行为不服,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为其办理机动车年检手续,核发检

验合格标志。在董某等8名出租汽车车主看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的规定:“对登记后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

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

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因此,只要提供机动车行

驶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应当

发给检验合格标志。《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

年限作了规定,并不涉及交通违章的处理。虽然根据《立法法》规定,公安部可以根据法律和行

政法规,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但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是为实施《道路交

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制定的,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交通

违章行为的处理作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前提条件,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相冲突。被告适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34条的规定,以涉嫌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没有法律依据。

但在交通管理部门看来,《机动车登记规定》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补充,用于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具体事项。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予处理,说明其违法状态没有消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其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后再予办理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被告适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34条的规定不予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在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作出了(2007)行他字第20号《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法律的规定是清楚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然而,直至今日,在基层公安机关的机动车年检管理时,交通违章行为的先行处理仍常被视为机动车年检的一种前置程序,在行政管理实践中仍然可能变相地增加行政许可条件。

请根据上述材料,围绕颁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属性及其相关制度、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自行展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