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图中箭线上方数值为该项工作每月计划投资
2.图下方表格数值为该工程已完工作实际投资累计
【背景资料】某煤矿立井井筒工程,同一工业广场内布置主副井共2个立井井筒井筒,副井净直径6.0m,深860m。经初步勘探,该井筒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为尽快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未进行井筒检查孔施工,以距离井筒中心50m处的地质钻孔资料为参考进行了项目招标。某施工单位中标,合同谈判中,建设单位拟与施工单位订立固定总价合同。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准备计划,并完成了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开工后,建设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及时填制工程进度交换图,为加强该井筒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实施过程中,探到地质资料中未标明的含水层并进行处理,增加费用40万元,工期延误10天。后又因国家环保要求全体工地停工,导致工程停工35天,期间看管施工现场等费用共计15万元。复工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速度,按原合同工期完工。施工单位根据要求调整了施工进度计划,并采取了多项加快进度的措施,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共计280万元。
【背景资料】
某泵站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将土方开挖、设备安装与防渗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
建设工期278d,2004年9月1日开工,工程造价4357万元。合同约定结算方法: 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安装配件、防渗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总承包商于8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9月1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6日才开工,总承包商要求工期顺延5d。
事件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承包商请土方公司向业主要求索赔。
事件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承包商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承包商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承包商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
事件 4:总承包商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试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承包商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
事件5:结构施工期间,总承包商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 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8d。总承包商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
事件6:监理工程师检查防渗工程,发现止水带安装不符合要求,记录并要求防渗公司整改。防渗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有误,需进行返工。
事件 7:在做基础处理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渗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
事件8:在进行结算时,总承包商根据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安装配件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
【背景资料】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2层,地上18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装饰装修采用外用电梯,结构施工外脚手架采用扣件式钢管落地脚手架,模板工程采用竹胶板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结构施工至三层时,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安全巡查,发现安全技术交底只有交底人签字。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只对管理人员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事件二:结构施工至十七层时,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织自评。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最终评分汇总表得分78分。检查项目多项存在安全隐患,项目部及时进行了整改。
A 市甲区的新乐公司与A 市乙区的远达公司在A 市丙区参加游戏文化展时,签订了天宫一 号游戏软件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因远达公司未向新乐公司交付游戏软件,新乐公司诉至乙区 法院,请求判令远达公司交付天宫一号游戏软件。乙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新乐公司的诉讼请 求,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新乐公司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向A 市中级法院申请 再审。A 市中级法院经过再审审理,改判远达公司向新乐公司交付天宫一号游戏软件。
关于A市中级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市中级法院应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A市中级法院应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A市中级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生效,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A市中级法院的再审判决,可以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某安装公司承接一公共建筑(地上30层和地下2层)的电梯安装工程,工程有32层32站曳引式电梯8台,工期为90天,开工时间为3月18日,其中6台客梯需智能群控,2台消防电梯需在4月30日交付使用,并通过消防验收,在工程后期作为施工电梯使用。电梯井道的脚手架工程、机房及层门预留孔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建筑工程公司实施。
安装公司项目部进场后,将拟安装的电梯情况,书面告知了电梯安装工程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合同要求编制了电梯施工方案和电梯施工进度计划(见下表)等,电梯安装采用流水搭接平行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有钳工、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电梯安装前,项目部对机房和井道进行检测,设备基础位置、结构尺寸及外观质量均符合电梯安装要求;曳引电机、控制柜、轿厢、层门、导轨等电梯设备外观检查合格,并采用建筑塔吊及外墙施工电梯将设备搬运到位,使电梯安装工程按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交付业主。

【背景资料】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
最终,某施工单位中标,业主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在该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2015 年 3 月 8 日,投保人李大山给妻子苏日娜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李大山指定其母亲李丰华、儿子巴特尔、岳母萨日娜为苏日娜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李丰华已经死亡,关于李丰华的受益份额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
若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则李丰华的受益份额由巴特尔、萨日娜平均享有
若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了各自的受益份额,则李丰华的受益份额由巴特尔、萨日娜平均享有
若保险合同约定了三人属于同一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则李丰华的受益份额由巴特尔、萨日娜平均享有
若保险合同约定了三人属于同一受益顺序且受益份额比例为 1:2:3, 则李丰华的受益份额由巴特尔和萨日娜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品销售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2021年发生如下 相关经济业务:
(1)1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万 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60万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由其负担的A商品运 杂费1.2万元,乙公司于当日收到该批商品并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收到。
(2)1月10日 ,向丙公司销售B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万 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70万元,丙公司于当日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2月1日收 到B商品销售款项及增值税税额。
(3)2月10日 ,乙公司发现A商品外观上存在瑕疵,但基本上不影响使用,要求甲公 司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甲公司同意价格折让,并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
(4)2月20日,丙公司发现部分B商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将该批商品的50%退回给 甲公司,甲公司同意退货,于退货当日支付退货款,并按规定向丙公司开具了增值 税专用发票(红字)。
(5)3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甲公司委托丁公司销售C商品500 件,C商品已经发出,每件商品成本为680元。合同约定丁公司应按每件10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5%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甲公司销售A商品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背景资料】
某水利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重力坝、溢洪道和坝后式厂房等组成。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混凝土重力坝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要求:
(1)2005年12月1日进场准备(指“四通一平”);
(2)围堰填筑及基坑排水在2006年11月1日开始;
(3)围堰拆除及蓄水在2009年6月1日前结束。
施工项目部技术人员根据资源配置的基本条件编制了重力坝网络进度计划,其工作逻辑关系及持续时间见表1。
注:①重力坝混凝土总工程量为430万立方米;
②每月按30天计。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技术人员根据表1绘制的初始网络进度计划如图1(单位:月)。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时发现,表1中的工作逻辑关系及持续时间正确合理,初始网络进度计划(图1)中部分逻辑关系有错,且不能满足节点工期要求。技术人员根据审核意见重新编制了符合要求的进度计划,并上报得到批准。
事件2:由于未能及时提供场地,C1工作于2006年7月11日开始,承包人按监理人的要求采取了赶工措施,经170天完成任务,赶工费用2万元,承包人据此提出了赶工费和工期的索赔要求。
事件3:坝体混凝土浇筑初期,因对已完成混凝土质量有疑问,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对已完成混凝土进行钻孔重新检验,由此增加费用4万元,承包人提出了索赔要求
事件4:重力坝混凝土浇筑,至2008年6月30日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万立方米。现场混凝土制备、运输、浇筑能力为22万立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