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中标仪表着陆系统和全向信标台安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6个月。工期惩罚额为1000元/d,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保修期一年。该工程于2012年4月1日开工。在施工过程中,因为设计变更使得施工单位采购的主要材料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只能重新采购,因此耽误15d,又因为雨天不能施工耽误5d。建设单位为了争取在原定时间通航,想该工程不经校飞就投人使用。
2020 年 8 月 1 日上午 8 时 26 分许,位于某钢结构库房项目施工现场,3 名作业人员在移动脚手架过程中,脚手架顶部不慎触碰上方架空高压电线,引发触电事故,致使 3 人当场死亡。
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81 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项目相关建设、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标准,盲目冒险组织施工作业,有关部门监管缺失而导致的事故。
1.项目概况。
某钢结构库房工程为单层钢结构工程,造价869.85 万元,占地 20 余亩,建筑面积 11500 ㎡,东西跨度 441 米,南北跨度 54 米,高度为 5.4 至 7.2 米。
项目由西向东依次为A.B.C.D.E 五个独立钢结构库房区。事故发生地点位于 E 区北侧,事发时,地面已完成混凝土硬化,主体工程完成约70%。
项目内有一段长约300 米高压架空电力线,由西向东从 A、B 区穿过,紧沿 D、E区北侧穿出。
2.项目违法建设情况。
2020 年 6 月 1 日,建设单位在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事故发生时,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和建筑施工许可,未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建设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的情况下,自行设计施工图纸,擅自决定建设钢结构库房;同时违规将该工程发包给不具备钢结构专业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6 月 1 日,建设单位组织人员违规在高压线保护区新建了围墙,将部分电杆和高压线路圈入施工范围。
6 月 3 日,人员进场施工,并将该工程 D、E区劳务作业分包给某钢结构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
6 月 4 日至 6 月 7 日,建设单位组织人员、机械对原地面(该项目施工区域原为一片荒地,被杂草、植被覆盖,事发位置及周边为一片低洼地带)。进行回填改造,增加事发区域地面高度约 0.8 至1.5 米,致使事故发生地点架空高压线路到地面垂直距离从初始的约 6.68 米降低至 5.44 米,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3.事故发生经过
2020 年 8 月 1 日上午 7 时 30 分许,郎某组织 10 名劳务人员进场,进行钢结构库房墙体钢檩条(钢结构工程墙体承重构件)焊接和卷帘门制作及安装施工。
其中,劳务工人邓某、吴某、张某负责E区北侧钢结构库房钢檩条焊接作业(作业人员需站在移 动式脚手架上对库房墙体进行电焊施工),作业过程中包含高处作业和电焊两种特种作业。
上午8 时 26 分许,由于作业位置发生改变,上述 3 人在由东向西推动可移动式脚手架过程中,金属脚手架顶部不慎触碰上方10KV 带电高压线,致使 3人触电倒地。
8 时 33 分,工程总监王某拨打了 110KV 高庄变电所电话请求紧急断电,并指派现场人员拨打 110、120 报警救援电话。
断电后,经到场120 急救人员确认,3 人已经死亡。
3 名死者均未佩戴安全帽和绝缘手套,吴某和张某身上佩有安全带(未悬挂)。
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违规在高压线保护区范围内组织施工,3 名作业人员在未接受任何安全教育培训、无现场风险辨识能力情况下冒险、违章进入10kV 高压线危险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等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 千伏以下,1.0 米;1-10 千伏,1.5 米;35 千伏,3.0 米。
根据背景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提供施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为取得施工合同发生的合同取得成本按照履约进度进行摊销。2021年7月至12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7月31日,通过竞标取得一项为期2年的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000万元,施工费每半年支付250万元。为取得该合同,2021年7月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投标费2万元、投标人员差旅费1万元、销售人员佣金6万元,预期这些支出未来均能收回。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为该项合同累计发生施工成本120万元,预计还将发生施工成本480万元。甲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3)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到施工费250万元。
要求:
2.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了一段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路基宽度12m。上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AC-13),下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AC-20);基层采用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宽度9. 5m;底基层采用级配碎石。
沥青混合料制定由某拌合站定点供应,现场配备了摊铺机、运输车辆。基层两侧装模,摊铺机铺筑。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沥青混凝土下面层施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现场作业指导书,其要求如下:
(1)下面层摊铺采用平衡梁法;
(2)摊铺机每次开铺前,将熨平板加热至80℃;
(3)采用雾状喷水法,以保证沥青混合料碾压过程中不粘轮;
(4)摊铺机无法作业的地方,可采取人工摊铺施工。
事件二:施工单位确定的级配碎石底基层实测项目有:压实度、纵断高程、宽度、横坡等。
事件三:施工单位试验室确定的基层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集料比例如表2所示,水泥剂量为4.5%(外掺),最大干容重为2.4t/m3,压实度98%。
表2 基层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集料比例表
1.事故经过
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某装饰工程 8 名工人在进行酒店外墙施工作业,9 时 10 分左右酒店东侧靠近加油站一侧外墙脚手架架体突然开始坍塌,进而连续至酒店南侧和西侧的外墙脚手架架体整体坍塌。坍塌处的外墙脚手架架体高度有 20 多米,最高的地方有 27m,三面坍塌的外墙脚手架架体加起来的宽度约 60m。致使正在脚手架上进行作业施工的 8名工人中 2 人重伤、1 人轻伤。
2.事故原因
经调查分析认定,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偏少,加上外墙作业违规拆除部分连墙件,导致脚手架架体交替失稳。
建设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缺乏严密组织和有效安全管理,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未编制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未受到教育培训;施工单位之间无安全生产协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巷道的掘进工作,该巷道断面18㎡,围岩为中等稳定的粉砂岩,工作面涌水较少,无瓦斯,施工组织设计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多台气腿式凿岩机打眼,炮眼深度2.0m。施工中,为提高掘进循环进尺,钻眼爆破采取了加深炮眼深度、增加装药量、减少炮眼总数的技术措施,以节约工作面的钻眼爆破工序时间,达到缩短整个循环时间来提高施工速度。实际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座公路隧道项目,该隧道为单洞双向行驶的两车道浅埋隧道,设计净高5m,净宽12m,总长1600m,穿越的岩层主要由页岩和砂岩组成,裂隙发育。进场后项目部与所有施工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一名电工无证上岗,一名装载机驾驶员证书过期,项目部对电工予以辞退,并要求装载机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事件一:开工前,施工单位对该隧道的VI级和V级围岩的连续长度及合计长度进行了统计,并由施工单位负责对该隧道进行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
事件二:在一个模筑段长度内浇筑混凝土时,施工单位采用混凝土输送泵送料入模,均匀布料:
混凝土入模温度控制在25℃:浇筑时两侧边墙及拱顶混凝土同时进行浇筑,两侧混凝土浇筑面高差不应小于1.0m;浇筑完成后进行5d的养护。
事件三:2020年7月6日上午,隧道开挖时,监控量测人员根据量测数据的位移速率变化趋势发现围岩位移速率呈上升状态,但未及时告知作业班组潜在的危险。当日下午发生较大塌方,当场死亡人数5人,重伤12人。经补报并核实,截止到2020年8月6日,确认最终死亡人数为10人。
【背景资料】
某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000m2,地下1层,层高4.0m,基础埋深为自然地面以下6.5m。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建设单位和某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3—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原场区内方格控制网坐标进行该建筑物的定位测设。
事件二:工程楼板组织分段施工,某一段各工序的逻辑关系见下表:
事件三:砌体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部分新增构造柱的钢筋做法提出疑问。
事件四:工程在设计时就充分考虑“平战结合、综合使用”的原则,平时用作停车库,人员通过电梯或楼梯通道上到地面。工程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对主体结构、建筑电气、通风空调、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