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某煤矿主斜井井筒设计斜长为1750m, 倾角16°,直墙半圆拱形断面,净宽为5.4m,净高为4.0m,净断面为18.5m2。主斜井明槽段40m,冻结段双层井壁224m,壁座10m,基岩段1476m,井筒基岩段为锚杆金属网喷射混凝土支护,其余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支护。井筒预计穿越3个煤层、最大涌水量为20m3/h,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某施工单位承担该斜井的施工,制定了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井筒冻结段采用EBZ-200综掘机掘进和装岩、钢丝绳牵引箕斗有轨运输出矸,工字钢支架初次支护,每掘进8m砌筑一次外壁,外壁砌筑采用模板台车施工,内壁砌筑根据地质条件分段自下而上进行。
井筒基岩段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中深孔光面爆破,炮眼深度2.7m,炸药选用第三类炸药,药卷直径Φ32mm,起爆器材为毫秒延期电雷管。总延期时间150ms,全断面一次爆破。工作面采用凿岩台车打眼,钻头直径Φ42rmm;利用凿岩台车搭设简易脚手架,自上而下进行装药连线;采用反向装药结构,串并联连线方式:自制炮泥封孔,封孔长度不小于600mm。爆破作业严格按爆破图表执行,每循环有效进尺为2.4m,最小空顶距200mm,最大空顶距2600mm
井筒内布置一套单钩配非摘挂钩式箕斗进行提升运输,距离工作面100m处的斜井基岩段施工断面布置如图2所示。
该斜井基岩段施工防治水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考虑到井筒最大深度仅为480m,工作面排水选用潜水泵一次性排至地面,减少了中间转水环节。
为了保证提升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了阻车器、防止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置要求。
在斜井工程中间验收时,监理单位对喷射混凝土的强度提出了疑问,施工单位与监理在不破坏喷射混凝土井壁的情况下进行重新检验,符合规范要求,予以验收:
2014年1月4日,某铁矿早班22人入井作业,1月4日12时左右,井下水量增大。14时左右,正在井下巡查的技术负责人李某突然发现-80m平巷由南向北出现涌水且涌水量明显增大,遂立即告知带班矿长朱某,朱某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升井,并报告井上值班矿长杨某。18名井下作业人员陆续升井,-120m水平作业点4名工人未能及时撤离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省、市、县领导亲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经过5天救援,9日10时55分,在南一下山-93m平巷入口下部发现4名被困人员,升井后经医疗机构确诊,4人均已死亡。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
【背景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000㎡,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事件一: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了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项目部随即组织基坑土方开挖施工。项目部决定土方工程施工前,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0.3m。公司季度检查时发现,基坑外设置了截水、排水设施。在基坑北侧坑边大约1m处堆置了3m高土方。土方由挖掘机一次开挖至设计高程,没有分层开挖。验槽时发现基地局部有0.5~1m的软弱土层,施工单位自行将软土挖出,回填石屑。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要求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室内装饰工程的时标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经批准后按此组织实施。

室内装饰工程时标网络设计图(时间单位:周)
事件三:在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某装饰材料交付时间延误,导致工作F的结束时间拖延14天,为此,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建设单位延误供应材料为由,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期索赔14天的申请。
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情形,亦属发布虚假广告,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公司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被告为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
被告为省工商局
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根据资料 (1), 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支付广告费的会计处理结果表述正确的是 ( )。
“ 应付票据” 科目贷方增加 10.6 万元
“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借方增加 0.6 万元
“ 管理费用” 科目借方增加 10 万元
“ 销售费用” 科目借方增加 10 万元
WTO体制的建立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包括( )。
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地位愈发重要
原先仅仅属于国内法调整的经济活动同时成为WTO规则的调整对象
调整国际贸易领域的国际法和国内法规范基本趋同
与贸易有关的环境、劳工议题开始提上议事日程
案例五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路基施工承包合同,包括桥涵两座和路基填筑工程,其中:K20+000 ~K21 +300为填方路段,穿过部分农田和水塘,需要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该路段填土方 50000m3,K20 + 850 ~K21+105 原地面横坡 1 : 4; K21 +320 ~K21 +700为挖方路段表面土质为砂性土,下为风化的砂岩,其强度为10 MPa左右,该路段挖土方55000 m3,挖石方6100 m3; K21 + 720 ~ K26 + 000为半填半挖路段,土石方基本平衡、沿线未发现不良地质路段,桥梁施工平面布置如图7所示。合同工期390天,合同总价5000万元。

施工前施工单位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图8)。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情况:
(1)因地质勘探报告不详,出现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处理该障碍物导致A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天,增加人工费2万元、材料费4万元、机械费3万元。
(2)基坑开挖时因边坡支撑失稳辑塌,造成B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5天,增加人工费1万元、材料费1万元、机械费2万元。
(3)因不可抗力引起施工单位的供电设施发生火灾,使工作C持续时间延长10天,增加人工1.5万元、其他损失费用5万元。
(4)桥梁结构施工阶段因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人工费4万元、材料费6万元、机械费5万元,工作E持续时间延长30天。
针对上述情况,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编写了索赔报告。
下列行为中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是( )。
庄某是某无证开采小煤矿的矿主,为追求利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杨某是某高科技企业的科研人员,正在开发某新型炸药,但在研制过程中,因两种新型材料混合而意外导致爆炸
梁某是某建筑企业工人,不服从带班班长管理,违章冒险作业,导致房屋部分倒塌致1人死亡
章某是在押罪犯,在某企业中从事生产,因违反规章制度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背景资料:
A公司中标承建一项热力站安装工程,该热力站位于某公共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一次给回水设计温度为125℃/65℃,二次给回水设计温度为80℃/60℃,设计压力为1.6MPa;热力站主要设施包括板式换热器、过滤器,循环水泵、补水泵,水处理器,控制器、温控阀等;采取整体隔声降噪综合处理。热力站系统工作原理如下图所示。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安装工程开始前,A公司与公共建筑物的土建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对预埋吊点、设备基础、预留套管(孔洞)进行了复验,划定了纵向、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点,并办理了书面交接手续。设备基础复验项目包括纵轴线和横轴线的坐标位置、基础面上的预埋钢板和基础平面的水平度、基础垂直度、外形尺寸、预留地脚螺栓孔中心线位置。
事件二:鉴于工程的专业性较强,A公司决定将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且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下属B公司来完成。
事件三:为方便施工,B公司进场后拟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临时承力构件,并征得了建设、监理单位的同意。
事件四: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部门对热力站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施工资料中施工单位一栏均填写B公司,且A公司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A公司与B公司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某住宅小区建设一座热力站,小区住宅楼采用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供热,该热力站内的设备、管道、电气、台控系统等安装工程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热力站主要工艺设计参数见表,管道均采用无缝钢管,材质为20号钢。
热力站设计文件规定,管道在安装完成后以设计压力的1.5倍进行水压试验。项目部现有满足精度要求的量程分别为0~2.5MPa、0~4.0MPa、0~6.0MPa三种规格压力表。施工单位在机组安装完毕后,根据工程实际绘制的热力站内供热机组主要设备、工艺管道系统图如图4。经审查发现图4中管件、压力表及温度计安装存在多处错误,要求整改。
施工合同要求热力站必须在规定的供热时间投入正常运行,以保证居民的供暖。为确保热力站工程按工期完成,施工单位确定机电工程施工进度目标,建立目标控制体系,明确施工现场进度控制人员及其分工,落实各管理层进度控制任务和责任。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热力站工程的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时,建设施工单位应同时提交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单位补齐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