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
A公司在南方沿海城市承建了一项石油气储存罐区扩容改造工程,工程包括,新建2台5000m'的天然气球罐和2台2000m'的液化石油气球罐。施工内容有:球罐混凝土基础工程、球罐工程,包括球罐纽对、焊接、检验试验、整体热处理,系统管道工程等。
新建的天然气球罐位于原罐区的东侧,与原有的天然气球罐相邻,中间有一条6m宽的检修道路相隔,新建的液化石油气罐紧邻原有的4台1000m'的液化石油气罐区北侧。并在一个防火围堰区内。
根据工程的实施计划,新建工程施工期间,原油气储存罐区正常运行,仅在新旧系统切接时,对旧球罐做临时关闭。该区属于甲类危险防火区,又地处城市边缘,对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高。安装公司根据工程现场情况,组建了有管理经验的项目部,安装绿色施工的管理理念,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建立了项目部风险管理组和项目部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在新旧罐之间,搭建防火墙,划出隔离区;
(2)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安装公司组织了与工程对应的季节、专业、综合等安全检查,以保障施工过程安全:
(3)球罐采用节省施工场地的散装法组织,射线检测采用?射线全景曝光技术;
(4)管道施工采用了工厂化预制,精确下料,保证预制质量,加大管道预制深度,减少现场组焊的.工作量减少和避免浪费:
(5)采用新型钢脚手架。
储罐与泵连接如下图所示。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该储罐采用3m高的标准钢板现场焊接制作。储罐与泵之间管道已按图所示安装完毕,泵基础一次灌浆已完成,机架二次灌浆还未灌注。泵出口管道与回流管已按图所示安装完毕,但泵出管道还未与主管廊连接完成。施工单位提出:泵入口闸阀不能确定介质流向,无法按照介质流向确定阀门安装方向。
所有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进行了风险后评价,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分析、检查和总结。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 3 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宪法、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置
《民法典》第 1082 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1 年内或者终止妊娠 6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 1166 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 1246 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背景资料】梁玉市政建设公司承建福建南平西城大桥新建工程,该桥跨越西溪河流,为3跨一联(30m+60m+30m)连续混凝土箱梁桥,水中设置Y形桥墩,由直墩和两个斜腿组成,两个斜腿夹角45º,斜腿轴线长15m,混凝土强度等级C50。Y形墩柱上方设高5.5m的箱梁,顶宽11.5m,腹板厚度0.8m,顶板厚度0.6m,纵横双向预应力结构。
常水位高程4.000m,最高水位(含浪高)5.000m。钢筋混凝土承台平面尺寸4m×8m,高度2m。承台下设6根直径1.5m的灌注桩。泥面下地质自上而下分为:
①厚3m的淤泥质粉质黏土,
②厚5m的砂质黏土,
③厚8m的黏土,
④厚5m的强风化岩。
实测河流最大流速1.5m/S。
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涉及具体施工方案如下:
1)采取水上搭设钢制作业平台施工灌注桩,正循环钻孔作业的方式,项目部计算了水上作业平台的高程。钢制平台基础为钢管桩,设纵横向贝雷梁拼装成承重骨架,铺装10mm的钢板作为施工平台。
2)承台采取水上现浇混凝土施工工艺,围堰方式初步拟定钢套箱、双壁钢围堰、钢筋混凝土板桩围堰等方案。
3)Y形墩柱浇筑采取分块、分层、分次浇筑的方案,分块如图所示。分块之间设置浇筑分界面。
桥墩C块位于直腿和斜腿分叉处,采用拼装式模板搭设。浇筑混凝土掺入了速凝剂,并采取了先浇筑左侧斜腿到顶再浇筑右侧斜腿到顶的浇筑方式。监理工程师发现后及时制止了施工单位的错误做法。
桥梁上部结构采取悬臂浇筑的施工方案,0号块采用支架浇筑的方案。
案例2: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项架空光缆线路工程,设有甲、乙、丙三个中继段。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工作分解,估算了各工作的持续时间,确定了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编制了工作逻辑关系及持续时间表 (见表4),并据此绘制了进度计划网络图。图4给出了部分进度计划网络图。

施工过程中,因设计不合理引起光缆路由变更,造成“架设乙段光缆”推迟2天完工。“乙段接续”工作进行中,因熔接机故障停工4天。由于工作量估计不准确,“架设丙段光缆”的持续时间比计划缩短了1天,“甲段接续”、“安装杆路标牌”的持续时间分别增加1天。
问题:
关于甲公司撤销其基本存款账户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背景资料】
某铁路工程第一合同段全长75km,属国家工级单线铁路,起点位于营业线既有火车站内。工程项目包括:路基、桥梁、隧道、轨道工程及车站改造(不含四电)。
路基工程:隧道前后两段路基土石方调配各自填挖平衡,管区内无软土地基,全部填方约为200×104m3,路基主体工程工期为20个月。
桥梁工程:1号特大桥主桥为(64+96+64)m三跨一联连续梁,两端引桥为简支T梁,部分基础钻孔桩穿越砂层,墩高不超过25m。连续梁采用对称挂篮悬臂法浇筑,简支T梁采取现场预制、架桥机架设。
隧道工程:进出口段围岩为Ⅲ级,稳定性较好,采取台阶法进洞,洞身有一条断层,地下水发育,无斜井、横洞施工条件,洞渣全部用于路基填筑。
轨道工程:道床为有砟道床,道岔一部分为新铺,另一部分为既有线换铺,站改工程量较大。采用机械化铺轨。
主要结构物平面分布如图2所示。

项目经理部进场后做了如下工作:
事件1:项目经理部拟定了若干关键技术岗位和各专业主管工程师: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部长、路基主管工程师、桥梁主管工程师、轨道主管工程师、站场主管工程师、测量主管工程师、机械主管工程师、专职安全工程师和地质工程师。
事件2:划分了施工工区(如图2所示),为各工区配备了施工队伍。
事件3:对机械化铺轨和整道制定了施工工艺流程,如图3所示。
事件4:对轨道施工配备了起道机、拨道机、拉轨器、弯轨器、道砟运输车等施工机械。
甲、乙殴打丙,致丙长期昏迷,乙在案发后潜逃,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都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甲、乙可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人,对故意伤害丙造成的物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丙因昏迷无法继续履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如甲的朋友愿意代为赔偿,法院应准许并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某项目部承担的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的所有工程量,并邀请了监理单位和维护单位一同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检。项目部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了所有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记录。项目部因此认为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遂向建设单位提交了交工报告,请求组织验收。鉴于工程规模不大,合同约定工程的初验与终验一并进行,一次进行全部项目验收。
建设单位在验收前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部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预审时发现,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和"已安装设备明细表"与设计存在较大差异,且竣工图是未正式出版的草图。因此,建设单位拒绝了施工单位的验收请求。施工单位核实后,给予的解释是:某施工技术人员因紧急原因离开工地,其手中的资料无法汇总,从而导致竣工资料尚未完全汇总,此竣工资料只是其他人员参照设计整理成册;提供给建设单位的项目竣工图是草图,是因为施工现场不具备出图条件,待回到施工单位基地后再出版正式的竣工图。
某铁矿火灾事故案例分析(2012真题)2011年11月20日4时,A铁矿-100m平巷盲竖井的罐笼在提升矿石时发生卡罐故障,罐笼被撞破损后卡在离井口2.5m处。当班绞车工甲随即升井向值班矿长乙和维修工丙报告,乙和丙下井检修。丙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3次对罐笼角、井筒护架进行切割与焊接。切割与焊接作业至7时结束。随后,乙和丙升井返回地面。当日8时10分,甲在绞车房发现提升罐笼的钢丝绳异动,前往井口观察,发现盲竖井内起火,当即返回绞车房,关闭向井下送电的电源开关,并立即升井向乙和丙报告。随后甲和丙一起下井,到达-100m平巷时烟雾很大,能见度不足5m。甲和丙前行到达离起火盲竖井约300m处,无法继续前行,遂返回地面向乙汇报。乙立即报警,请矿山救护队救援,并启动A铁矿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井下被困人员共122人,其中52人被矿山救护队救出,70人遇难。遇难人员中包括周边4座铁矿的61名井下作业人员。事故调查发现,A铁矿与周边的4座铁矿越界开采,井下巷道及未经处理的采空区相互贯通。各矿均未形成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且安全出口等标志、标识不符合安全规定事故调查组确认,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丙在切割与焊接作业时,切割下的高温金属残块及焊渣掉落在井壁充填护帮的荆笆上,造成荆笆着火,引燃井筒木支架等可燃物,引发火灾。该起事故的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9523万元,善后处理费用3052万元,财产损失1850万元,停产损失580万元,处理环境污染费用5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