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高速公路穿越某旅游景区,其中K49+020~K49+530段原设计为填高10m~20m的路堤,并需借土填方。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做到文明施工。因该地区申报4A级旅游景区,为保护该区域环境地貌,决定取消取土场。经相关各方协商,决定将该段路堤变更为20×25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支T型梁桥。由于该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造成施工单位误工和机械设备闲置经济损失40万元,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40万元。在梁段预制施工中,建设单位考虑到工期延误了40天,为加快进度召开了专门会议,决定简化材料采购程序,规定由建设单位指定钢绞线、普通钢筋、水泥等主材供应商。在建设单位口头担保的情况下,材料采购部门填写《材料试验检验通知单》,交由试验室主任指派试验人员到货源处取样进行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与供货厂家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当第一批钢筋运送至工地时,施工单位认为是建设单位指定使用的钢筋,在认真检查了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后即用于工程施工。后经监理抽检,发现该批次钢筋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相关部位暂停施工,已完成的相关部分全部返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项目部据此向建设单位索赔60万元。由于25mT型梁数量较多,施工单位设置了专门的预制场和存粱区,采用龙门吊机移运预制的梁段。施工中由于龙门吊机钢丝绳断裂导致预制梁坠落,两片T梁损毁,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背景资料】
A公司中标长3km的天然气钢质管道工程,DN300mm,设计压力0.4MPa,采用明开槽法施工。
项目部拟定的燃气管道施工程序如下:
沟槽开挖→管道安装、焊接→a→管道吹扫→b实验→回填土至管顶上方0.5m→c 实验→焊口防腐→敷设d→土至设计标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A公司提取中标价的5%作为管理费后把工程报给B公司,B公司组建项目部后以A公司的名义组织施工。
事件二:沟槽清底时,质量检查人员发现局部有超挖,最深达15cm,且槽底土体含水量较高。
工程施工完成并达到下列基本条件后,建设单位组织了竣工验收:①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②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③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④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记录完整;⑤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刘先生41岁,妻子张女士25岁,儿子2岁,刘先生还有一个8岁女儿,目前由前妻抚养,刘先生父母均健在。刘先生2016年开始持有某上市公司22.5%的限售股权,该公司上年末资产总计221135万元,流动资产合计120286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940万元。
刘先生个人名下的婚前4套房产,合计市价2500万元,无贷款,其投资了信托产品2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50万元,国债50万元,紫砂壶、字画等艺术品估值100万元,活期存款10万元。张女士名下房产市值300万元,贷款余额55万元,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剩余期限20年,贷款年利率为4.9%,张女士几年前投资100万元买了一只股票,现在市值40万元,此外还投资了基金、市值50万元。
刘先生和张女士未对婚前婚后所得作任何约定。
刘先生在上市公司领取税后年薪200万元,房屋租金月收入4万元,过去一年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为20万元,张女士为全职太太,没有薪资收入来源,刘先生家庭年支出合计为75万元。
刘先生所在的上市公司依照规定代扣代缴“三险一金”,张女士未参加社保。
刘先生有一份上一段婚姻时以刘先生为被保险人,保额500万元的终身寿险,购买时,该保险并未明确受益人,离婚后,刘先生继续如期按年缴纳保费20万元,张女士给儿子投保了一份子女教育金保险,保额100万元。
【背景资料】
某水电站厂房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在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工程进行到第4个月时,由设计变更,增加一项K工作,工作持续时间为2个月,核定工程量为34万元,安排在B工作后开始,并在F工作开始前完成。
事件二:由于F工作的钢筋安装不合格,需重新处理,F工作实际完成时间为4.5个月,增加费用3万元。
事件三:因G工作实际工程量超过计划工程量,导致完成时间推迟1个月,经监理确认增加工程量费用为12万元。
某施工单位承接一座城市跨河桥的A标段和轻轨交通工程的B标段,A标段为上、下行分立的两幅桥,上部结构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跨径为70m+120m+70m。B标段高架桥在A标段两幅桥梁中间修建,结构形式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跨径为87.5m+145m+87.5m。三幅桥间距较近,B标段高架桥上部结构底高于A标段桥面3.5m以上。
施工项目部根据A标段和B标段的特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A标段两幅桥的上部结构采用碗扣式支架施工,由于所跨越河道流量较小,水面窄,项目部施工设计采用双孔管涵导流,回填河道并压实处理后作为支架基础,待上部结构施工完毕以后挖除,恢复原状。支架施工前,采用1.1倍的施工荷载对支架基础进行预压。支架搭设时设置预拱度,预拱度考虑承受施工荷载后支架产生的弹性变形。
事件二:B标段晚于A标开工,由于河道疏浚贯通节点工期较早,导致B标段上部结构不具备采用支架法施工条件。
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条长800m的城市水泥混凝土道路工程,混凝土标号C30,采用小型机具施工。开工前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相关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总体部署、施工准备等相关内容。
经现场踏勘,该路段涉及一片水塘,现已干涸,局部存在少量积水,土质类别属于湿陷性黄土,横坡为1:3。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进场以后,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管理,并在现场设置了“五牌一图”。
事件二:项目部先对湿陷性黄土进行有效处理,后对水塘进行简单清理,紧接着根据测量中心线桩和下坡脚桩,对水塘区段分层填筑、压实,填筑至路基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碾压修整。
事件三:项目部施工水泥混凝土路面,工艺流程为:施工准备→模板安装→D→摊铺与振捣→拉毛与切缝→养护→E→开放交通。并在设计位置按要求设置了水泥混凝土路面板的胀缝和缩缝。其中胀缝结构示意图如图1—1所示。

【背景资料】
某混凝土分部工程共有50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全部经监理单位复核认可。50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单元工程38个;主要单元工程以及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共20个,优良19个。施工过程中检验水泥共10批、钢筋共20批、砂共15批、石子共15批,质量均合格。混凝土试件:C25共19组、C20共10组、C10共5组,质量全部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背景资料】某新建高速铁路施工标段内有一段连续长度为700m的路堤,其两端与桥梁连接。该路段有两个独立岩溶,设计采用水泥注浆加固处理。路基基床底层为A组填料,基床表层为级配碎石。
本段路基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经理部编制了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方案,部分内容见表1。
事件二:岩溶注浆施工前,注浆使用的袋装水泥进场验收合格后,直接整齐码放在注浆区附近临时平整的土质场地。施工时,注浆液按设计配合比拌制后即压注;当班作业完成后,施工作业人员把水泥袋就地填埋,未用完的水泥浆液直接倒入路边农用水渠。
事件三:技术人员编制的基床底层填筑碾压技术交底资料显示:每层压实质量均检测地基系数K30和7d无侧限抗压强度。
事件四:基床表层填筑时,项目经理部按照“三阶段、四区段、六流程”组织作业。其中“六流程”如下:填料拌和运输→X一→填料平整→碾压夯实→Y一→整修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