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在艺术创作中,往往有一个重复和变化的问题:只有重复而无变化,作品就沦为单调枯燥;只有变化而无重复,作品就容易陷于散漫零乱。
重复与变化的统一,在建筑形象的艺术效果上,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古往今来的无数建筑,除去极少数例外,几乎都以重复利用各种构建或其他构成部分作为取得艺术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
历史上最杰出的一个例子是,北京的明清故宫,从天安门到端门,午门,是一间间重复的、千篇一律的朝房,再进去,太和门和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成为一组前三殿,与乾清门和乾清宫,交泰殿,坤灵宫成为一组的后三殿的大同小异的重复,就更像乐曲中的主体和“交奏”;每一座的本身是许多构建和构成部分 (成句,乐段的重复);而东西两侧的廊、庑、楼、门又是比较低微的,以重复为主,但亦有相当变化的伴奏。
然而整个故宫,它的每一个组群,每一个殿、阁、 廊、门却都是按照明清两朝工部的工程做法的统一规格、统一样式建造的,连彩画、雕饰也尽如此,都是无尽的重复,我们完全可以说它们千篇一律,但是谁能不感到从天安门一步步走进去,就如同置身于一幅手卷里漫步,在时间持续的同时,空间也连续着流动,那些殿堂、楼门、廊庑虽然制作方法千篇一律,然而没走几步,前瞻后顾、左睇右盼,那整个景色的轮廓、光影,却都在不断地改变着,一个接着一个新的画面出现在周围,千变万化。
空间与时间,重复与变化的辩证统一在北京故宫中达到了最高的成就。
翻开一部世界建筑史,凡是较优秀的个体建筑或者组群,一条街道或者一个广场,往往都以建筑物形象重复与变化的统一而取胜。说是千篇一律,却又千变万化。每一条街都是一轴“手卷”、一首“乐曲”。千篇一律和千变万化的统一在城市面貌上起着重要作用。
问题:
(1)请简要概述重复与变化的辩证统一关系;(4分)
(2)简要分析北京故宫的建筑,在千篇一律和千变万化组合中取得的艺术效果。(10分)
1)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儿童是弱小的,需要整个社会的关心和爱护;儿童是无辜的,伤害和痛苦不应该由他们承担。有人说,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而其中首要是看他们怎样对待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
传统文化里,“幼吾幼”本是人伦底线,而对底线尚不能达到者,“清官难断家务事”又往往成为他人或社会介入纠错的障碍。现实中,南京饿死女童案、汕头父亲虐子案在激起公愤的同时,也拷问着法律的底线。传统观念要转型,养育儿女不仅是家庭私事,对不适宜担任监护人的父母,国家有权利也有责任进行干预。
2015年2月4日,在立法规定可适时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近30年后,我国出现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例。此前,类似案例最终难以执行和落实,皆因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之后,庇护场所的缺位让谁来兜底的疑问无以回应。
俗话说,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在明确了失责甚至虐待的细则之后,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设立完备的防范网络以及后续保障体系。剥夺监护权后,孩子去哪儿?监护权可以转移,但是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成长学习不应该因此受到重大影响。不能让孩子才出火坑,再入冰窟。
这正是从“亲权绝对”向“国家亲权”转变的关键,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监护问题,不仅仅是“家事”,更是“国事”。因为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子女,更是国家和社会的一员。父母失责,国家和社会应该担负起兜底补漏的责任。只有建立起能够为孩子遮风挡雨,提供呵护关爱的庇护场所之后,“国家亲权”才有足够的底气剥夺“失职”家长的监护权。
由于在儿童权益保护上投入关注、资源和经费的不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匹配,我国迄今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儿童权益保护立法和执法链条与网络,结果导致儿童保护的责任主要被推给了客观上力有不逮的家庭和社会,从而出现了一系列恶性事件。
儿童不仅是父母的心头肉,更是国家的未来星。必须尽快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应在儿童保护中承担最终责任,确立“国家亲权原则”。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实行儿童保护的“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和惩治针对儿童的犯罪,设计侵犯儿童权益的法律责任高压线;加大对儿童保护的经济投入,设计详细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从政策和法律上鼓励支持家庭育儿;当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监护失职的情况下,实行国家监护,由政府来养育儿童;要求和鼓励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在怀疑存在“孩子受伤害”的情况时,必须马上举报。政府通过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时时保持高度警惕,让儿童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童年。
2)2015年7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的繁华地段,一群乞讨的小孩异常活跃,看到有行人经过就伸出手去,更有甚者抱着行人的腿,直到行人掏出钱包拿出钞票,才肯松手。童童(化名)就在其中。
8月1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岗勤大队经过摸排,将行乞的一行人带回询问。据岗勤大队教导员李百岐介绍,他们均来自甘肃省岷县,彼此熟悉,且均是父母带着自己的孩子“行乞”。乞讨儿童中,最小的仅6岁,最大的12岁。而他们的母亲,最大的40岁,最小的29岁。
在童童看来,外出乞讨就像父母外出打工一样。7月初,上学前班的童童放假,用8天的时间写完作业后,在母亲刘美芬的亲戚张玲梅的带领下,和母亲及姐姐芳芳(化名)北上“淘金”。
“看到有年轻的叔叔或阿姨,就上去问他(她)要钱,记住没?”姐姐芳芳和母亲如是教育童童。“叔叔给点钱……”芳芳率先出击,在顺利拿到1元后,胆怯的童童被母亲推向前。学着姐姐的样子,童童开始向行人要钱,“姐姐给我点钱吧!”“叔叔给点钱……”年幼的童童博得了路人的同情,5毛、1块、2块……不到一个小时,童童顺利将10元收入囊中,收获颇丰的童童获得一根雪糕的奖励。就这样,在零食的诱惑下,童童开始了行乞之路。
12岁的敏敏(化名)与童童有着相同的背景,同样来自甘肃岷县,父母均务农。不同的是,敏敏已有4年的行乞经验,她曾到过湖南长沙、江苏溧阳、江苏泰州,“夏天放假时出去一趟,冬天过完年出去一趟。”一年中,两次外出乞讨,可以支付敏敏一年的学费、生活费等各项杂费。
“一开始我也不敢,但看到别的孩子都能要上钱,我也就不怕了。”曾经胆小的敏敏现在成为“头领”,领着4个孩子穿梭在中山西路商业街繁华地段。
不足5平方米的房间内,摆放着两张床,这是童童一家三口,还有婶婶、妹妹的栖身之所。中山西路、新华大街是童童和妈妈、姐姐每天的活动“轨迹”。“每天有方便面、火腿肠、八宝粥吃,还有小朋友陪我玩”,童童说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在海亮广场上班的田女士告诉记者,“最小的孩子也就五六岁的样子,穿着干净,不像是流浪人员。刚开始时,我都会给他一两块钱,还跟他聊天,询问他家里的情况,但孩子好像并不愿意多说。”
“我曾怀疑他们是职业乞讨者,这些孩子可能是‘租来’的。”田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多次报警,希望公安机关尽快调查。接到报警后,回民区中山西路派出所民警两次赶到现场,把这些乞讨儿童及监护人带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进行调查。
“主要是摸排孩子是否存在被拐卖的情况,其次是否存在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为。”岗勤大队教导员李百岐表示。
经警方调查,经过抽血化验、户籍比对,证实这些孩子和妇女确实是母子(女)关系,不存在拐卖的情况,因为是亲生子女,所以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为也不成立。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庄瑞彪律师向记者分析,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专门的规制未成年人乞讨行为的。“对乞讨的未成年人,其解决办法和管制手段仍然同成年人混杂在一起。救助办法代替收容遣送制度后,对未成年人乞讨者和成年乞讨者‘不加区别’地一律实行自愿救助。”他说。
此类尴尬已经出现。警方透露,童童的父母等乞讨人员被送往救助站后,很快离开了。他们认为,尽管救助站不愁吃喝,但她们带孩子乞讨是为了“挣学费”。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皮艺军向记者进一步分析,家长唆使未成年人行乞,已侵犯了孩子的人格权。“家长不能将小孩当成私有财产而随意处置。当孩子个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的公权力可以进行干涉。”
记者查询发现,针对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的情况,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监护人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在发达国家,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当然,在提起诉讼前后,都不存在抚养孩子的困难,因为政府有各种救助机构。当前我们法院不敢轻易受理类似案件的现实问题在于,真的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谁来养孩子?”庄瑞彪表示。
“如果要罚款,弱势群体哪儿来的钱?如果要拘留,那孩子的住处又成了问题。”皮艺军道出了法院处理未成年人行乞案件时的窘境。
3)某网站发表了一篇题为《儿童保护,痛着痛着就麻木了》的评论文章:
在一天之内,我连续读到了三条近期发生的儿童伤害新闻:“和公公争吵后逼亲生儿女喝农药,四川宜宾一28岁母亲被刑拘”“山东少女自拍视频称被继父虐待,警方介入调查”“贵州五岁小女孩疑遭生父毒打,受伤严重躺路边发抖”。这三个事件被媒体密集曝光,如果你愿意仔细查看,其实它们任何一条都堪称“触目惊心”,不过它们没有一个上“头条”。面对类似这样的新闻,我猜测不少人已经到了“过目即忘”的地步。
让我们的记忆往前回溯,前几天有一个“与猪共舞”的男孩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包括一些民间公益组织的关注。但他现在过得如何了,有谁能告诉我吗?同样,校园暴力、儿童拐卖、留守儿童死亡、儿童性侵、校园安全、校车安全等,这些对于儿童的伤害,几乎都曾经重复、反复出现,而且总是在热闹了一阵之后,迅速被人遗忘。
这么密集的儿童伤害事件反复发生,这么多儿童伤害的形式重复出现,其实已经证明:儿童保护问题,我们讨论得多,实际重视却不够,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儿童保护的立法没有跟上。如果政府对待儿童保护问题,能做到敏捷、果断,事情或许会好很多。这并非因为“出了事就只知道找政府”,要知道,儿童并非家长的私产,而是整个社会的未来。
1874年,纽约市的“玛丽艾伦案例”让政府下定决心改变“不干涉家庭生活”的原则,政府开始介入家庭担当起儿童保护的责任;1972年,英国发生肯费特冤案,促使英国颁布《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建立讯问未成年人时需要合适成年人在场的制度;1994年,美国一名叫做梅根的女孩遭遇性侵致死,直接催生了美国各州颁布梅根法案;1996年,美国得克萨斯州,9岁女孩安珀•哈格曼失踪和死亡,催生了著名的“安珀警戒”;1997年,日本神户两名儿童被害、分尸,促使日本修改《少年法》……
国外的这些立法或全国性儿童保护机制的设立,几乎都建立在一次次的痛苦经历之上。这也说明,每一次悲剧的发生,都不应该被轻易地遗忘和漠视,它应该催生出实际行动,尤其是立法保护儿童,而不应该仅仅成为一次次无解的空谈。
保护儿童,在立法方面可能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一次次的儿童伤害的悲剧,实际上就是立法的“需求”,诸多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需求。悲剧的发生是让人痛苦的,但最可怕的,并不是痛苦本身,而是我们痛着痛着就“习惯”了、麻木了。更何况,在儿童保护领域,还有无数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我们本不需要那么多的痛苦才能“警醒”,有些工作完全可以做在痛苦来临之前。
4)随着时代变迁,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社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少年儿童面临的成长环境较之以往更加危机起伏。正因为这样,儿童保护工作也应顺应形势变化与时俱进。相比成年人,儿童本就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如何全方位无死角地呵护儿童成长,为每一个孩子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值得我们共同思索。
尽管儿童保护理念早就扎根大多数人心中,却仍有不和谐的音符搅扰着儿童成长,侵害儿童权益的现象屡见报端。从屡见不鲜的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到虐童、性侵等社会恶性事件偶有发生,从劣质零食、淫秽暴力网站等外部环境威胁,到因为留守困局、教育资源不均衡给儿童带来隐性心理创伤,无不表明,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问题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儿童权益失护,既暴露了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又凸显出学校、社会保护责任的短板,正因为这样,也愈发需要建构起全方位、全覆盖的儿童保护深层次机制。作为儿童避风港的家庭,能否做到“守土有责”,从而将父母之爱转化为儿童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学校方面,能否在强化教职人员素质之外,从教育的本质入手,将德行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融入到智识教育之中?放到全社会的语境下,各方的衔接是否到位,法律的刚性威力是否得以彰显?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今天,儿童保护的内涵已不仅仅局限于在侵害事件面前充当“创可贴”,相关机构也绝不止步于事后“救火队长”“露头就打,见面就敲”的应急角色。将保护工作前置,防患于未然,已是政府与全社会的共识。2015年5月25日,我国首个儿童失踪预警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引入现代技术设备与多方力量救助失踪儿童,为治理拐卖儿童难题填补了空白。拿出责任与担当筑牢儿童权益保护的链条,祖国的花朵才能灿烂绽放。
儿童保护,从来都是一个大棋局,需要通盘考量,全局运筹。尽快建立健全遏制虐待儿童的工作机制,以立法规范学前教育,发挥民间慈善机构、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民间团体的作用,持续激发家庭、社会、政府的同频共振,培植护佑儿童成长的良好风尚。
“我们需要的东西很多都可以等,但孩子们不能等。”保障儿童权益,始于足下,成于共治,止于永久。共同织密儿童保护网,才能够汇聚各方力量,托举起明天的朝阳。
(一)结合“给定资料1”,谈谈你对文中画线词语“国家亲权原则”的理解。(20分)
要求:准确、全面。不超过150字。
材料
李南是一位刚走上教育岗位的年轻教师。上岗之前,他踌躇满志,想象着老师的那些工作: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都是那样的简单。而且作为物理教师,不用操心思想工作之类,可省去许多麻烦。总之对于自己这个大学的高才生来说,要驾驭教师工作是轻而易举的事。
然而,上岗两个月后,李南没有了往日的潇洒,他沮丧到了极点。走进教室,他发现学生的表现比想象中的差多了,有一些对他没有礼貌,时不时抓住机会向他挑衅。课堂上还经常出现辱骂打架的事情,真叫李南不胜其烦。李南不认为是自己无能,而是学生太差。他觉得,与其把时间花在这难见成效的工作上,还不如早点改行。他想辞职去,做生意,但是仔细想想,就此离开教育工作,他多少又心有不甘。但如果继续干下去,出路又何在?
问题:(1)李南想象中的教学与实际教学呈现出非常大的反差,其问题的根源何在?请帮助李南分析其境遇的原因。(9分)(2)李南如何才能走出困境?请你给李南提出一些有关教学策略和课堂管理方面的建议。(9分)
某教师为了检验学生对欧姆定律的掌握情况布置了若干习题,下面是某同学对于其中一题的解答过程:
题目:两只电阻,一个标有“10Ω,lA”另一个标有“15Ω,0.6 A”把它们串联在电路,允许接入最大电压是多少?
解:由欧姆定律可以得到:
通过第一个的最大电压为:U1=I1R1=10 V
通过第二个的最大电压为:U2-I2R2=9 V
所以整个电路通过的最大电压是:
U=U1+U2=19 V
问题:
(1)简述该习题旨在帮助学生巩固的知识点及其要点。(4分)
(2)指出学生解答过程中的错误,分析错误可能产生的原因,给出正确的解法。(6分)
(3)给出一个教学思路,帮助学生掌握有关知识。(10分)
1.题目:改革开放的前沿
2.内容:
对外开放的前沿
20世纪80年代之前,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只有纺织、食品、建材等工业,并主要分布在广州市,如今,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工业基地之一,并称为我国仅次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城市密集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有着特定的国际国内背景和有利的地理条件。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发达国家处于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一方面,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图4.18);另一方面,在工业内部,劳动力和资源密集型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下降,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发达国家的劳动力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要在世界其他地区寻找新的出路,为珠江三角洲地区迅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提供了契机。
·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将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并给予许多优惠政策,使珠江三角洲地区优先于其他地区吸引外资。
·良好的区位条件
珠江三角洲地区位于我国南部沿海,毗邻港澳,靠近东南亚,这样的区位条件使本区得以发挥劳动力丰富、地价低垠的优势,就近接受沁澳产业的扩散,利用港澳贸易渠道,大量出口商品,参与广泛的国际分工。
·全国最大的侨乡之一
珠江三角洲地区是著名的侨乡,与港澳同胞,海外华侨有着共同的文化背景和亲密的血缘关系。改革开放以后,广大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利用他们海外的各方关系。通过投资、引商、引资,为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图4.18 1970-1990年美国的产业结构变动
3.基本要求:
(1)利用材料中所给图表进行授课。
(2)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3)试讲控制在10分钟之内。
4.答辩题目:
(1)简述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的有利条件。
(2)作为一名地理教师,你如何理解地理课程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