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什么是控制?控制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华侨大学;东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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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分析题】

离园前涵涵小朋友不坐好等父母却摸摸玩具拉拉其他人的头发?

【分析题】

根据网络图和本案例给出的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确定其计划工期和关键线路。

【分析题】

材料:
      做一个君子,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终极目标和信仰。“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君子是楷模、典范和高标,而君子文化对于君子的外在和内在都有质的规定。就外在而言,君子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都有标配。“毋侧听,毋噭应,毋淫视,毋怠荒。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寝毋伏。敛发毋髦,冠毋免,劳毋袒,暑毋褰裳。”诸如“趋以《采齐》,行以《肆夏>”,类似于今天要求的“昂首挺胸”“坐有坐相,行有行姿”。君子还应具有英雄气度。春秋时期的士人尚武,大多勇武有力,神采飞扬。田猎、征战,皆雄姿英发,“有力如虎,执辔如组”。当然,对于君子的内在要求更为恢宏、深远。修身养性是低配,齐家治国平天下才是终极目标。欲实现这样的高标,不仅需要“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还得富有文人雅趣,懂得享受一维性的人生。当君子内外兼修,自然就剔除了权势阶层的倨傲,增加了温良恭俭等人文内涵,从而成为一种美好的文化精神流淌在中华大地上。哪里有君子的身影,哪里就播撒了君子文化的种子。
      君子文化是中华文化中最具有生命力的一种文化基因。完成了君子人格塑型,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审美内涵的“人”。做个君子,不但预示了人生的方向,而且确立了最具终极意义的人生价值追求。既是中华文化的普世价值,又是中华文化人格的品牌标识。
      君子文化风行于数千年前,其之于当下这个信息化、商品化、全球化的时代是否是一种乌托邦?君子文化的核心在于君子人格,君子人格是最贴近生命本真的一种极致的生命体验精魂。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职场打拼中,践行君子人格亦是提高生命质量的最佳选择。荣华富贵终为身外之物,唯有君子文化精神可以渡己渡人,成为一种恒久的传承、皈依。君子文化和君子人格是中国的文化软实力,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舞台的经典品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的提出,事实上就展现了华夏君子人格的伟大传统。当下的君子人格具有新的意义,诸如提倡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佛系生存不是君子人格;利欲熏心,不择手段,也非君子的锐意进取。
      弘扬君子人格的正能量,是传播中华优秀君子文化的必由之路。培养新一代有操守、有担当、有襟怀、有胆识、有雅趣的新君子,培养他们的家国情怀、悲悯情怀、生命意识和人文素养。传承君子文化的优良基因,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同时,应该正视君子文化的瑕疵。君子一度被矮化为“文弱书生”,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显然是对君子的误解。君子不等于文弱,君子文化不等于腐儒文化,不等于失去了血性和勇武。当下,君子文化的式微,源于精致的利己主义和极端的个人主义的大行其道,以及现代性焦虑和人文精神信仰的断裂。事实上,当下是推行君子文化最好的时代,因为大众受教育程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普及和提高。
     显而易见,君子文化不是乌托邦迷梦,而是一直渗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佩玉,以及梅兰竹菊作为“四君子”,常成为中国文人的珍爱之物。这不仅仅是一种符号化的仪式,也非附庸风雅,而是对“美好之质”的喜好、神往和崇敬。设若一个人对美好高洁的事物无感,又怎能奢求他有一颗高洁的心?也就是说,君子人格和君子风范、君子文化早已流淌在中国人的血脉中。即使是不识字的农夫,也大多明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成人之美”“君子动口不动手”“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等蕴含的为人处事的道理。这些有关君子的箴言,不再曲高和寡,不再高不可攀,而是触手可得,抬眼可见,可以身体力行。便于洞明世事,人情练达。让相遇变成彼此的幸运,让生活在自己身边的人如沐春风。这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是文化的血脉之根。
                (摘编自张国龙、凌丽君《君子文化与君子人格》,有删改)
问题:
(1)君子文化对君子这一人格楷模、典范和高标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4分)

(2)在当下这个信息化、商品化、全球化的时代,风行于数千年前的君子文化是否是一种乌托邦?如何弘扬君子人格的正能量?结合文本,简要分析。(10分)

【分析题】

口腔阻滞麻醉

【分析题】

锚杆应与哪些部分牢固连接?

【分析题】

管理(四川大学2017年研;哈工大2016年研;中财2016、2015年研;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研;同济大学2013年研;吉林大学2012年研;中山大学2011年研)

【分析题】

结合下例《汶川紧急救援》特别直播中的一次现场连线报道,谈谈如何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报道。
周强:主持人你好,听众朋友大家好,我现在是在映秀镇选口(音)中学的操场给大家作现场报道。在昨天(5月14日)经过抢险队员的搜索,在选口中学没有发现有生命特征的人,但是今天又发现了三个有生命特征的人,所以,就在刚才两个小时以前,搜救队员开始全力地进行抢救。经过多次确定以后确定了位置。就在几分钟以前,一位选口中学的老师终于被救了出来,他的名字叫徐阳。从医生的初步诊断来看他现在身体没有危险,经过抢救是完全可以康复的,不过他的妻子在这次地震中已经遇难了。
另外,离他不远处还有两个有生命特征的老师应该被埋在底下,目前搜救队员正在全力抢救,希望可以把他们救上来。
而且目前在选口中学搭起了很多帐篷,来到的医护人员已经达到200人左右,来自成都军区的官兵达到4000多人,从人员来说已经基本上能够保证进行抢险。但是目前最困难的问题就是缺少大型的机械,因为现在虽然人手基本上够了,但是抢险用的大型机械远远不够,而且基础的抢险设施也明显地不足。所以,后方能不能想想办法跟成都那边进行一些联系,看能不能想办法送进更多的抢险机械,哪怕是一些开石用的钻都是可以的。现在如果靠手从废墟当中挖人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这一片都是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必须靠机械挖掘才能救出更多的人。
主持人:现在前方救援的很多同志们都戴上口罩,防止地震之后的疫情,请你也做好这方面的防护。特别要提示你,在我们这个连线结束之后就马上再给我们直播间打过来一次电话,我们前方的编导人员有问题要跟你进一步沟通。还有哪些需要提供的帮助,都希望你通过这个电话及时跟我们联系。
周强:好的。另外,请大家放心,现在我们在前方的记者都非常地安全,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一位扬州的朋友说听到你们的声音,他让世界都知道了中国人的善良和美德,也希望你们要坚强,不断地从前方给我们发回报道。
周强:是的,虽然灾难给我们带来很多痛苦,但是通过这一两天时间,每个人都在坚强起来,包括我自己在内。我们必须要坚强,灾难带给我们痛苦,我们必须要坚强,必须要有更多的精力挖出更多的人,把更多的消息报告给后方。

【分析题】

1)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儿童是弱小的,需要整个社会的关心和爱护;儿童是无辜的,伤害和痛苦不应该由他们承担。有人说,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而其中首要是看他们怎样对待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

  传统文化里,“幼吾幼”本是人伦底线,而对底线尚不能达到者,“清官难断家务事”又往往成为他人或社会介入纠错的障碍。现实中,南京饿死女童案、汕头父亲虐子案在激起公愤的同时,也拷问着法律的底线。传统观念要转型,养育儿女不仅是家庭私事,对不适宜担任监护人的父母,国家有权利也有责任进行干预。

  2015年2月4日,在立法规定可适时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近30年后,我国出现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例。此前,类似案例最终难以执行和落实,皆因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之后,庇护场所的缺位让谁来兜底的疑问无以回应。

  俗话说,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在明确了失责甚至虐待的细则之后,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设立完备的防范网络以及后续保障体系。剥夺监护权后,孩子去哪儿?监护权可以转移,但是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成长学习不应该因此受到重大影响。不能让孩子才出火坑,再入冰窟。

  这正是从“亲权绝对”向“国家亲权”转变的关键,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监护问题,不仅仅是“家事”,更是“国事”。因为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子女,更是国家和社会的一员。父母失责,国家和社会应该担负起兜底补漏的责任。只有建立起能够为孩子遮风挡雨,提供呵护关爱的庇护场所之后,“国家亲权”才有足够的底气剥夺“失职”家长的监护权。

  由于在儿童权益保护上投入关注、资源和经费的不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匹配,我国迄今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儿童权益保护立法和执法链条与网络,结果导致儿童保护的责任主要被推给了客观上力有不逮的家庭和社会,从而出现了一系列恶性事件。

  儿童不仅是父母的心头肉,更是国家的未来星。必须尽快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应在儿童保护中承担最终责任,确立“国家亲权原则”。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实行儿童保护的“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和惩治针对儿童的犯罪,设计侵犯儿童权益的法律责任高压线;加大对儿童保护的经济投入,设计详细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从政策和法律上鼓励支持家庭育儿;当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监护失职的情况下,实行国家监护,由政府来养育儿童;要求和鼓励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在怀疑存在“孩子受伤害”的情况时,必须马上举报。政府通过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时时保持高度警惕,让儿童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童年。

  2)2015年7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的繁华地段,一群乞讨的小孩异常活跃,看到有行人经过就伸出手去,更有甚者抱着行人的腿,直到行人掏出钱包拿出钞票,才肯松手。童童(化名)就在其中。

  8月1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岗勤大队经过摸排,将行乞的一行人带回询问。据岗勤大队教导员李百岐介绍,他们均来自甘肃省岷县,彼此熟悉,且均是父母带着自己的孩子“行乞”。乞讨儿童中,最小的仅6岁,最大的12岁。而他们的母亲,最大的40岁,最小的29岁。

  在童童看来,外出乞讨就像父母外出打工一样。7月初,上学前班的童童放假,用8天的时间写完作业后,在母亲刘美芬的亲戚张玲梅的带领下,和母亲及姐姐芳芳(化名)北上“淘金”。

  “看到有年轻的叔叔或阿姨,就上去问他(她)要钱,记住没?”姐姐芳芳和母亲如是教育童童。“叔叔给点钱……”芳芳率先出击,在顺利拿到1元后,胆怯的童童被母亲推向前。学着姐姐的样子,童童开始向行人要钱,“姐姐给我点钱吧!”“叔叔给点钱……”年幼的童童博得了路人的同情,5毛、1块、2块……不到一个小时,童童顺利将10元收入囊中,收获颇丰的童童获得一根雪糕的奖励。就这样,在零食的诱惑下,童童开始了行乞之路。

  12岁的敏敏(化名)与童童有着相同的背景,同样来自甘肃岷县,父母均务农。不同的是,敏敏已有4年的行乞经验,她曾到过湖南长沙、江苏溧阳、江苏泰州,“夏天放假时出去一趟,冬天过完年出去一趟。”一年中,两次外出乞讨,可以支付敏敏一年的学费、生活费等各项杂费。

  “一开始我也不敢,但看到别的孩子都能要上钱,我也就不怕了。”曾经胆小的敏敏现在成为“头领”,领着4个孩子穿梭在中山西路商业街繁华地段。

  不足5平方米的房间内,摆放着两张床,这是童童一家三口,还有婶婶、妹妹的栖身之所。中山西路、新华大街是童童和妈妈、姐姐每天的活动“轨迹”。“每天有方便面、火腿肠、八宝粥吃,还有小朋友陪我玩”,童童说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在海亮广场上班的田女士告诉记者,“最小的孩子也就五六岁的样子,穿着干净,不像是流浪人员。刚开始时,我都会给他一两块钱,还跟他聊天,询问他家里的情况,但孩子好像并不愿意多说。”

  “我曾怀疑他们是职业乞讨者,这些孩子可能是‘租来’的。”田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多次报警,希望公安机关尽快调查。接到报警后,回民区中山西路派出所民警两次赶到现场,把这些乞讨儿童及监护人带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进行调查。

  “主要是摸排孩子是否存在被拐卖的情况,其次是否存在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为。”岗勤大队教导员李百岐表示。

  经警方调查,经过抽血化验、户籍比对,证实这些孩子和妇女确实是母子(女)关系,不存在拐卖的情况,因为是亲生子女,所以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为也不成立。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庄瑞彪律师向记者分析,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专门的规制未成年人乞讨行为的。“对乞讨的未成年人,其解决办法和管制手段仍然同成年人混杂在一起。救助办法代替收容遣送制度后,对未成年人乞讨者和成年乞讨者‘不加区别’地一律实行自愿救助。”他说。

  此类尴尬已经出现。警方透露,童童的父母等乞讨人员被送往救助站后,很快离开了。他们认为,尽管救助站不愁吃喝,但她们带孩子乞讨是为了“挣学费”。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皮艺军向记者进一步分析,家长唆使未成年人行乞,已侵犯了孩子的人格权。“家长不能将小孩当成私有财产而随意处置。当孩子个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的公权力可以进行干涉。”

  记者查询发现,针对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的情况,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监护人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在发达国家,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当然,在提起诉讼前后,都不存在抚养孩子的困难,因为政府有各种救助机构。当前我们法院不敢轻易受理类似案件的现实问题在于,真的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谁来养孩子?”庄瑞彪表示。

  “如果要罚款,弱势群体哪儿来的钱?如果要拘留,那孩子的住处又成了问题。”皮艺军道出了法院处理未成年人行乞案件时的窘境。

  3)某网站发表了一篇题为《儿童保护,痛着痛着就麻木了》的评论文章:

  在一天之内,我连续读到了三条近期发生的儿童伤害新闻:“和公公争吵后逼亲生儿女喝农药,四川宜宾一28岁母亲被刑拘”“山东少女自拍视频称被继父虐待,警方介入调查”“贵州五岁小女孩疑遭生父毒打,受伤严重躺路边发抖”。这三个事件被媒体密集曝光,如果你愿意仔细查看,其实它们任何一条都堪称“触目惊心”,不过它们没有一个上“头条”。面对类似这样的新闻,我猜测不少人已经到了“过目即忘”的地步。

  让我们的记忆往前回溯,前几天有一个“与猪共舞”的男孩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包括一些民间公益组织的关注。但他现在过得如何了,有谁能告诉我吗?同样,校园暴力、儿童拐卖、留守儿童死亡、儿童性侵、校园安全、校车安全等,这些对于儿童的伤害,几乎都曾经重复、反复出现,而且总是在热闹了一阵之后,迅速被人遗忘。

  这么密集的儿童伤害事件反复发生,这么多儿童伤害的形式重复出现,其实已经证明:儿童保护问题,我们讨论得多,实际重视却不够,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儿童保护的立法没有跟上。如果政府对待儿童保护问题,能做到敏捷、果断,事情或许会好很多。这并非因为“出了事就只知道找政府”,要知道,儿童并非家长的私产,而是整个社会的未来。

  1874年,纽约市的“玛丽艾伦案例”让政府下定决心改变“不干涉家庭生活”的原则,政府开始介入家庭担当起儿童保护的责任;1972年,英国发生肯费特冤案,促使英国颁布《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建立讯问未成年人时需要合适成年人在场的制度;1994年,美国一名叫做梅根的女孩遭遇性侵致死,直接催生了美国各州颁布梅根法案;1996年,美国得克萨斯州,9岁女孩安珀•哈格曼失踪和死亡,催生了著名的“安珀警戒”;1997年,日本神户两名儿童被害、分尸,促使日本修改《少年法》……

  国外的这些立法或全国性儿童保护机制的设立,几乎都建立在一次次的痛苦经历之上。这也说明,每一次悲剧的发生,都不应该被轻易地遗忘和漠视,它应该催生出实际行动,尤其是立法保护儿童,而不应该仅仅成为一次次无解的空谈。

  保护儿童,在立法方面可能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一次次的儿童伤害的悲剧,实际上就是立法的“需求”,诸多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需求。悲剧的发生是让人痛苦的,但最可怕的,并不是痛苦本身,而是我们痛着痛着就“习惯”了、麻木了。更何况,在儿童保护领域,还有无数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我们本不需要那么多的痛苦才能“警醒”,有些工作完全可以做在痛苦来临之前。

  4)随着时代变迁,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社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少年儿童面临的成长环境较之以往更加危机起伏。正因为这样,儿童保护工作也应顺应形势变化与时俱进。相比成年人,儿童本就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如何全方位无死角地呵护儿童成长,为每一个孩子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值得我们共同思索。

  尽管儿童保护理念早就扎根大多数人心中,却仍有不和谐的音符搅扰着儿童成长,侵害儿童权益的现象屡见报端。从屡见不鲜的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到虐童、性侵等社会恶性事件偶有发生,从劣质零食、淫秽暴力网站等外部环境威胁,到因为留守困局、教育资源不均衡给儿童带来隐性心理创伤,无不表明,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问题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儿童权益失护,既暴露了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又凸显出学校、社会保护责任的短板,正因为这样,也愈发需要建构起全方位、全覆盖的儿童保护深层次机制。作为儿童避风港的家庭,能否做到“守土有责”,从而将父母之爱转化为儿童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学校方面,能否在强化教职人员素质之外,从教育的本质入手,将德行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融入到智识教育之中?放到全社会的语境下,各方的衔接是否到位,法律的刚性威力是否得以彰显?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今天,儿童保护的内涵已不仅仅局限于在侵害事件面前充当“创可贴”,相关机构也绝不止步于事后“救火队长”“露头就打,见面就敲”的应急角色。将保护工作前置,防患于未然,已是政府与全社会的共识。2015年5月25日,我国首个儿童失踪预警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引入现代技术设备与多方力量救助失踪儿童,为治理拐卖儿童难题填补了空白。拿出责任与担当筑牢儿童权益保护的链条,祖国的花朵才能灿烂绽放。

  儿童保护,从来都是一个大棋局,需要通盘考量,全局运筹。尽快建立健全遏制虐待儿童的工作机制,以立法规范学前教育,发挥民间慈善机构、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民间团体的作用,持续激发家庭、社会、政府的同频共振,培植护佑儿童成长的良好风尚。

  “我们需要的东西很多都可以等,但孩子们不能等。”保障儿童权益,始于足下,成于共治,止于永久。共同织密儿童保护网,才能够汇聚各方力量,托举起明天的朝阳。


(一)结合“给定资料1”,谈谈你对文中画线词语“国家亲权原则”的理解。(20分)
要求:准确、全面。不超过150字。

【分析题】

比较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之间的异同。

【分析题】

初中物理某教科书“熔化和凝固”一节中的演示实验如下:

任务:
(1)简述熔化和凝固的概念。(4分)
(2)根据上述材料,设计一个包含师生交流的教学片段。(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