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采石场为甲建筑集团公司所属的二级企业,专门为该公司提供砂石骨料的供应。采矿许可证由该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3月核发,有效期至2026年3月。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生产规模为5.0×104m³ /a。矿山于2017年5月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8月试生产结束后正式投产。
矿山设计资源量为630×104m³,可采量 615×104m³。矿山生产能力为 5.0×104m³/a,矿山服务年限120年。
该矿山为凹陷矿,回返式公路运输开拓。目前封闭圈深度20m,有两个正在进行作业的台阶,台阶高度约6~8m破碎场位于采场南侧约30m,采场西南侧约100m是矿山办公用房。矿山无爆破器材库,爆破器材由爆破公司直接配送。
2019年3月甲建筑集团公司组织了专门针对所属二级子公司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聘请了相关专家专门对该企业进行了会诊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1)该采场局部采用“一面墙”式开采,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方式进行开采。
(2)局部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
(3)回返式坑线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20%。
(4)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
(5)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培训不足,对驾驶的安全要求不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