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题】

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的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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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材料分析题】

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一种特殊的、不会失去的、不断发展的和方向明确的德性。

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中的大事。自然不懂得敬畏生命。它以最有意义的方式产生着无数生命,又以毫无意义的方式毁灭着它们。

从外部看,自然是美好和壮丽的,但认识它则是可怕的。它的残忍毫无意义!最宝贵的生命成为最低级生命的牺牲品。例如,一个儿童感染了结核病菌。接着,这种最低级生物就在儿童的最高贵机体内繁殖起来,结果导致这个儿童的痛苦和夭亡。在非洲,每当我检验昏睡病人的血液时,我总是感到吃惊。为什么这些人的脸痛苦得变了形并不断呻吟:我的头,我的头!为什么他们必须彻夜哭泣并痛苦地死去?这是因为,在显微镜下人们可以看见10%‰~40‰毫米的白色细菌;即使它们数量很少,以至于为了找到一个,有时得花上几个小时。

由于生命意志神秘的自我分裂,生命就这样相互争斗,给其他生命带来痛苦或死亡。这一切尽管无罪,却是有过的。自然教导的是这种残忍的利己主义。当然,自然也教导生物,在它需要时给自己的后代以爱和帮助。只是在这短暂的时间内,残忍的利己主义才得以中断。但是,更令人惊讶的是,动物能与自己的后代共同感受,能以直至死亡的自我牺牲精神爱它的后代,但拒绝与非其属类的生命休戚与共。

受制于盲目的利己主义的世界,就像一条漆黑的峡谷,光明仅仅停留在山峰之上。所有生命都必然生存于黑暗之中,只有一种生命能摆脱黑暗,看到光明。这种生命是最高的生命,人。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摆脱其余生物苦陷其中的无知。这一认识是存在发展中的大事。真理和善由此出现于世,光明驱散了黑暗,人们获得了最深刻的生命概念。共同体验的生命,由此在其存在中感受到整个世界的波浪冲击,达到自我意识,结束作为个别的存在,使我们之外的生存涌入我们的生存。

(摘编自[法国]史怀哲《敬畏生命》,有删改)

问题:

【复合题】

【背景资料】某露天铜矿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开采能力180×10⁴t/a,台阶高度10m、边坡角49°。矿区面积4km²,地震烈度为6度,夏季雨量充沛。采场边坡岩组主要由第四系松散堆积层组成,浅部强风化带发育深度为10~20m,西端有F₅、F₆两条断层,向北愈合端与采场斜交,交角15°~16°,并向南延伸。矿山自2013年开始生产,首采区最高标高+1122m,目前采掘生产台阶为+922m、+912m。近三年请专业机构开展了1次边坡稳定性分析,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等级为二级,边坡采用人工监测并有记录。
2023年7月10日23时18分,南部边坡+932~+912m平台发生滑坡,塌方量约3×10⁴m³。7月15日8时30分,该处+942~+912m平台再次发生滑坡,塌方量约6×10⁴m³。现场检查发现,滑坡体附近有明显的雨水冲刷痕迹,+932m平台边坡可见一条8m长、3cm宽、3m深的贯通性裂缝,局部边坡角达59°。调查发现,两次滑坡均止于一条近南北走向断层,该断层与F₅断层的位置、走向、倾角及倾向基本一致,滑面与坡面平行。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2题为单选题,3~5题为多选题):

【复合题】

案例:某高校以“维护校园秩序”为由,发布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学生不得在校园内组织或参与任何宗教活动,不得佩戴宗教标识”。该校学生李某是一名宗教信仰者,在校园内佩戴宗教徽章时被学校管理人员发现,管理人员当场收缴其徽章,并对李某作出警告处分。李某认为学校的管理规定及处分决定侵犯了其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遂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申诉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复合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发生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 2 月 1 日,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一项 M 非专利技术,发生研发支出 80000 元,支付增值税税额 10400 元,相关支出均不符合资本化条件,2 月末该研发活动完成研究阶段。

(2) 4 月 1 日,该非专利技术进入开发阶段,期间共发生研发人员薪酬 30000 元、计提专用设备折旧费 2000 元、耗用原材料 400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5200 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符合资本化条件。

(3) 6 月 1 日,研发活动结束,经调试达到预定用途并交付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甲公司预计 M 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4) 12 月 1 日,将 M 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丙公司,双方约定的租赁期为三年,月末,甲公司收取当月租金共 20000 元,增值税税额 1200 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材料分析题】

“美学”这个词,最初是一位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创造的。1750年,他以“美学”这个词为书名,发表了他的巨著《美学》第一卷。在这本书中,他将讨论的范围从诗扩大到对各门艺术的思考。

美学这个学科从此有了名称。但是,我们不能说,鲍姆加登定了一个名字,就有了一门学科。命名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要往这个学科里填内容。

那么,在美学这个学科形成之前,还有没有美学?我们看到,无论是鲍桑葵的《美学史》,比厄斯利的《西方美学简史》,还是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以及其他无数的中外研究者,在写作西方美学通史时,都是从古希腊人写起。对此,朱光潜在他晚年的著作《美学拾穗集》里,作出了这样一种区分:“美学”与“美学思想”。他认为,1750年鲍姆加登的《美学》这本书出版后,“美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科学,此前的美学,可称为“美学思想”。

这样一来,我们就区分了两种意义上的美学,一种是一批专门美学研究家研究的,具有高度哲学意味的,对美的性质、美感本质、艺术概念的分析等问题进行理论阐释的专门学科;另一种是一些哲学家、思想家和文学家、艺术家关于美和艺术的一些论述。

除了以上两种美学的区分之外,在当前更加需要关注的,是这样的一种区分。我们常常说,某位作家通过他的作品,展现了某种美学追求;某位画家的作品,在美学上独树一帜;某位音乐家的作品,给人以美学上的震撼。这里对美学的用法,对不对?过去,美学家们常常忽视这些用法,认为这不过是一些人乱用词而已。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文学家、艺术家和普通大众都有美学观念、思想、追求和品味,这是一种生活中的“半美学”,特别应该得到美学专门研究者的关注。在生活中,美和对美的感受,是无所不在的。

人在对世界的感知中,受自己的教养、知识和经历的影响,因而有着不同的趣味,这种趣味决定了人在感知时的选择性,以及对感知对象的内在反应。在这方面,艺术家与普通人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由于自己的教养、知识和经历,形成了他们在艺术创作中的美感倾向,并由此决定了他们的艺术风格。

同时,在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一种文化之中,也有着一些占据着主导性的美感倾向。这些倾向具有流动性,始终处于变化之中。一些敏感的艺术家能够先知先觉,依据这样的感觉,他们创作出了自己的作品。反过来,他们的作品又影响并推动了一个时代、社会和文化的普遍感觉。这种流动着的东西,其实是美学的精髓,是活的美学,是美学的生命力所在。美学家们应该捕捉这些。

我们常常听说,美学过时了。其实,过时的是我们做美学的方式,而不是美学本身。美学是一种理论,它要保持理论的品格。但同时,它要“接地”,接触实际。美学的生长基础,是大量“半美学”的实践、思考和论述。这包括对古代“美学思想”的吸纳,也包括对当代作家和艺术家“美学思想”的吸纳。从这些“美学思想”中来,又推广到作家艺术家那里去,这样的美学,才是有生命力的美学。

美学是一门专门的由专家从事的学问,又是一门涉及面极广的学问。关键在于,这些专家要先当学生,然后才能当先生,包容生活中无所不在的对事物进行美的感受和评价这一独特的维度,把握大量的“半美学”,整理出来,形成理论,以此保持与现实的对话关系,使美学重获活力,找到发展的源泉。

(摘编自高建平《美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有删改)

问题:

【材料分析题】

材料:

初中生林强的父母望子成龙心切,对他从小寄予厚望,在他们看来,只有严加管教,孩子才能有出息。于是,他们对林强从学习到生活做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有丝毫的通融或改变,也不允许他出现任何细碎的差错。久而久之,林强养成了谨小慎微、凡事都怕出错的行为习惯。他做事总是小心翼翼、反复权衡、慎之又慎,生怕做不好留下遗憾,迟迟下不了决心,哪怕是在课上对老师讲的知识没听懂,需要问老师,他也要权衡再三。林强在学习和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犹豫不决,缺乏随机应变的灵活性。

问题:

【复合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21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21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21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21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突发山洪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而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而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请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分析题】

材料:

初二学生李力活泼好动,学习也较为努力,但成绩总不理想。老师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李力专心听课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时间一长,他不是东张西望、坐立不安,就是呆呆地坐在座位上,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老师让他回答问题时,他却答非所问。如果他课前参与过文体活动,回到课堂后,就安静不下来,不能集中注意听课。

问题:

【复合题】

材料一: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即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若有赃应备(赔),受赃者备之。诸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发时老、疾者,依老、疾论。若在徒年限内老、疾,亦如之。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唐律疏议·名例》

材料二: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复合题】

2021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