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土石坝枢纽工程,总库容为0.3亿m3,引水隧洞布置在右岸,在左岸设有开敞式溢洪道。
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该工程围堰为均质土围堰,根据水文资料及相关规定,施工期上游围堰设计静水位32.3m,波浪高度l.2m。
事件2:土坝基坑开挖过程中,为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单位一次性将基坑挖至坑底设计高程,此时遭遇深层淤泥层,该情况在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中未能反映。施工单位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进行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了处理,工期增加2个月,费用增加12万元。
事件3:在导流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在围堰工程位置进行了补充地质勘探,支付勘探费2万元。施工单位按程序向监理单位提交了索赔意向书和索赔申请报告。
事件4: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要求如下:分部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其中主要建筑物大坝和溢洪道的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抽检,项目法人核定。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