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A公司授权B公司自波兰购买一批皮货,由于发生了战争,在无法与A联系的情况下,B将该批货物出售,将货款以A的名义存入银行。战争结束后,皮货的价格飚升,A指控B未经授权出售其货物,构成了侵权。

问:B公司是否可以以客观必需代理权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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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案例分析题】

A外运公司接受某货主的委托,向我国某港口代运一批货物到内地某海关监管库。该公司又委托了B外运公司负责港口的联系卸船、装火车、办理进口海关转关手续等工作。货物到港口以后,由于临时增加计划以外的港口货物捣短运费10000元,两外运公司争执不下,B外运公司遂延缓货物发运。货物在港口续存期间,没有妥善苫盖,被雨淋湿。货物到达目的地监管库后,发现大部分残损。

请根据代理法的相关理论分析该货物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张某与陈某(女,24岁)恋爱,后来陈某中断与张某的恋爱关系。张某认为这是陈某的大舅王某从中挑拨所致,遂对王某产生不满。为了报复王某,张某于某日夜深无人之际,拿着濂刀进入王某的责任地乱砍苹果树、梨树,共毁坏苹果树八十余株、梨树六十余株,价值五千余元。在本案审理中,法院对张某之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二是认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究竟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

甲男与乙男于201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趁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司考)

问: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叶某未满 18 周岁,因抢劫罪被 A 市甲区检察院起诉至甲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并公开审理,判处四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上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未补充起诉,法院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问:本案存在哪些程序问题,正确做法及理由?

【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案例分析题】

某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在陈某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不罢休,持刀追赶陈某。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行驶,陈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但也遭拒绝。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害),骑车逃走。陈某骑车至安全地方(离原地约2公里)停歇一会儿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陈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3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期存单(面额12万元)。陈某顿生贪欲,将3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己有,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几日后,陈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到期之前将存单中的12万元取出,并逃往外地。

问:试分析陈某上述各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

用所学有关法理学的知识指出以下法律规范的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严禁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或单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吸食、注射器具。”

【案例分析题】

甲是某私营工厂主(不具有法人资格),2010年4月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5年11月12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9年2月6日,2018年5月,甲工厂利用乙厂“跳槽”职工非法获取的乙厂专有的“神州”口杯生产技术资料,大量生产双层玻璃口杯,为了便于销售,该厂将自己生产的口杯贴上“神州”口杯注册商标,用“神州”口杯外包装包装好以后,以每只170元的价格销售,为了扩大销量,甲还大做广告,称自己的产品为“正宗名牌,质优价廉”,众商家纷纷与其签订合同购买,买后才发现上当受骗,甲生产的口杯质量低劣,造成大量积压,同时,也给乙厂造成五百余万元经济损失,信誉降低,而甲的销售金额达一千八百余万元,甲的好友乙见甲在银行存有巨款,心生歹念,乘机复制了甲的存单,伪造甲存款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专用章,并在仿制了甲的存单、套取密码之后,指使女友丙使用假存单从银行冒领甲的存款,丙虽然知道存单是假的,但认为这全是乙搞的鬼,与己无关,所以就使用该假存单冒领了甲的500万元存款,丙冒领巨款后,将其装在提包中拿到朋友丁家中存放,丁不知提包中为何物,某日打开一看发现全是现金,估计来路不正,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丙来取提包时,丁谎称没有此事,拒不交出,乙、丙诈骗甲存款案发后,公安机关按照丙的供述,找到丁,令其交出巨款,丁仍然拒不承认替丙保管过提包。

问:对甲、乙、丙、丁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处罚。

【案例分析题】

甲的行为即使构成犯罪,也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甲,男,35岁,某村村民。甲与邻居乙因宅基地边界问题素有矛盾,积怨较深。某日,甲在自家宅基地上施工建房,乙认为甲的施工侵占了自家的宅基地,遂上前阻止,两人发生激烈争吵。争吵过程中,甲用力推了乙一把,乙后退几步后摔倒在地,头部撞击在身后的石头上,当即昏迷不醒。甲见状,以为乙只是暂时晕倒,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继续施工。后乙被路过的村民发现,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乙系头部受重创,颅内出血死亡,若及时救助,有较大可能挽救生命。

问:被告人甲的行为构成何罪?请结合犯罪客观方面的相关理论说明理由。